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1987>第524章 李文博?就是在明珠,舌战群儒的那个?
  人靠衣装马靠鞍。

  李文博换上一身西装后,的确好看了不少。

  至于陆珠儿,精心打扮后服务生都有点看呆了,拿过几件衣服来:“夫人,我敢保证您是我见过最配这身晚礼服的女人,一定要穿穿看。”

  “真的嘛?”

  被人夸赞,陆珠儿甜滋滋的看了眼李文博。

  李文博笑笑:“换上看看呗,好看咱就买。”

  陆珠儿拿着晚礼服进了试衣间,一会出来的时候,李文博眼睛有点挪不开了。

  他上一世也参加了不少与会,看惯了礼服美人,但都没这一刻的陆珠儿漂亮。

  淡紫色的连衣裙给人一种优雅的感觉,后背敞开的积雪般的白,也让陆珠儿在优雅的同时不失性感。

  加上她身段确实极好,哒哒走出来时,周遭的服务生都看呆了,竟然还有人忍不住的鼓起了掌。

  这也吸引了不少男士看过来。

  “她是那个大明星吗?我怎么不眼熟呢?”

  有个陪老婆买衣服的中年男人,喃喃说。

  她老婆气鼓鼓的掐了他一下:“看不够是吧,回家我挖了你的眼!”

  “唉,老婆……”

  周遭人的惊诧,让李文博特骄傲的同时又有点不爽:我老婆这么漂亮,外人凭啥看?

  刚想到这,陆珠儿也主动凑过来说,害羞地说:“文博,我不喜欢这件。”

  “那就换一件。”

  李文博也正巧不喜欢呢,招来服务生换一身保守地。

  服务生特可惜的叹气:多好看的衣服,多好看的姑娘,这样的美却被拆散了……最重要的是,那件衣服特贵,一旦卖出去提成够她们吃半个月。

  不过等结账时,李文博又干咳一声低声说:“把那身也打包了。”

  服务生大喜,陆珠儿却凑过来低声说:“文博,买那个干嘛呀。”

  “嘿嘿,回家咱们自己穿。”

  李文博特不要脸地笑了声,陆珠儿脸蛋更红,小声说:“贵,八百多呢!”

  八百多的衣服,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天价。

  陆珠儿是不舍的。

  李文博倒是不在乎,大包小包提回了地下车库的车里。

  下面也是豪车无数,丝毫不比秦老爷子过寿那天架势少。

  这就是真正大城市有钱人的数量。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在明珠钱不是钱,你觉得自己很富有了,但总能找到比你有钱的,往人群里丢块砖头,砸到的都可能是万元户。

  而在燕京,官不是官。

  随便丢块砖头,找你算账的就可能是国家干部。

  这个描述有一半是准确的:难道燕京有钱人,就比明珠少?

  这里来来往往人们的穿着,都是名牌。每个女郎手里的补妆镜,都值普通人半个月的工资。

  把买好的衣服放回车上,李文博又载着陆珠儿找了个地方吃西餐。一坐下看了菜单,陆珠儿就不敢点了。

  怎么点块牛排,几百块就没了?

  一个茶杯大小的菜,也要上百元?

  她喝杯饮料,都要几十块?

  她不敢点,李文博倒不客气,俩人吃了八百多块,其实都不算多。

  陆珠儿见李文博点菜一点都不皱眉的样子,忍不住的说:“我觉得这地方不适合咱们。”

  “你多适应适应,就适合咱们了。”

  李文博耸耸肩笑道。

  “这咋适应啊。”

  陆珠儿撅撅嘴,用叉子插起一块牛排,送到嘴边却怎么吃怎么别扭:“我用不惯这个。”

  周围有人听到他们的对话,传出窃笑。

  “我也用不惯,但咱们国家不是有些人喜欢迎合西方人吗,就好像用刀叉特高档似的。”

  李文博耸耸肩:“你要是不喜欢这种文化,就拒绝,咱们有的选。”

  李文博啪的打了个响指,让服务生换双筷子,就在对方面露难色时,李文博拿出了几张钞票递了过去。

  服务生立马变了脸,兴高采烈地帮他换了。

  陆珠儿读过大学后,比以前更善于思考,看着李文博渐渐理解了他那句“咱们有的选”是什么意思。

  有钱了,就有了选择。

  说实在的,今天一天下来的体验,已经和二三十年后差别不大了,就算是去纽约曼哈顿,体验也不过是同一个级别:更繁华,却不会有质的改变。

  也就是说,现在物质生活已经达到了三十年后的水平。

  接下来三十年不过是让这种水平的城市更多了。

  再就是,互联网。

  李文博看向北方偏西的方向,那里,有个地方叫中关村。

  同样,中关村的圈子里,也有无数未来的大佬,都注视着李文博。

  国内电脑在九十年代才普及,但这不影响有些人已经嗅到了市场的先机,除去联想,还有很多年轻人注视着电脑行业,正蠢蠢欲动。

  联想集团总经理办公室里,柳传智听着下属禀报的消息,眨了眨眼:“李文博?就是在明珠,舌战群儒的那个?”

  之前李文博在明珠以一己之力跟电子商联盟、跟姜家、跟苟东风讨论……不,应该说骂架的事,早就传遍了。

  下属点点头:“是陈小姐举办的私人宴会那,传来的消息。一个叫岳庆喜的岳坪集团分厂经理,找举办方给李文博索要了张请柬。”

  柳传智呵呵笑了声:“陈二小姐一向眼比天高,能看上岳坪集团吗?”

  “所以此前岳庆喜想参加,都没机会。要不是李文博亲自来燕京了,估计岳庆喜也要不来请柬。柳总,您之前不是挺想见他一面的吗?要不要去一趟。”

  现在的联想,是中科院全资的国有企业。

  柳传智只是个经营者。

  但他却在经营的过程中,看出了这个行业极其广阔的未来,一个精明的商人,面对这些很难不产生其他想法。m.χIùmЬ.CǒM

  所以一月份,他就联系了澳港一个电脑代理商,想成立子公司。

  对方就是鼎鼎大名的吕谭评,但在商讨国过程中,对方始终拿不定主意。

  实际上,柳传智也在迟疑自己的做法。

  其实就是怀疑一件事:国内落后这么多,离开中科院的支持,他真能赶上去吗?

  优先追求技术,还是优先追求贸易,在这个时代大家普遍选择后者:跟老外做贸易,先把钱赚来再说。

  柳传智却是追求前者的。

  这是条很少人走的道路,除了柳传智,目前呼声最大,再走这条路的就是李文博。

  所以,柳传智对他真的很感兴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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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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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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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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