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边种麦子什么的,还是多一点。
侯大师和田发财意外地聊了不少,侯大师小时候也是在乡下长大的。别看他的手艺出众,可在黑暗的许多年里,他的手艺毫无用处啊。
能保护好自己,那都不错了。
侯大师这回不止带了大女儿,还带了他的儿子和孙子。只不过,他儿子比较拘谨。
他没有学会侯大师的手艺,天赋也不怎么出众,但是木匠活儿还是不错的。这也是这么些年来,能和侯大师一起养活一家人的原因。
他们坐着聊天的时候,一边还看着电视,吃着干果和点心,还有丁灵家里特地泡的茶。
嗨,平常没啥事的时候,在家里这么呆着,别提多惬意了。
尤其丁灵家的瓜子,还有几种口味的,小孩子们反正是挺喜欢的。
聊起认干亲的事情啊,丁大磊还有些不好意思地对侯大师说道:“我啊,以前也没有认过干亲,不知道本地是什么风俗,有些礼数不到位的地方,到时候还是要请干爹不要见怪啊!”
侯大师因为这个“干爹”,那叫一个身心舒爽啊!
“诶,我们这儿也没啥风俗,就是得给我磕一个头而已。这事儿啊,全看你愿不愿意,你要是不愿意啊,我们就两家人一起吃个饭,以后把称呼给换了就行。”侯大师也不是那么在乎这些俗礼。m.χIùmЬ.CǒM
要不是为了这一次的事情,他也可能不会提出要认干亲的事情。
“那就等吃饭前啊,我正式地磕个头。”丁大磊不觉得这是个什么事,在这里,对于父母这一块,他是没有什么归属感的。
但他相信,认了侯大师之后,终于就有个人可以叫“爸”了。
“要不,以后我干脆喊你爸吧,多一个‘干’字,听着也没有那么亲近。”谁知道丁大磊又说道,侯大师先是一愣,随即高兴得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
“嗨,感情好啊!”
拥有这么优秀的徒弟,那是他身为一个手艺人应该要做到的事情。
可是拥有这么一个儿子,那可是人生中一大值得骄傲的事情啊!
虽然他儿子也还不错,但始终不能继承他的衣钵嘛。
丁大磊在吃饭前,如他所说,特地到院子里,找了个开阔的地方,端了个椅子和蒲团,侯大师坐在椅子上,而丁大磊跪在蒲团上,郑重而虔诚地给侯大师磕了个头。
侯大师心里激动,连忙站起来把丁大磊给扶了起来。笑着搂住了他的肩膀,说道:“嗨呀!今天真是个高兴的日子!本来应该我这个当爸的人做东的,下次来我家,我也让我闺女露一手!”
这拜了干爹,是该吃饭了。
侯大师高兴得很,被cue的侯大师大闺女:嗯?我怎么不知道我还会露一手?
得了吧,她一直以来,都只会大锅炖菜。
这调料吧,都是随心意放的,有时候味道好吃一点吧,那是运气好。哪像丁大磊家里,做的菜都是精心烹调的,就连米饭的火候都恰到好处,味道好得很。
她到底要怎么露一手?
这…弟媳的厨艺,也好不了多少啊!
然而侯大师压根就没想她这些问题,当下只是很高兴。而且他想,反正是吃个家常,也让他们感受一下自家闺女炖菜的魅力。
实在不行,再在外面买点烤鸭,烤鸭那个地方不还有什么别的卤味,多买一点摆上几盘。再配上几个馍,再加像盆那么大的大碗炖菜,那不也挺有面子嘛!
侯大师今天感觉比上一次吃得还爽快,因为桌子上不止有上次的糖醋排骨什么的,还有魔芋烧鸭,大盘鸡,还有一道川式红烧的牛肉炖萝卜。
为了照顾老人家的口味,这些最多都是微辣,别说侯大师,就是侯大师那沉默寡言的儿子,都吃得很有沉浸感。
桌上大家还会时不时地说上几句话,而他则感觉在状况外,就连开着的电视都不能吸引他的注意了。
作为侯大师的儿子,他真是一点儿不吃醋。
别看侯大师在外头很有大师的样子,在自家人面前,总有些小脾气,长年累月的,他可受不了。
好在,现在父亲大人有别的儿子了,赶紧把注意力给分出去吧!
侯大师的孙子还是很有礼貌的,夸了一句饭菜好吃之后,也默默地跟他爸爸一样埋头吃菜,他甚至想,菜这么好吃,甚至可以不吃饭光吃菜,反正要多吃一点。
虽然这样,他吃菜的样子还是很斯文。
因为还有田仙芙和田先豪两家子,这一下坐了两大桌才算是坐下。丁大磊和侯大师坐在其中一桌,难得地在吃得半饱的时候勾肩搭背的,还喝了几杯酒。
有田仙蓉管着,丁大磊喝得不多,但是兴致特别地高。
最近一茬一茬的事情,虽然还没有彻底解决,但是也已经差不多了。难得放松一下,他感觉到了无比地安心,还有难得的惬意。
侯大师一家在他们家待得还挺晚的,走的时候,田仙蓉还让他们提上了一点自家准备的干果点心,说是给孩子带上的。
侯大师有些不好意思,每次来都是连吃带拿的。
“等几天,一定要来我们家啊!”侯大师拍了拍丁大磊的胳膊,很认真地说道。
“好,您慢走。”丁大磊喝了酒,不能开车送他们了,也有些遗憾。
话说,侯大师家里,他也还没有去过呢。
不过好在侯大师的工作室有他家里的地址,他到时候要么提前打个电话,要么提前去一趟工作室就行了。
谁知道,侯大师对这件事情热衷得很,没几天,就派自己的儿子过来给他们指路了。
“爸这是生怕我们不过去吗?还让大哥你亲自过来。”丁大磊开着车,笑着对侯大师的儿子侯于平说道。
“咱爸是想大家都一起过去呢!”侯于平话是这么说,还是有点儿心虚的。
他们家的饭菜,可没有丁大磊家里好吃啊。
不过,这一来一回的,两家的感情算是交流了。外界也有一部分人,都知道侯大师和丁大磊结了干亲,也算是一段佳话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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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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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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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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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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