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什么……稍微有点钱或者有点名气的人,不都流行什么家族联姻的吗?他们自己家闺女总不能嫁很多个人吧,有个自己这个亲侄女在,那岂不是很方便?
自己也不去吃他们家的大米饭了,就去吃和他们家关系好的人的大米饭,像何文文那样,不就行了吗?
然而丁大丫再后悔,也来不及了。
现在的曹芬虽然还是开店,但是她已经不卖食品了。而且她把丁大丫带回来之后,就已经和周围认识的商贩说了,自己闺女脑子有点问题,而且会偷东西,尤其是偷吃的,让他们防着自己闺女一点。
要不然,被偷了什么东西,她可是不负责任的。
毕竟,她这闺女都已经这么大岁数了,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了,偷东西要是被逮住了,随便他们怎么打。
打死了活该,那也是她自己偷东西的下场,而且她还拉着丁大丫一起在这些人面前,告诉他们,可以尽管把她打一顿然后送到派出所去。
也不用顾念什么在一个区域做生意的情分,就得公事公办,不然丁大丫要是存了侥幸心理,以后这种事情可没个完,到时候啊,关系就一样处不好的。wWW.ΧìǔΜЬ.CǒΜ
丁大丫一听曹芬说这些话,感觉很没有面子。但她的确有偷东西的毛病,没想到她不管自己的脸面,更没想到曹芬连她自己的面子都不顾了。
自己是她亲生的闺女啊!
告诉别人自己有毛病,还偷东西,她自己也没面子吧!
然而曹芬就是用的这个办法釜底抽薪,杜绝后患。
就算她什么也不说,将来周围的人也迟早会发现丁大丫这个毛病,到时候还不是找她这个做娘的人的事儿!
都是一样的结果,倒不如一开始就把话敞开了说,以后死不承认也没有用啊!
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死不承认有用吗?
曹芬自从离婚后,就一直在周围人心目中立独立自强的人设,一方面为了跟丁家的丁大牛以及王玉勤撇开关系,不管以后他们的名声怎么臭,那都是他们自己作闹的,自己只不过是一个曾经的儿媳妇而已。
另外一方面,是离了婚是非也多,但只要她洁身自好,自己养活自己,把日子过好了,别人就会发现,她离婚是对的,至少她自己的日子过得挺好的。也就是这么多年了,她的风评都一直比较正面的原因。
相对的,丁家的风评算是臭了,并没有波及到她,毕竟她离婚可是占了理的。
从这之后,她发现了名声对做生意的好处,她待人接物也都和和气气的,总是会有老顾客照顾她的生意。
所以这会儿她这样做,就是把自己摘出去。
丁大丫是成年人了,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能少牵连她一点,就少牵连她一点。
这边医院发现不对劲,丁大牛压根就不出现的时候,再找丁大磊还有章远的时候,压根也找不到人了。
他们全都搬到之前最初来北京的时候住的院子里去了,这会儿钱希和杨建平都搬到新家去了。而田仙芙一家住不下,就暂时搬到小作坊那边住几天。
反正,他们一声不吭的,医院找不到人,不也只能自认倒霉嘛。
那可不是,他们一家人虽然留下了住址,可毕竟丁大牛才是直接责任人。说不定他们一家人都不在,就是去找丁大牛了呢。
这种事医院也遇到过,好些病人来住院,口口声声地说身上没有钱,先治着病,家人会去筹钱来交医药费的。
结果,等他们治好了病,人跑了。
因为家庭纠纷,互相推诿,不愿意出钱处理后事的家庭,把遗体留在太平间,谁也不来领回去的情况,也不是没有。
总有那么少数人,连家人去世了,最后那点儿事情也不愿意处理。
可是他们实在不能理解,挂号费,太平间的保管费这些都是别人给交了的,丁大磊一家人也不像是没有钱的,丁大牛要是实在没有,其实那天就可以找丁大磊他们借啊!
跑什么跑?不同意火化吗?有本事你硬气一点儿,当场把遗体给带走啊!
医院最多举报他,也不会拦着他的。
这是为啥呢?
为啥,丁大牛消息并不灵通,他在北京找了个搬货的事情做,包吃包住的那种。
准备等过一阵子,去找丁大磊一家要骨灰,然后深恶痛绝地讨伐他们没有人性,竟然带着王玉勤的遗体去火化了。
而且,按照他原先的计划,准备找媒体曝光这件事,让全国人民都知道,丁大磊这个享誉全国的木雕大师到底是如何地不孝。
哼,到时候看丁大磊在外头还怎么混。
他是不信,丁大磊会不在乎自己的面子。
然而,丁大牛压根就不知道丁大磊做了什么,但曹芬已经知道了。
曹芬想,丁大磊一家可真是鸡贼,丁大牛刚跑了,他就一个电话打给了李建国,恨不得让所有的人都知道,王玉勤一死,丁大牛就跑了。
曹芬也多少猜得到丁大牛跑什么,肯定是没钱呗,尤其医院要求还必须火化。
他们这边的人,倒也是听过火化,可是村里谁家死了人会特意拉到城里火化,这可是会被村里的人戳脊梁骨的!
他们一代又一代的人,都听说过,如果火化,可能会不能转世投胎。
她都想到,王玉勤去北京一遭,结局很可能不能活着回来,大概率要在那边处理后事。也不知道离得那么近,她死后丁大磊一家会不会给她上坟。
如果不,那么这件事又可以起一个话题,黑丁大磊一家。谁知道,王玉勤必须得火化。
那火化了,骨灰不得带回来啊?
丁大牛要是真的跑了,不负责这些事情,转头自己回来了,却不带回王玉勤的骨灰盒,村里那些已经知道这件事的人,一样会戳他的脊梁骨。
就算不能全须全尾地入土,总得回归故土安葬吧,人不好带回来,骨灰总很容易带回来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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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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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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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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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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