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灵抿了抿唇,要不是看田先豪的表情没有什么异样,她会以为他这话是在内涵自家没有跟他们家商量,就把小作坊的管理权交给了二姨家。
他们来这一趟,借钱的事情丁大磊没有明确表态,汤蝉心里面是有些不安的。
但一想到他们能来北京,能过上现在的日子,包括栓子读书能那么努力,全都是托了他们家的福,汤蝉的心里对他们家还是充满了感激。
不过,他们和田仙芙商量作坊的事情时,两家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尴尬的。
毕竟田仙芙算是占了大便宜,更何况他们一家人还住在丁灵家里,不像汤蝉夫妻早就买了房子出去住了。
汤蝉一直是好说好商量的态度,还特别声明,是因为她和田先豪想先学习学习怎么买原材料,怎么管理小作坊,以及怎么开拓市场,打开销路,对这个小作坊的长期管理权并不感兴趣。
田仙芙相信他们的,但她心里面也打鼓。
万一他们家管的那段时间,生意比自家管的时候更好,丁大磊家发现其实他们家更适合管理小作坊呢?
那又该怎么办?
所以,田仙芙心里面是有些犹豫的。
郑颖也有这样的想法,但是她觉得,有一个强大的对手,会让他们更有竞争感,到时候更努力的话,分红也会更多的!
只是,也不知道应该给他们多少时间让他们参与管理,还有一点,就是绝对不能让他们免费管理。
哪怕是亲戚之间,他们也不能这样占便宜啊!
她们一家人住在丁大磊家里,每个月也是交了整整两百伙食费的,一家四口,一个人算的50。
这都是好些职工一个月的工资了,有的还不如他们呢!他们有意把租金也算在里面的,只是不明说。
其实算起来,她们每天的伙食,也一点儿不亏的。
田仙芙也丝毫不觉得肉疼,为什么呢?她和闺女郑颖都在看店,她算是鞋包店的店长,每个月的工资是280,郑颖也有200,除此之外,她们俩还有销售提成!提成多的时候,一个人能达到接近一千,那也就是某一款包包特别火爆的时候了。
女人嘛,就算不爱饰品,也不可能不爱包包。总得有个好看又低调奢华的包包撑面子的嘛!
郑妍周末以及假日的时候会去帮忙看店,摆货,打扫,每个月也有80块钱。
想买什么衣服鞋子,只要是店里有的,都能按进价拿。她们每个月加起来都能存四百块以上呢!过了最开始的几个月之后,田仙芙就不让郑颖把收入完全上交了,让她只用交120,而郑妍得全部上交,只给点零花钱。
田仙芙还是希望郑颖能自己多存点儿嫁妆,将来还是要嫁人。
之前在老家摆摊子的时候,郑颖挣的那些钱,她也没有收,而是让她自己保管着。
不过,郑颖上夜校的学费是丁大磊给交的,郑妍和滔滔上学的学费还是田仙芙自己掏的钱。郑妍和滔滔还发现,转学到这边来之后,学习成绩反而还提高了很多。
原本学习成绩一般的郑妍都感觉学习比之前容易,不那么吃力了。而且,可能是来这儿之后吃得更有营养,在学习上,精力也比之前更好了。
他们都不知道,是因为长期吃家园出品的米,才稍微改变了智力和体质的。
反正这一次期末考试,他们的成绩进步了不少,尤其田仙芙去领成绩单的时候,郑妍还被他们班的老师夸奖了,他们家里人也都很高兴的。
“这件事情有点复杂,要不我们再考虑一下吧!还有,如果你们来管,你这个工资,我们肯定是要给的……这些是很严肃的问题,我们还得想想。”田仙芙犹豫了一下,这才说道。
这个事情得考虑清楚,而且得商量清楚。她最怕的不是田先豪夫妻俩抢走小作坊的管理权,而是怕伤了一家人的和气。
田先豪和汤蝉也不着急,他们也有店要顾,到时候就算是要兼顾小作坊,他们也只能分别去管理,而且店里依然还是最重要的。
本来这件事情,暂时就是这样,反正田仙芙母女三个也算是三个臭皮匠,她们觉得能商量出个好的结果,谁知道吴秀翠听说这事儿了,直接就找到了她们,问:“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跟我说呢?”
吴秀翠很了解田仙芙的性格,她可能对曾经的丈夫不太忍让,但是对田先豪这个弟弟,可一直忍让得很。
固然田先豪是他们家唯一的男丁,也得尊重丁大磊家的决定吧!ωωω.χΙυΜЬ.Cǒm
吴秀翠明显误会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了,也是田仙芙解释了,吴秀翠的脾气才控制住了,皱了皱眉,问:“他们真的打算自己开制衣厂?这还没学会走呢,怎么就要开始跑了?这招工就是一个问题啊!”
“外婆,招工不算问题。我在上夜校的时候听说还有裁缝技术学校,舅舅可以去这样的学校招工。只要工资稍微能开得高一点,就不愁招不到人的。”郑颖开口,吴秀翠闻言一脸欣慰地看着郑颖,感叹道:“能多读点儿书就是好,见识都不一样了。”
郑颖有些受宠若惊,这些她都是听同学说的啊。
“外婆,这些不是老师教的……”
“我知道,你去那样一个环境里,认识更多的人,就可以从他们嘴里获得一定的信息。你知道你二叔为什么那么喜欢交朋友,遇到个陌生人都能聊几句吗?他聊的不是天,是在获得信息,甚至人脉。”
吴秀翠这话一出,丁灵在旁边抿了抿唇,虽然她很想吐槽,但她也并不想拆自己外婆以及爸爸的台。
要知道,穿越前,丁大磊从年轻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了。可他还是一事无成,甚至还能在下岗的时候成天和那群狐朋狗友到处喝酒打牌,不着家的那种。
最可气的,是有一次,他好不容易到了外地,去了个厂子。因为工钱的事情和几个朋友一起罢工到辞职,这也没什么,但是他也不直接回来,而是跟着朋友去了朋友的朋友,也就是一个他并不认识的人那里喝喜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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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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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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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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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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