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轻踩油门,沈欢一边语气古怪的问:“是我脸上有花?”
因为开车回家的路上,叶朝歌一直盯着他的侧脸看,那副眼神,就好像要给沈欢扒下一层皮来。
“是有花,臭屁花!”
副驾驶上的叶朝歌语气不善,气呼呼的说:“沈欢,我警告你,以后不准再做这么危险的事!”
沈欢一副很费解的样子:“危险的又不是你,你那么生气干嘛。打住,你不会是因为我脱掉外套帮你遮雨,就喜欢上我了吧?”
“呸,谁稀罕你的外套!”
叶朝歌真觉得沈欢嘴巴越来越贱了。
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把劈在背上的外套丢在车座上,叶朝歌深吸口气,很严肃的问:“沈欢,你这次能打赢持枪歹徒,纯粹就是撞了狗屎运,如果再出现一次同样的情况,你再会打架,能挡住子弹吗?”
刚刚在防护林里,叶朝歌和韩小雪都质问过沈欢:你是怎么打赢的刺客?
沈欢则一脸好怕怕的语气解释:不是他打赢了,是那个刺客太蠢,踩在青苔石头上滑到了,所以沈欢才有机会踹掉他的枪,把他揍晕。
沈欢编的这种鬼话,也就骗骗叶朝歌了。
此时又颤声说:“其实看到他掏枪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
“你还知道害怕枪?!”
叶朝歌喝问:“你如果真有个三长两短,奶奶受得了吗?你怎么就这么——”
不识大体。
叶朝歌想了半天,想到了这个词。
沈欢就是不识大体,只知道头脑一热就去做想做的事,却从不思考后果。
嫁给这样一个男人,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叶朝歌越想越气,又要张开她的樱桃小嘴时,就听沈欢倏地抬头:阿嚏!
狠狠打了个喷嚏。
方向盘,也因为一下没控制住,倏地一转,不过立马就归正了。
车头只是猛地一摆,倒没有发生其他意外。
叶朝歌却吓得脸色一白,刚想质问沈某人是怎么开车的,就见他只穿着背心,浑身湿漉漉的样子。
沈欢恐怕就是因为把外套脱给她挡雨,才着凉的。
耸了耸小鼻子,叶朝歌不自然的关怀:“你没事吧?”
“应该没事,就是有点受凉,你别感冒就好。”
“哼,谁稀罕你关心。”
叶朝歌哼了声,想把外套还给他,却发现早就淋透了。就算沈欢再穿上,也只会更加剧他受凉。xiumb.com
不管沈欢再叶朝歌也不好意思再追问他了,闭嘴靠在车窗上,看着后视镜。
他们车后还跟着两辆车,韩小雪和赵雅丽的车都在后面。
劫匪也被韩小雪捆结实放在她的车上了。
没想到沈欢一时莽撞,竟然还抓住了真凶。
叶朝歌喃喃想着,就见车子已经来到了菲尔斯的小区。巧了,穿着一身西装的菲尔斯,就站在小区门口的公交站牌下,左右张望。
叶朝歌看了眼时间,距离她追上沈欢又回来,已经过去了四个多小时。
菲尔斯不会一直在外面等吧?
刚升起这个念头,叶朝歌就猛地晃了晃脑袋:我一定是和沈欢接触太久了,被他一根筋的思维影响了。
菲尔斯脑子又没问题,咋可能傻乎乎的在外面等?
正想着呢,就见一辆公交停在站牌前,菲尔斯冲开门的公交师傅问了些什么,随后公交车就又关门开走了。
菲尔斯则很郁闷的样子,继续左顾右盼。
看来他是想出门,不过初来乍到不知道怎么做公交。
都是老同学,叶朝歌当然能帮就帮,冲沈欢说:“前面靠路边停下。”
沈欢向来没啥家庭地位,乖乖点头停下,叶朝歌摇下车窗问:“菲尔斯,你是要去什么地方吗?顺路我可以带你一程。”
菲尔斯一副捡了钱的惊喜表情:“朝歌,是你!我想去公司先熟悉下岗位呢,就是不知道怎么坐车。”
“正好顺路,我送你过去。”
叶朝歌可不会吝啬送人一程,拍了下沈欢的胳膊。
沈欢会意,正想打开后车座的门,紧跟在后面韩小雪的车也追上来了,在路边戛然停下。
韩小雪探出头来,皱眉问:“你们做什么?”
“接个人。”
沈欢摇下车窗指了指菲尔斯先生。
菲尔斯可是个帅小伙,平日里很多女生看到后,都走不动道。
但韩小雪却只是瞥他一眼,就在也不当回事了,说了句“别耽误做笔录”后,就重新启动了车子。
菲尔斯坐在后驾驶座山,有些奇怪的问:“朝歌,刚刚那位是警察吗?为什么说要做笔录啊?”
叶朝歌耸耸鼻尖,也没当回事的,随手指了指沈欢:“他瞎猫碰上死耗子,抓了个罪犯。警方需要我们去做笔录。”
菲尔斯很吃惊:“我的上帝,怎么会有刺客呢?他是什么人?”
“谁知道是什么人。”
叶朝歌很无语的说:“刺客昏迷了,警方还没审讯呢。”
看得出来,叶朝歌不是很想提这件事。
菲尔斯也很识趣的没再追问,目光,却若有所思的通过后视镜看向了沈欢。
按理说,沈欢作为司机,开车的时候应该专心致志的看着前面才对。
可菲尔斯看后视镜时,却和沈欢的目光正好对上。
沈欢的眼神,很犀利。
菲尔斯有种对上了一把刀的感觉,脸上却不动声色的致以温和的微笑。
沈欢也没再继续看他,专心开车去了。
菲尔斯却没放松下来,心里升起一抹杀意:几个小时前,叶朝歌追向了渝州城方向。
回来时,就带了个罪犯回来。
那这个罪犯是何许人也,菲尔斯一下就想明白了:冬熊。
他被抓了!
以冬熊的本事,只要成功逃进防护林,顺着无人居住区一路西井,就能到阴条岭自然保护区。
那里是真正的无人区,冬熊一旦进去,警方就永远别再想抓住他了。
可冬熊却失败了,还被沈欢抓回来了。
尽管早就从组织那听说沈欢不是一般人,可菲尔斯只当他背景强大,没想到武力也这么厉害。
车速很快。
十几分钟就来到了江岭科技大厦前,菲尔斯下车笑着和叶朝歌告别后,就缓缓走到无人角落,拨通了一个号码:“灰狼,情况有变,冬熊被抓了。”
那边的灰狼立马惊诧尖叫:“怎么可能?!凉城哪有能抓住冬熊的精锐?!”
菲尔斯深吸口气,缓缓的说:“动手的是沈欢,不过好在,冬熊被抓时就昏迷了,这么短的时间内,他应该还没有被审讯。”
这下,灰狼为难了:“那我们怎么办?冬熊知道我们很多秘密,包括组织上秦家那位……他如果在逼问下交代了这些,麻烦就大了。”
菲尔斯舔了下嘴唇:“那就想个办法,让他永远闭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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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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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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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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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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