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韦舂在长安尚且有个去处,因为他爷娘尚在,老两口为了这个儿子,倒是也任劳任怨。
即便每每科举不中,也从未放弃过他。
也就是在那时,韦舂在街上偶尔瞧见了从禁中出来的公孙大娘。
这便算是两人第一次见面,只是彼时公孙大娘并不认得韦舂。
而后没过多少年,天宝之乱发生。
六街鼓歇行人绝,九衢茫茫室有月。
九衢生人何劳劳,长安土尽槐根高。
长安城迎来了它第一次毁灭性的打击,当时的长安城几乎十室九空,即便有不想离开的,如今多半也都葬在了延兴门外。
公孙大娘当时随着圣驾一道逃往蜀中,却在途中走散了,再后来便不知去向。
而韦舂不一样。
韦家当时家产还算不少,韦舂的爷娘催着他收拾好一切,将家中资产都让他拿着,本是打算一家逃出长安后,再寻地方安置。
而到最后却只有韦舂一人离开了长安,他家爷娘则死在了天宝之乱中。
约莫一年多之后,韦舂在江南道苏州遇见了刚刚跳完剑舞出来的公孙大娘。
两人第二次见面,公孙大娘终于知道了韦舂这个人,但也仅仅是互相行了礼,并未多言。
后来韦舂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几次去看公孙大娘的舞,两人渐渐便有了交集。
同为长安人,同是因为天宝之乱出逃,自然容易生出惺惺相惜之情。
久而久之,公孙大娘对这个时常陪伴自己的韦舂多了几分依赖,只是却并不能确定,眼前人就是心上人。
直到...
“要说这事儿啊,我也听从前跟随他们回来的仆役念叨的。”阿七如同说书先生一般,两只短短的小爪子有模有样地挥舞着。
“哦?念叨什么?”
苏兮很配合地堆了一脸兴趣,反倒是温言兴致缺缺。
他在看身侧的槐树,这槐树有些年头了,原本树中该有东西存在,可眼下不用探查就知道,里头空无一物。
阿七小嘴一张,又是一段故事。
遇见韦舂的时候,公孙大娘其实已经有过一段不算美满的婚姻,两人并无子嗣,至于原因,无人知晓。
只知道后来那人与公孙大娘和离,两人各奔东西。
遇到韦舂的时候,公孙大娘已经不算年轻,但韦舂不弃,软磨硬泡,最终还是获得了公孙大娘的青睐。
“其实中间发生过一件事,韦舂奋不顾身救下公孙大娘,这才让她点头答应了婚事。”
阿七愤愤,“但其实那件事不过是他自导自演的英雄救美,美人是美人,可惜那韦舂并非英雄。”
当年公孙大娘为生计所迫,曾在苏州贵人府中表演剑舞,偶尔出来得晚了,总是能遇上一些泼皮无赖。
奈何世道艰辛,她又不能躲在家中不出。
一次两次的,散些钱倒也罢了。
可有一次那人竟要侮辱她,公孙大娘哪里肯,奋起反抗,却因力量悬殊,没能挣脱。
正在绝望之际,韦舂和两个仆役冲了出来,乱棍将那些无赖赶走,救下了想要咬舌自尽的公孙大娘。
“如此俗套的手段,那公孙大娘也能被骗?”
温言觉得不可思议,公孙大娘昔日乃是梨园舞伎,心思不应该那般单纯。
毕竟是御前献舞,若是没点脑子,如何在深宫中活下来?
“我也这么认为。”苏兮附和。
阿七叹了口气,小脑袋垂下去,复又扬起来,“谁说不是呢,我头一次听见就觉得奇怪,那韦舂若不是本就守在这里,怎么那么及时把人给救下呢?”
“然后呢?”苏兮不打算跟它多讨论这些,催促着阿七继续往下讲。
“然后?然后两人就成亲了呀,不过成亲后依旧无所出,加之韦舂渐渐露出真面目,两人的日子就过得有些捉襟见肘。”
后来天宝之乱平定,二人便从苏州回了长安。
阿七听韦舂说过,他是想自己的爷娘了,但私底下仆役都说那是因为公孙大娘说自己在长安有些产业。
韦舂是冲着这些产业才回来的。
回到长安后的韦舂越发嗜酒,没多久就将公孙大娘的积蓄喝光了。
听阿七说到这里,苏兮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不对吧,我可是听说公孙大娘之前为儿子瞧病,你怎么说他们夫妻二人无所出呢?”
阿七嘴巴上的胡子抖了抖,“那不是他们夫妻二人的孩子,而是韦舂从前风流留下的种,只是公孙大娘不嫌弃,依旧待那孩子如己出。”
它很不能明白,韦舂待她那般不好,为何还要为他养孩子?
“我看他自己都对这个儿子无所谓,倒是公孙大娘十分上心。”
苏兮一瞬间有些晃神,她原本以为自己看到那个饱经风霜的妇人是因生活折磨才那般苍老。
倒是忽略了她这般年纪,也该是那个状态。
只因为苏兮心中觉得那是公孙大娘,在梨园中、在兴庆宫里,都是意气风发的公孙大娘。
锦衣玉貌,矫若游龙。
几乎成了她的全部。
然而即便是这般惊艳的人,在时间面前,同样不会有任何优待。
“倒是我着于表象了。”
阿七不知道苏兮怎么突然有这个感慨,小眼睛小心地看着她。
“没事,就是突然有所感,胡说的。”ωωω.χΙυΜЬ.Cǒm
苏兮示意阿七继续,阿七却挠了挠耳朵,“那个,别的也就没什么了,韦舂此人反正肯定不是好人,公孙大娘托付错了,可她自己还不知道。”
“难说。”温言到底相信当初看见的公孙大娘,那个女郎神采飞扬,即便如他们所说,如今的她饱经风霜,但脑子这种东西应当不会退化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你的意思是她其实都清楚,只是不愿意离开?”
苏兮微微挑眉,公孙大娘的性子她不是很了解,但从外间传言来看,是个个性分明的女郎。
温言摇头,“也不尽然是不愿意离开,或许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难言之隐...”
苏兮咀嚼这四个字,别看区区四个字,里面藏着的东西可不算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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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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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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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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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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