秀书网>都市小说>从摆摊开始逆袭成神>第146章:沈欢的警惕心
  巨蝰。

  其实就是蛇。

  沈欢干掉的四条就是。

  它们经过专业训练,平时温顺的藏在使者衣服中,可一旦接触目标人物,就会瞬间狂暴,进行攻击。

  十二蛇使,绝对是秦轩的秘密武器。

  它们行动迅捷,力大无比,蛇毒中的亚巴顿病菌,更是世间难寻解药。

  它们也是秦轩的刺客锏。

  可现在,它们却死了四个,诺雅甚至告诉秦轩:这些巨蝰在沈欢面前毫无抵抗力!

  秦轩很生气。

  生气,就得宣泄。

  他狠狠抬起脚,想给诺雅一脚时,菲尔斯又拦在他面前,开口说:“秦少!发火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秦轩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可他也不敢踹菲尔斯。

  毕竟他和菲尔斯只是合作关系。

  气呼呼的收回脚,秦轩深吸口气说:“那你说,怎么杀沈欢?”

  “为什么非要杀他呢?”

  菲尔斯重新坐回沙发时,拍了下诺雅的屁股:“出去。”

  诺雅赶紧冲向了门口,连滚带爬的离开了卧室。

  秦轩没有阻止,只是冷冰冰的说:“你的意思是,沈欢害我不得不叛出秦家落魄至此,我还不能报复他了?”

  “不是不能报复,只是时间不对。”

  菲尔斯淡淡的说:“秦少,你得搞清楚,我们的目标是陈千娇。她是最重要的天煞孤星,而她马上要被带去燕都。到时候她会被山海组的人密切盯紧,到时候再想抓她出来,可就难了。”

  秦轩眼角抽了抽,没有再说话。

  菲尔斯继续宽慰他:“我知道你如此恼火,是因为沈欢的强大出乎了你的意料。可实际上他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强。”

  秦轩皱眉:“什么意思?”

  “你的十二蛇使,重在突袭。”

  菲尔斯解释说:“而沈欢,恰好已经被袭击过一次,已经有了警惕心。奇招,只能出一次,毕竟他曾是一手缔造了龙渊组织的刺客之王,连我的主人顾凌霄,也曾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同样的手段不会对他生效两次。”

  秦轩有些头疼:“那你说怎么办?”

  “他现在再怎么强,也不过是孤身一人。”

  菲尔斯端起茶杯,仰头小啜一口:“等完成我们的大事业,像他这样的,你还不是相杀几个杀几个?所以秦少,你现在最重要的是——”

  “忍耐。”

  秦轩补上了两个字,深吸口气:“我知道了,不会再打草惊蛇了。”

  山林大火,灭火后发下了数条人的尸骨。

  这件事在凉城引发了不小的风波。

  之间就说了,凉城已经安宁了太久,近期突然又是刺客又是发现尸体的,立马就成了社会议论的焦点。

  一连两天,网上都充满了人民群众的猜测。

  走在大街小巷里,都能听到有人在议论这件事。

  不过叶朝歌可听不到。

  她可不在凉城街上,而是在燕都古都酒店门前台阶上。

  她已经在这里站了两个多小时了。

  燕都秋天的天气,比凉城冷很多。

  北风吹来,吹得她脑袋有些发胀。

  “余建成到底想干嘛?还有杨名和杨枫语,区区一个江岭科技,值得他们这样大动干戈吗?”

  叶朝歌叹了口气后,低头看了眼腕表。

  已经快晚上六点多了,可她们等的余建成还没来。

  余建成是这次下禁止令的负责人,也是杨枫语的同事好友。

  本来,余建成答应叶朝歌,会在五点一刻准时出现在酒店门口的,可现在已经是六点了,他还没出现。

  叶朝歌,还有跟着她来的田小雅和保安王浩。

  他们三人已经在这儿等了快一个小时,小雅和王浩脸上都有了不耐的神色。

  倒是叶朝歌仍然淡定,穿了一身黑色制服的她,像是秋风里的一颗树,一动不动。

  时间继续流逝。

  又是一个小时过去了。

  天完全黑了,月亮爬上天空,但仍然不见余建成的人影。

  田小雅活动了下站酸了的脚丫,低声劝道:“叶总,要不要给余主任打个电话?”

  叶朝歌缓缓摇头:“不用了,他可能路上堵车了,再等等。”

  田小雅有些着急:“可他就算是堵车过不来,也该打个电话来啊,这不是放我们鸽子吗。”

  叶朝歌咬了下嘴唇,没有说什么。

  又过了快四十分钟,王浩都等烦了,想申请抽根烟时,余建成终于给叶朝歌打来了电话。

  电话那边,余建成言辞含糊,语气倒是乐呵呵的:“叶总啊,实在是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本来说好五点半见面的,谁知道商协那边突然有急事要处理,我怎么说也是商协的小管理,得给属下做表率,实在脱不开身。”

  叶朝歌脸上带着笑:“没关系,那您几点有时间,我在这等您。”

  “啧,怎么说呢,今天吧,我肯定是没时间了。要不这样吧,明天同一时间,我肯定到,就这样吧,我先挂了。”

  不等叶朝歌说什么,那边就挂了电话。

  看到叶朝歌慢慢放下手机后,田小雅凑过来小声问:“叶总,是余建成的电话吗?”

  “嗯,是他的。”

  叶朝歌点头淡淡的说:“他刚才打电话来说,商协突然有事,他过不来了,推迟到明天这个时候。”

  “这不是耍我们玩吗!”

  田小雅小嘴鼓了起来,气呼呼的说:“我们都定好包厢,在这儿等了两个小时了,他怎么说不来就不来了啊!”

  “小雅,我们是在外出办事。”

  叶朝歌苦笑一声:“我们是要求人,所以他就算是耍我们,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好了,我们吃饭去吧,别浪费了那桌酒菜。”

  说完,叶朝歌率先转身走进了酒店大厅内。

  叶总都这样说了,田小雅和保安王浩互看一眼,也不好再说什么。

  一天时间,很快过去。

  又是六点钟,还是在酒店街头。

  穿着西装制服的叶朝歌,仍旧是昨天那副精明能干的身姿。可她再精明能干,也等不来想等的人。

  随着时间一秒秒流逝,客人一个个来吃饭又离开,一直到晚上七点钟了,余建成还是没来。

  看着远处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流,田小雅噘着嘴,委屈的说:“叶总,余建成不会又不来了吧……”

  话音未落,叶朝歌手机响了起来。

  接通后,余建成打哈哈的声音就在此传来:“叶总啊,真是不好意思,我今天太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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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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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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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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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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