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怕。
黑衣人说出的,是连秦家也保不住他的秘密!他,怎么知道的?!
相比他来说,黑衣人的语气仍旧不紧不慢:“坐下。”
秦轩根本冷静不下来,急促的踩在茶几上,越过红酒杯,朝黑衣人抓去。
明明在对方面前,秦轩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公子,但巨大的压力,已经盖过了他的理智,拽着对方的衣领,嘶吼:“我不知道什么武器,也不知道什么境外势力!尼玛的,把你知道的所有事,都给我忘掉,不然,我一定会宰了你全家!!”
“回答错误。”
黑衣人幽幽的说:“你的半条命,我收下了。”
黑衣人的每个字,都是那样冰冷没有感情,让暴躁失态的秦轩一下就僵在了原地,踉跄后退:“你、你想做什么——”
话音未落,秦轩的手就被黑衣人抓住,重重一个过肩摔。
秦轩只感觉天旋地转间,脑袋就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再接着,他右手手臂,就传来了巨大的疼痛,瘆人的骨裂声,也在房间中咔嚓响起。
“啊!!”
秦轩痛苦的尖叫声中,黑衣人再次抬脚,对准了他另一只手臂,落下:咔!
又是一声脆响后,森森骨刺穿透血肉,暴露在空气中。
房间里的血腥味,登时压过了红酒香。
秦轩,翻了个白眼,痛晕过去。
这次黑衣人很善良,没有泼醒让他继续痛苦,而是从茶几上拿起手术刀,拖着他快要断掉的手腕,走到洗手间里,打开了日光灯。
把秦轩丢在灯光下后,黑衣人举起手术大,细细摩挲着刀锋。
如果把黑衣人的外套、口罩换成白色,现在的他,就好像要为病人动手术的医生。
随后,黑衣人慢慢蹲下,对准秦轩后背的脊柱,落刀——
花城大酒店的总统套间,隔音效果很好。
饶是如此,站在门口的谢峰,也听到了房间里的惨叫。
谢峰心肝一颤。
他也是历经百战的战士,见过太多血腥的场面,但这次受伤的毕竟是秦轩。
所以听到惨叫后,谢峰苦笑:“看来这次回去,我的工作要保不住了。”
他是秦老爷子的贴身保镖,这次是秦轩再三跟老爷子哀求,他才跟来凉城的。
他的职责,就是保护秦轩。
可谁让对方太厉害,他也没啥办法呢?
何况秦轩干的某些事,也的确不怎么样,有辱大将之后的名声。
“算了,这些年我也赚了不少钱,该退伍回家,盖个房子,娶个老婆了。”
想到着,房间门打开了。
谢峰刚扭头看去,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混着酒香扑面而来,熏的他眼睛眯起时,黑衣人沙哑的声音响起:“进来收拾收拾,带着你的大少,滚。”
被人贬低挑衅,谢峰脸色没有丝毫变化,点点头走了进去,就见一道血迹从客厅一路延伸到洗手间。
洗手间门口灯光亮着,秦轩的脚丫子露在外面。
谢峰走进去一看,倒吸一口凉气:“好狠。”
“已经留手了。”
黑衣人淡淡的说。
谢峰知道他没说谎,黑衣人说要秦轩半条命,就不会多收一点:秦轩双手手腕骨折,今后就算能修复,也会残留很大的后遗症,最要命的还是脊柱上的刀痕。
谢峰眼力很好,能看出黑衣人用手术刀,精准的刺破秦轩的脊柱,对立面的脊髓造成了损伤。
脊髓中,有神经。
一旦伤到神经,秦轩的下面,十有八九就要瘫痪了。
秦轩不至于死,但将来手上再无缚鸡之力,下面也再也离不开轮椅。
谢峰扭头深深看了黑衣人一眼,走到客厅柜子前,提着医疗箱走进洗手间,给秦轩止血包扎。
十几分钟后,他背着秦轩走了出来。
黑衣人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谢峰门口,突然转身看着黑衣人,问:“山海组数年前,曾出现过一名年轻的天才战士,战功赫赫,代号青龙,是当时山海组的中坚人物。”
黑衣人背对着他,似乎摘下了口罩,点上了一根烟。
看着若隐若现的烟头红点,谢峰继续说:“但后来,青龙因为违抗指令,论罪当斩时,突然失踪。有传言,他逃去了国外,但仍旧心系祖国,一手建立了最神秘的刺客组织龙渊,还下令所有刺客不准对龙国人轻易出手……”
说到这,吸烟的黑衣人停住的动作,缓缓说:“你话,太多了。”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谢峰又问:“你,是不是沈欢?”
噌!
黑暗中倏地一道寒光亮起,一把手术刀,被黑衣人电闪般甩出,擦着谢峰的发梢飞过,笃的一声钉在门框上。
谢峰额头冒出冷汗,转身就走:“秦少,输得不亏。”
砰的一声,房门关上时,外面亮起了一道闪电,照亮了叼着烟头的黑衣人。
不是沈欢,又是谁?
“本来只想给秦轩一个教训,没想到扯出来这么大的秘密。”
沈欢啧啧笑了声,起身伸了个懒腰,看向卧室:“忘忧粉半年内,不能给同一个人喂食两次,否则就会失去效用,变成普通的安眠药,希望她能做个好梦。”
叶朝歌可没做啥好梦。
梦中秦轩的魔爪,正在伸向无辜的她时,窗外传来一声震撼的惊雷:轰隆!
叶朝歌,猛地睁开了眼。
雷鸣落下,房间里恢复了安静,只有大雨淋在窗户上,噼里啪啦的声音。
叶朝歌抬手,搓了搓睡懵了的脸。
“原来我只是睡着了,我竟然梦到,我去酒店被秦轩欺负……”
话说一半,叶朝歌就愣住了。
她闻到了房间里特殊的薰衣草香。
她的房间里,可没有这种香味,叶朝歌向四周看去,才蓦地发现:这不是酒店又是哪?
一瞬间,昏睡前所有的记忆都涌了上来。
她记得在她来酒店赴谢峰的约,谁知道进酒店后,却发现是秦轩。
秦轩告诉她,他针对江岭科技,就是因为沈欢,和陈千娇不清不楚。
所以秦轩,逼迫她来献身。
想到这,叶朝歌体内凭生出一股力气,支撑着身子坐起,一边检查自己的身体,一边咬牙问候沈欢:“都怪这个混蛋!”
她身上的衣服还完好,甚至高跟鞋都没脱。
这证明睡着期间,她没被人欺负。
“看来,是那个黑衣人保护了我。”
叶朝歌茫然的眨眨眼,心中升起无数个疑惑:他是谁?他为啥要保护我?
而当这些疑惑都解释不清时,她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了:为了自己的安全,回家后说什么也要和沈欢离婚。
不然,鬼知道他又能闯出什么祸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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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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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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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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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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