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从摆摊开始逆袭成神>第66章:无冕之王
  晌午。

  很黑的晌午。

  尤其是树林中,只有淅淅沥沥的雨声。

  沈欢踩着泥泞,飞快的行走在树林间。在来到树林边缘,靠近一条小溪的位置时,沈欢停住了脚步。

  此时雨已经很大了。

  可雨腥味,泥土味,却遮不住空气中的血肉味道。

  沈欢放缓了脚步,来到味道最浓于的小溪边,哪里,有一只扒了皮的兔子。

  鲜血淋漓,兔子的肉,被一个男人拿在手中,生吃。

  这个男人一脸的络腮胡,看上去四十多岁,穿着一身黑色皮衣,戴着皮帽,很酷的样子。

  唯一不酷的,是他的右腿。

  很短,很细。

  就好像天生比另一条腿发育不良似的。

  看到沈欢后,男人擦了擦嘴角,笑了。笑声沙哑,好像吞了两斤沙子一样,笑容也很丑陋,皮帽下,能看到他的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狰狞恐怖。

  “呵呵,龙渊的王,我们好久不见。”

  “我可不是龙渊的。”

  沈欢抹了把雨水,淡淡的说:“我就猜,哪个不怕死的,知道龙渊的口哨声,还敢来杀我。原来是你啊,死瘸子。”

  死瘸子。

  三个字说完,对方的脸,立马阴沉下来,冷冷的说:“没人跟我说了这三个字后,还能活着。”

  “上次见面,你就说过这句话。”

  沈欢把头发捋到后面。

  对方的声音,更加恶毒:“对,上次我就说过,我要杀了你。但我失败了,而且,我断了三根手指。多亏法籍雇佣兵搜查逃犯,我才躲过一劫。”

  他越说,笑容却越盛:“不过上次,已经是五年前了。五年过去,我每天都在战斗,而你,却在这个小地方享乐两年,你觉得,你还能杀我?今天,我会再也让你说不出那三个字的!”

  “哪三个字?死瘸子?”

  沈欢笑的很开心,身子,却微微躬起,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世界,并不是安定和平的。

  在国外,有那样一群人,始终没法活在光明中,只能黑暗中出来,以杀人为生。

  卡宾,就是其中之一。

  他在刺客界,还有另一个响当当的名号,独角恶魔。

  独角,又被叫做独脚。

  因为他只有一只脚,是正常的。

  从出生,就如此。

  他出身中亚,因为身体的畸形,从小就被人嘲笑:瘸子。

  五岁,父亲把他卖给了当地武装组织。

  因为武装组织要研发某种药剂,缺乏实验体。

  在监牢中,卡宾跟被俘虏的佣兵学会了战斗,学会了忍耐,也学会了杀人。

  他装作虚弱,被送去武装组织的研究室,试药。

  研究室中,全是老学究。

  在他表示自己想上厕所后,这群老学究给他解开了手铐。

  卡宾趁机杀掉了所有人,出逃。

  自那之后,卡宾就加入了敌对的武装组织。

  经历过炮火洗礼,卡宾残疾的腿不再是障碍,虽然在长距离追逐中,还是很不好用。

  但在短距离战斗中,卡宾的残疾的腿不再是弱点。

  反而是因为这条腿,他比常人更努力的学习杀人技巧。

  再后来,他因为一场行动来到西洲,认识了刺客组织。

  就算在刺客里,也没人瞧得起瘸子,尤其是卡宾这种:他不仅瘸,还很不修边幅,一嘴大黄牙,喜欢吃生肉,活的像个野人。

  可他的邋遢,也成了他最好的伪装,凭此完成了好多次任务。

  他感觉,他天生就该是刺客。

  每次杀人时,目标临死前的哀嚎,都能带给他无与伦比的爽感。

  渐渐的,他开始享受目标绝望的表情。

  他残忍,也因此开始名声显赫。

  他不再是死瘸子,而是独角恶魔。

  从那以后,再也没谁敢瞧不起他了。

  “死瘸子”,已经成了他过去的伤疤,谁提起,卡宾都会愤怒,然后,杀人。

  今天也是。

  卡宾眼睛,红了。

  他已经得到了刺客界的认可,已经没有哪个刺客敢在这样叫他。

  可沈欢,凭什么敢?

  就因为他是刺客界的无冕之王?

  就因为他缔造了刺客中的帝国,龙渊?

  还不够。

  卡宾要让沈欢,再也说不出那三个字:“你,找死!”

  话音落下,雨势更大。

  卡宾却融入了雨幕中。

  他,化身成了一道影子,整个人身子前倾,几乎和地面贴在一起,用极快的速度,冲向沈欢。

  短距离的冲刺中,他的速度,快如猎豹。

  他手中的刀,也化成了一道闪电,直刺沈欢的咽喉。

  他没有用枪。

  因为他知道在这种距离下,以沈欢的速度,用枪很可能跟不上对方的运动。

  用刀,反而更灵活。

  他这一刀速度也非常快,相信就算是刺客之王,也躲不开。

  而刺穿咽喉的刺客之王,还算个屁!

  卡宾残忍的笑着,已经想象到沈欢咽喉被豁开的场景时,眼前却突然出现了一只手。

  很熟悉。

  是他自己的手,还握着刀,砸落。

  溅起一地泥泞。

  接着,极端的痛苦才从手腕传来,卡宾一屁股坐在地上,捂着断臂惨叫:“我的手!!!”

  凄厉的惨叫声,传了很远。

  卡宾的血,也流了很多。

  痛苦中,卡宾就见沈欢缓缓收起一把沾着血的刀,走了过来。

  卡宾明白了,刚刚那一瞬间,沈欢用刀,砍断了他的手腕。

  可。

  沈欢什么时候拔的刀?

  为什么我还没看清,就败了?

  卡宾满脸都是恐惧,一手掐着手腕痛苦的大叫着:“站住!你、你别过来!”

  沈欢甩了下匕首,语气阴森的笑:“杀人者,人恒杀之。”

  “你站住!不准过来!”

  卡宾不知道沈欢说的啥意思,只知道惊恐的尖叫,拼命后退。

  可沈欢哪会放过他,一步一步走过去蹲在他面前,掐住了他的咽喉。

  卡宾认命了,闭上了眼。

  他知道,没有人能从血煞手中活下去,他就不该狂妄的挑战沈欢,用龙渊组织特有的口哨声,吸引沈欢前来!

  他应该,小心翼翼追踪沈欢,然后在他最不注意的时候,用枪解决。

  可他动了贪念。

  沈欢是刺客界的无冕之王。

  如果他干掉了沈欢,那他就会成为新的刺客之王。

  可惜,卡宾太高估自己。而高估自己的后果,就是:死。xiumb.com

  沈欢的手,越掐越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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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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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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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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