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可怕!”
“对啊,所以啊,以后找对象的时候擦亮眼睛,别找偷狗贼哦。”丁灵打趣道。
“讨厌!我才不会找偷狗贼呢!”程倩玫抿了抿唇,嗔道。
她自己就从来不吃狗肉的,不过羊城人吃狗肉,她也不觉得意外。
没粮食的时候,树皮都吃,吃狗算什么。
只要吃的不是偷来的狗,程倩玫就不管别人那些闲事。
相对于程倩玫,章欢就没什么东西好搬的。当初离开北京,她就把能带的带着,不能带的都送人或者扔掉了。
对于身外之物,章欢也没有那么在意。再说她以前十多年都在为家庭付出,没给自己买过什么贵重的东西,临到要去羊城了,她收拾自己的行李,发现连拿得出手的衣服都找不出几件。
而她丈夫呢,穿的是最得体的衣服,换洗的都有挺多套的。
从那个时候起,章欢就对自己说,以后不能再这样亏待自己了。
事实上,就算没有当初那两万块钱,不用再拿自己的钱补贴石建国,只用养活小儿子,加上丁大磊厂里一开始那包吃包住的待遇,她就已经能把日子越过越好了。
这不,受羊城那种环境的影响,加上那边的衣服相对来说的确比较便宜,章欢自己挣了钱之后,也买了一些好看质量又好的衣服。
如今,她也不再是以前那个朴素的样子了。
“章欢姐,我就羡慕你,要是我有孩子,我就不会再结婚了。”程倩玫冷不丁一句话,让章欢愣住了。
她的确是不想再结婚了,一方面是觉得没必要再找一个。不管那个人结婚之前伪装得再好,结婚后要是像石建国,或者比他还不如,还得再离一次。
她和丁灵有些年龄代沟,倒是和田仙蓉以及汤婵讨论过这种事。
田仙蓉说,二婚的时候,如果她再找的对象也是个二婚的。结婚之后觉得不对劲再想离婚,可就没有一婚这么容易离婚了。
男人和女人不一样,男人一婚的时候不懂珍惜,二婚的时候有的会吸取教训,改掉一些毛病,或者尽量让它少发作,比如懒癌。有的男人得到教训,知道再离婚应该只会找一个更差的,或者觉得二婚的过程还挺难的,又出了一些钱什么的。
于是,怎么也不想再离婚了。
女人,除非那种恋爱脑,或者对男人有瘾的。就会一次次结婚又离,田仙蓉反正是不能理解这种人的,就算是对男人有瘾,也不用非要结婚吧。
谈恋爱和结婚可是两回事,而且结婚的时间长了以后,很多事情就敷衍了,不像谈恋爱的时候那么稀罕。
至于恋爱脑,一般非恋爱脑的人都不太理解。
章欢是信田仙蓉说的话的,拿她自己举例子,一婚结束不是她的主要错误,反而离婚后她过得惬意多了,真没必要二婚。
她也不理解恋爱脑,人是靠呼吸靠吃饭活着的,男人不是什么必须品,所以爱情也不是。
“对不起啊章欢姐,你别多想,我真是这么想的,我一点儿都不想跟臭男人结婚。”程倩玫以为自己又口无遮拦,让章欢多想了。
“我知道,你说得对,我也这么想的。”章欢说着,又笑了笑。
“是吧!我就知道,自己有孩子有钱,还不用被催婚,不用见到不想见的臭男人,简直爽歪歪啊!”程倩玫拉着章欢的胳膊,笑嘻嘻地说道。
章欢点了点头,丁灵什么也没有说,有些话倒也不必说出来。
另外一边,家里的孩子们正闹腾呢。
“你个烤馍!”双双指着元一骂道。
“你个烤猪五花!”元一也丝毫不客气,他们这样的骂人方式,还是丁灵教的,丁灵说了,不能骂猪狗妈之类的,但是可以骂食物。
丁灵参照的是她认识的一个95后的小姑娘上高中时,同学互骂的方式。
什么“你个爽歪歪”“你个娃哈哈”都是最基础的,其实吧,元一和双双会不这么幼稚的骂人方式,而且不带脏字,但他们也比较怕伤了彼此的感情,所以彼此吵架都是这个吵法。
不过,这一次双双真的很生气,她觉得元一管得太多了。
妈妈都没有管她这么多!
丁灵回家的时候,这两人已经吵了一阵子了。
丁灵一时间有点头疼,孩子多了,在一块儿不可能没有矛盾的,他们俩现在都是六岁多的年纪,已经上小学二年级了。m.xiumb.com
丁灵跟元一说过,只要他成绩够好,可以跳级的。
元一成绩不错,学得也快。
但是元一的成绩是没有双双那么好的,双双想跳级,元一也跟着跳,但是这一次,他不想跳了,也不想双双一个人往上跳。
双双不肯。
本来她就不喜欢跟元一一个班,还要被元一管着,她不习惯。
对于跳级这种事情,丁灵向来是尊重孩子们的意见的,如今他们都上学了,他们一家人待北京的时间也就更多了,只有他们寒暑假的时候才会待羊城。
对此最难受的只有章远一个人。
章远:只有我一个人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不过,元一想的其实也有道理,双双的性格比较跳脱,她又是那种学神级别的孩子,领悟力什么的不输当年的章远,甚至有过之无不及。
元一嘛,只能算是学霸,虽然也不是普通学霸,好歹比丁灵还是聪明一些的。
章远倒是希望他们能赶紧跳级,然后初高中去学校住读,他自己不能多陪着丁灵,也不希望这两个小鬼头占了丁灵太多的时间。
丁灵虽然尊重孩子的意见,但是元一的顾虑,她觉得也挺对的。
“妈妈,你快说句话啊!”元一看丁灵不说话,急了。
“哼!妈妈之前就说了,这种事情上面,会尊重我们的选择!我有本事,我就往上读!”双双撇了撇嘴,有些得意地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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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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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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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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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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