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可是绅儿又出事了?”早晨在江边活动完筋骨,回来正在埋头文案的老头子梁国公豁然起身,心头一下又有了不好的预感。
毕竟府里和自己正常书信沟通,可用不着800里加急,这是自己给国公府留下的保命手段之一,平常轻易却是不可用的,毕竟既费人又费马的通讯手段那可是连普通军情都用不到,除非十万火急的军情才能用的!
现在服里竟然动用了这手段,那多半还是太子的事情,毕竟之前自己可是派人回京给皇帝送信威胁了一番的。
谁知道那个以前看着是忠厚老实之人,但实际上却是个腹黑毒舌的女婿,会不会又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试探自己的底线?
“这……这……怎么可能?”可是劈手夺过信件打开之后,头发花白的魁梧老人却是懵逼了。
里边写的每个字都认识,连起来的意思他也懂,但就是让他脑袋嗡的一下,有种这个世界都不真实了的感觉……
信是自家大儿子写的,说的事儿也不出所料,的确是太子的事儿。
可这里边说的是什么鬼?
太子居然劫持了皇帝?而且还直接带着皇帝坐着马车离京了?
这说的是自己那个因为早产身体孱弱时常用药,走几步都喘个不停的外孙太子高绅?
而且就算是真的,太子为什么要劫持皇帝?还有他又依仗的是什么,能把皇帝从宫内清这么轻松的解释出来?
脑袋一圈一圈嗡鸣的老头,又去桌旁捡来自己拆掉的信封,仔细核对了一番火漆之上的印信,再仔细瞅了瞅,信件里边儿的确也有自己与家里留下的暗号……
基本可以证明,这看似没一点儿靠谱之处的信,还真就是他那大儿子写了以后,派人800里加急送来……
老头子觉得自己一辈子经历的事情,都没有这一封信里讲的玄奇……
还有若是信里说的是真的,那自己这大儿子就太废了,既然外孙已经把天都捅破了,那还不赶紧跟着外孙逃跑,这还留在京城,还想贪图荣华富贵到最后等着给皇家当人质呢?
“大……大帅,到底发生了什么?”一旁的常威抢布上前辅助摇摇晃晃的夏普,一脸凝重的小心翼翼问道。
能把大帅弄成这副模样的事情可不多,是不是京城的那位太子……
“你……派人……不,你亲自带亲卫营两千精锐,往京都走一趟,去半途之中找找一辆国公府的马车,把那辆马车及上边的人都安全护送到江南到溧阳来!”
常威这一问,老帅立即回过了神,也不论这事情究竟有多不可思议,但儿子可不敢骗自己的,之所以给自己写信,就是让自己想办法接应外孙,或者看怎么处理这事儿做个决策。
现在可不是想东想西的时候,既然那个混账东西,把外孙逼得不得不捅破天,那这事儿他这个亏欠女儿、外孙良多的外公就必须给兜住!
是的,在老头子看来自己那个几乎素为谋面的外孙长这么大,可从未求到过国公府上,即便是这次捅破了天,也只是借了你一辆马车而已。
这么懂事的孩子,要不是这次受了天大的委屈,实在忍不了了哪能拖着病体干出这种事?
他前一阵才差点被一个狗屁御医给毒死啊,即便没有中招,那身体也肯定没全好,毕竟要是身体没问题的话,又怎么会找御医,让那狗屁意义有下毒的机会?
甚至老头子自从对女儿的死起了疑心之后都觉得:恐怕自己这外孙的体质孱弱,也多半可能并不是天生的。
毕竟早产的孩子老头不是没见过,自身体弱一些容易生病,可也没有三天两头吃药的啊,农家的还能帮着干干活呢,可没有走个三两步就喘到不行的那种!
那皇家的太子待遇,怎么也比那些早产的农家孩儿强吧?
怎么可能搞得太子外孙的身体就能弱到这种程度?
以前一直想着只要有自己在外孙还活着就算了,毕竟自己也不能正因为这点怀疑就直接起兵,要是自己脾气那么冲,早在女儿死的时候就该起兵了……
可现在随着自己年纪越来越大,这个好女婿,可是越来越嚣张了啊,不断的从军需还有朝堂试探自己的底线,现在倒好,直接从外孙身上下手了。
外孙差点被弄死,他还在这儿轻拿轻放,半点也没有重视这个除菌的意思,更没有把这儿子当回事!
这回也不知道自己之前那封信起到了什么样的效果,居然让那混账东西把一向懂事的外孙都给逼到不得不捅破天也要离宫的份上,这回说不得,自己也不能再忍了。
老头子想着:这次要不就直接让这混账东西直接禅位吧,把皇位传给自家外孙,自己这边也逐步把手里的兵权交给外孙。琇書蛧
只要自己还活着一天,那外孙这亲政就绝不是问题!
要是皇帝还在宫里,老头子不会有这种念想,毕竟一路打过去又是山河动荡。
这北齐江山,可是老头子带着不知多少老兄弟的英魂才平定,不到万不得已他是真不想看到北齐,乱起来特别还是源于自己。
再有他这些年一直驻守在沂水边上,一方面是因为他不能常待在京城,以免给宵小有可乘之机。
他自己死了无所谓,整个国公府肯定要和他陪葬,跟随他百战余生活到如今的各营老兄弟也肯定要遭到清算。
而手下这几十万精锐之中,即便是普通士卒,到最后怕也要因为他这位国公的倒台而受到牵连。
毕竟曾经他放手过的那一次,朝廷派来的那帮混战打仗,一败再败,但各种克扣粮响层层扒皮闹出兵变的状况可是有先例的。
“是,末将这就去!”常威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军令如山,老头子既然发话了,他就得立刻执行。
“一定替老夫保护好马车内之人!”
“遵命!”
待到常威阔步走出大帐,老头子不放心的又叮嘱一声。
目送常威离去,老头子却是又将手中书信拿起来逐字细看。
“唉~这小子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却是干的好大事情,不亏是我夏普的外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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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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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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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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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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