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她却满脸都是得逞的笑。
看着她那张精致的脸蛋,沈欢狠狠扇了一巴掌:被耍了!
啪!
巴掌响在胡小六脑门上,胡小六疼得一个哆嗦,却又不敢出声。
他认出陈千娇了:那不是无数男同胞们的梦中女神吗?!
沈欢竟然和她认识?
那沈欢又是啥大人物?
在凉城这种三流小县城的混混们心中,千万粉丝的陈千娇,就是绝对的权贵了。想到他们竟然为了区区几万块钱,就对认识陈千娇的沈欢动手,他心肝就开始打颤。
好在沈欢一巴掌扇完后,就放过了他,站起来盯着陈千娇,语气发寒:“陈千娇,你真以为我不敢杀你?”
“你敢。”
陈千娇咬着嘴唇:“但你不会杀我。”
沈欢脸色阴森,电闪出手,扣住陈千娇纤细的脖颈往墙上一撞。
啪。
陈千娇整个人就被按在了墙上,沈欢手越收越紧,她的脸也逐渐失去血色。
胡小六吓得尿都抖出来了,尖叫着从地上爬起来,边吼边跑:“杀、杀人啦!杀明星啦!!”
立马,海鲜市场的人就朝这边凑了过来。
“哪呢?谁杀明星了?”
“吹牛呢,哪个明星会来咱们这破地方……哇靠,陈千娇!!”
人群纷纷围观来时,陈千娇已经捂着咽喉站在了墙边,看了眼走进人群的沈欢,她竟然呵呵一笑,和大家打招呼说:“你们好,我是陈千娇。”
“真的是陈千娇!能合张影吗?”
“哪有陈千娇?!”
陈千娇的话,一下引爆了现场。
城郊村的居民,最喜欢的就是凑热闹。
一呼百应下,整条街的人都被吸引了,都急忙赶来看大明星。
沈欢可没兴趣看明星,正一脸烦闷的朝小吃车走去。光天化日的,他终究没法下刺客。此时趁陈千娇被缠住,赶紧走人才是正道。
谁知他没走两步,就听后面的陈千娇说:“对不起各位,我今天是和朋友一起来的,还有事要做。”
说着,陈千娇趁众人还没围上来,扭头追上沈欢,挽住他的胳膊,凑在他耳边甜腻腻的说:“我们走吧。”
大明星陈千娇,竟然亲密的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
所有人的八卦之心,被瞬间引燃。
还有人掏出手机,就开始拍照。
相信明天一早,新闻热搜就会出现陈千娇和沈某男的丑闻了。
沈欢一个头两个大,赶紧想溜时,后面的小屁孩竟然认出他来,在那吆喝:“我认识他,他是沈瘸子!他早就跟我说他有个漂亮老婆,我还不信,原来是真的!”
“啥?陈千娇是沈瘸子的老婆!”
看热闹的八卦之心再次被引爆,人群一股脑的涌了上来。
陈千娇一边跑,一边咯咯笑着:“我的车在前面路口。”
沈欢瞪了她一眼,知道他如果继续开他那辆笨重的小吃车,一定会被人群围住。
只好听她的话,朝路口跑去。
三分钟后,他们终于摆脱了追兵,上了陈千娇那辆宝马跑车。
后视镜中,人群还在快速逼近,陈千娇重重踩下油门,发动了引擎:呼……
宝马咆哮着化成一道残影,甩开了一种追星男人的嘶吼:凭啥、凭啥一个摆地摊的瘸子,能娶到陈千娇女神!
多少人,做梦都想和陈千娇在一起。
可沈欢,却一点也不在乎,等车子稳稳行驶在环山高速上后,才冷冷质问:“你耍我。”
陈千娇摇摇头:“我没有耍你,只是今天中午谢峰恰好也在南天俱乐部,你走后,他又恰好找到我,看到我衣衫不整的样子而已。而最巧合的事,谢峰是秦轩的心腹,看到我和你关系亲密后,一定会向他报告。”
“以秦轩的个性,一定会向我发难。”
沈欢摸出根烟叼在嘴上,接过了话茬:“所以,你打算挑起我和秦轩的矛盾,坐收渔翁之利。”
他想过平静的生活。
如非必要,真不想被卷入麻烦中。
尤其还是被一个女人耍的。
陈千娇咬了下嘴唇:“沈欢,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恶毒?”
沈欢拿出火机,啪的点燃香烟,慢悠悠的说:“我不喜欢被人利用,尤其是女人。”
“没关系,你不需要喜欢我。”
陈千娇轻声说:“只要你能保护我,哪怕你恨死我,我也不在意。”
沈欢吐出口烟雾:“你就那么怕秦轩?”
“怕。”
陈千娇点头:“每次看到他,我都会想起我的母亲、死掉的前男友,每个夜晚,我都在提醒自己不要怕,可是我做不到。所以,我需要你。”
沈欢不说话了。
陈千娇却快速把车开下高速,停在山腰的一处停车场后,侧身看着沈欢的侧脸,很认真的说:“只有你,能把我从恐惧的深渊中解救。”
沈欢把手伸出车窗弹了下,淡淡的说:“因为韩远航?”
陈千娇没有否认:“韩家的背景,和秦家相当。可韩远航被你欺负成那样,韩家却一声不吭。甚至在今下午三点,宣布把韩远航逐出韩家——不久前,新闻刚发布的消息。”
陈千娇眼睛,好像燃烧着火焰:“韩家,在国内拥有最顶尖的背景。可他们,在怕你。这是我一直在追求的强大,所以知道这一切后,我就下定了决心。”
说到这,陈千娇停住了。
她在等。
等沈欢皱眉看过来,和她四目相对,她才一字一顿:“沈欢,我要征服你。”ωωω.χΙυΜЬ.Cǒm
沈欢的眼角,狠狠一抽。
从没有人敢说征服他。
陈千娇是第一个。
而她也确实下定了决定,一定要得到沈欢这股强大的力量。
只是,怎么才能得到他?
自从那个夜晚一来,陈千娇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她也想过,依附沈欢,成为他的女人,就像中午她做得那样。
可惜,沈欢一点也不稀罕。
以他的权利,沈欢真的不缺女人。
所以,陈千娇选择把沈欢拉下水。
果然,漂亮女人没一个好东西!
沈欢嘴角不自然的抽动,好几次都差点把香烟咬烂,冷冷地问:“征服我、就凭你?你就不怕彻底惹恼我?你怕秦轩,却不怕我?”
“怕!”
陈千娇牙齿都在打颤,每说一个字都磕磕巴巴:“但秦轩是个疯子,你不是。你对我再狠,也不可能像秦轩那样狠了。”
沈欢深吸口气:“我真后悔,中午拦住了你。”
“你希望我去死?”
陈千娇反问。
沈欢抬头,看着眼前的山崖:他要她去死。
陈千娇咬了下嘴唇,开门下车,站在了山崖边。
山崖下,是环山高速的一截,货车轰鸣,片刻不停。如果有谁失足落下,立刻就会被碾成肉泥。
陈千娇翻过栏杆。
沈欢却好像没看到那样,把烟头弹出车外,他不相信,此前在秦轩面前表现如此胆小的陈千娇,有勇气去死。
烟,被风卷起吹下山崖。
陈千娇,纵身跳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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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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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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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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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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