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朝歌懵了。
沈欢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儿了?
呆呆望着那个人影,叶朝歌用力擦了擦眼睛,再看过去时才发现,他身边还跟着个男人。
男人身材笔挺,戴着帽子。
他亦趋亦步的跟在沈欢背后,很快就走过了路口,消失在了叶朝歌视野中。
说实在的,沈欢和那个男人总共在叶朝歌视线中存在也不超过一分钟。但她却再也坐不住了,猛地站起冲出了餐馆,直朝路口追去。
外面秋风很凉,行人有不少。
叶朝歌追过那个路口后,就来到了一片宽阔的大路上。
两边没多少行人,店面大都是商品店,此时没几个开门的了。
大路也很长,没有供人藏身的小巷,按理说叶朝歌追过来的这么短时间内,沈欢除非有猎豹的速度,不然她一定能在街上看到他。
可事实时,等叶朝歌追过去,街上根本没有沈欢的影子。
倒是在路灯下,见到了跟在沈欢后面那个戴帽子的男人。
帽子男前面也站着一个男人,但却不是沈欢,而是个普通中年人。
叶朝歌一下茫然了。
难道我刚刚看到只是幻觉?
我只是把普通中年人看成了沈欢?
可我,什么时候对沈欢那么恋恋不舍了?
叶朝歌又走进了几步,就能隐约听到帽子男和另一个男人对话说些跑码头啊、水产养殖之类的事。
看来他们只是普通的生意人,她的确出幻觉了。
傻傻的看着大路上,过了很久叶朝歌才眨巴了一下眼睛,摇了摇头:“他怎么可能是沈欢呢,我肯定眼花了,毕竟,他已经死了啊。”
轻轻的叹了口气后,叶朝歌忽然有了从没有过的低落,转头重新朝餐馆走去,开车回家了。
叶朝歌却不知道,她走后没多久,一家关着等的商铺门就拉开了,店老板一边把沈欢轰出来,一边气呼呼的说:“哄人呢,没钱盘什么店面,当我好欺负呢!王亮,回来!”
店老板一招手,路灯下和帽子男聊天的中年男人,就应和一声小跑回来。
店老板一把把他拉进店里后,砰的关上了房门。
吐出口烟雾,沈欢转头看向路灯下的帽子哥们,撇嘴说:“这家没意思,不就是讲讲价吗,怎么还轰哥们出来了。老张,再帮我找一个。”
沈欢有个不大的梦想。琇書蛧
就是能普普通通的过完这一辈子。
尤其是陈千娇的麻烦被董屠夫带走后,他更觉得平凡来之不易。
不过要实现梦想,前提是他要找一份普通稳定的工作。
沈欢也没什么手艺,顶多会点摆地摊的做菜技巧,思来想去也只想到了一样工作:开饭馆。
他手里本钱不多,只能从小店面开始干起,于是找来当地小路子很广的老张,给他介绍店铺。
就是这一家。
见沈欢被店主赶出来,老张也有点纳闷:“不对啊,他们家的确是要出租店铺啊。你看门上不是写着呢么,每月两千,一年起租,不算水电……你怎么跟人家说的?”
“我说每月一千我就租。”
沈欢耸耸鼻子:“我手里就那么多钱。”
“有你那么还价的吗!”
老张没好气的瞪眼:“老沈,我看你根本不是真想做生意,时候不早了,我可不伺候你了。”
说完,老张转头走了。
沈欢挠挠头,有些心烦。
他想做生意吗?
想。
不过在沈欢看来,做生意并不难。
可真坐起来,他才发现还要考虑租房啊,地段啊,等等乱七八糟的事。
和开着小吃车摆地摊,根本不是一个难度的事。
最起码,他手里的资金就挺不富裕,上次在明珠赌牌倒是赢了五十万,但转头就为了给叶朝歌找场子,全推出去了。
事后他没问叶小妞要票子,没想到叶朝歌也一点都没有献上五十万的自觉。
现在沈欢满打满算也就万把块钱,吃吃喝喝是够了,开店差得远呢。
咋办?
问雪莉要点?
相信只要他开口,雪莉二话不说就会把帮他打造凉城最顶级的餐厅。
可沈欢既然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就必须少和她们扯上关系。
此前叶家有麻烦,沈欢利用雪莉帮忙,是因为龙渊欠他的。
可他不能一直利用龙渊的力量,这样只会让沈欢永远脱离不了这个泥潭。
“看来还得在叶朝歌家吃几年白饭,攒点本钱啊。”
沈欢叹了口气,也没打车回家睡觉,而是找个了宾馆住下了。
他都能猜到,回去后叶朝歌一定会拉着他问东问西,让他没时间好好休息。
凉城的秋夜很长。
早上六点半,天才刚刚亮,雾气正浓。
叶朝歌准时醒来,刷牙洗脸。
从今天开始她就要恢复正常生活了,毕竟公司可不管老板有什么苦痛,一天不运作,就会出现巨大的损失。
“加油叶朝歌,生活还要继续。”
给自己鼓了鼓气,叶朝歌踩着高跟鞋哒哒的下楼。
就在她走到客厅时,她的耳边突然传来了外面淅淅沥沥的声音。
很熟悉。
她身子猛地一顿,猛地朝大厅门口看去。
然后她就看到一个一个穿着衬衣,套着休闲运动服的男人,正在刷他的小吃车。
叶朝歌懵了。
彻底懵了,浑身精僵硬,大睁的双眸中全是不信,和见了鬼的恐惧!
沈欢!
她竟然看到了沈欢!
他没死?
他竟然安然无恙的出现了!
她狠狠掐了自己一下,疼痛的感觉提醒她,这两天的经历,并不是做梦!
可医生明明已经告诉他,沈欢没救了,那么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
一瞬间,叶朝歌仿若雕像。
沈欢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早上好啊。”
叶朝歌吃吃的说:“你、你怎么会……”
“我怎么会活着,对不对?”
沈欢撇撇嘴:“是不是那些医生告诉你,我活不到晚上了?而且,全身都会被亚巴顿病菌覆盖,对不对?”
叶朝歌点点头。
沈欢嘿嘿一笑:“没想到那群警察搞得和真的一样,投了这么大精力,我那就是简单的感冒发烧。不过是警察为了抓捕凶手布置的圈套而已。”
“圈套?”
好像做梦一般,叶朝歌喃喃重复。
“对,圈套。”
沈欢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不然,我会这么快就康复了?
叶朝歌用力擦了擦眼睛,死死盯着沈欢身下说,过了好半晌,才道:“沈欢,你、你能不能从树荫下出来?”
“你不会以为我是鬼,没有一个影子吧?”
沈欢笑着站起来,摊手耸了耸肩,无奈的走出房门,来到树影外。当灰色的影子清晰的在沈欢身下出现时,他笑了一声:“这下你总该相信,我没死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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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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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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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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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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