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孩子没有之后,她花了挺多时间调理身体,结婚后能怀上孩子,她也是倍加珍惜。
她算是挺聪明成熟的女孩子了,丈夫没有介意她之前跟别人处过对象,怀过孕的事情她全家人都死死瞒着。
好不容易消停了,她倒是想得开,金功成有点想不开。看着自己现在的媳妇,金功成经常会想到小梅。小梅多温柔啊,哪怕有撕破脸的时候,也是哭得梨花带雨的,委屈而又愤愤不平。
倒是她家里人凶得很,也正常,是他欺负了她嘛。
金功成结婚之后,还偷偷地去看过小梅,结果发现人家过得挺好的。在医院刚生了个闺女,人家丈夫也没有嫌弃生的是个女孩,在医院忙前忙后的,鸡蛋鸡汤都送了不少来。
同病房的人,都说小梅嫁对了男人,挺幸福的呢。
金功成心里不知道是啥滋味,总之回家之后感觉挺没滋没味的。他心里苦闷得很,憋了几天,最后跟他妈偷偷说了这事,还说自己感觉有点后悔。
金功成的母亲对现在的儿媳妇并不满意,但她聪明地没有多说什么,反而安慰金功成,说他爸的眼光挺好的。
“我不明白,小梅挺好一个女孩子,有什么是我爸看不上的。”
“她未婚先孕呗,娘家也不能帮你。”
金功成沉默了,这事他也有错啊。
不过有他妈开导着,他也总算回了家,对自己媳妇有了好脸色。金凡国那时候心里也糟心得很,他辛苦棒打鸳鸯,后来娶的儿媳妇并没有好多少,对金功成事业上的帮助没有那么大。
金功成自己也是,一副烂泥扶不上墙的样子,让人看了就来气。金凡国用了自己的人脉扶着,那也是扶不起来的。
他反正是已经看明白了,所以转而去培养儿媳妇,让儿媳妇能更硬气起来,把家撑起来。
金功成的媳妇忙碌起来了,显得他在家里更废了。两个人结婚快半年还没有怀上孩子,每天不是不见面,就是吵架,偏篇他爸骂他骂得比较多,一开始他还不理解,直到后来经常听到有人夸他媳妇是个能干人。
得,他爸这是嫌弃他呢!
金凡国特地跟他说了,媳妇儿你已经娶了,以后她能耐了,要是有更好的,不要你,你就自己受着吧。
又劝他,折腾啥,赶紧要个孩子吧。
这不,金功成好不容易听进去了,努力了阵子,媳妇怀孕了,高考就突然恢复了。
他能猜到丁灵说不定会去考试,但也没有打听。他对丁灵没有像小梅那样的感情基础,对丁灵的印象也停留在前途大好,高攀不起上。但他爸金凡国是很快就知道了,而且知道丁灵一家人都参加高考了。
高考这么大个事情,是官方行为,市教育局那边特地给他打过电话的,说是镇上要是能多考出几个人才,那对他的政绩来说,也是挺好的。
金凡国心里那叫一个难受,这还得靠别人?不能使绊子就算了,还要指靠他们,这对他来说挺憋屈。但同时,他也庆幸之前并没有把丁大磊一家给得罪了。最多,只能算是有点误会。
人家要是一家子都考上大学,恐怕以后一家人都会很有前途。到时候人家要是回头找事,那可不好打发。
心里是这么想的,金凡国心里很不高兴。
这家人现在为什么要一起参加高考?
之前干啥呢,一副不在乎这些前途的样子,还是,他们觉得能考到一块儿去呢?
怎么不能?学校选一个地方的就行了。
成绩没出来之前,金凡国让自己稳住了,也没有必要那么激动。
他们一家,能出三个省状元吗?丁灵都高中毕业两年多了,不是还有个刚刚高中毕业的何文文吗?
说不定,丁灵还考不过何文文呢。
金凡国明显还是想多了,何文文成绩是不错,可是丁灵一直都准备着呢。
而且她是刷题高手,自己也揣摩过出题人的意图,高中也没有帮助过省一中出题什么的,倒是那时候做过的卷子都保留下来了。
错题集也有,就连语文作文,她都押了好几个类型,一共预写了十二个,每个都经过修改精改,还和田仙蓉一起分析过佳句名句,还有一些好记,用起来又显得水平高的词句,能在什么样的句式里面用,能给人优美的意境,却又不会让人觉得繁缀。
因为这个,母女俩的作文分数都挺高的。丁大磊不搞这一套,他专注理科,用推题的过程和结果说话,作文嘛,在要求内,想咋写咋写,不偏题就行。
他这会儿在屋里,跟大伙儿喝着茶,吃着点心,就是这么随意地说了他考试的事情。
丁大丫从孩子们那边挤出来,往这边听墙角的时候,也听了几句。
她觉得丁大磊并不用心,未必能考上。但丁灵和田仙蓉那么稳,应该能考上。
到时候他要是考不上,可能会跟着过去陪读,那也只能陪一个,想想丁灵也得一个人去上学,她这两年看起来越发娇气,肤白貌美,手也越来越细嫩了。
去上学没人跟着伺候怎么办?
听村里的老人说,以前书生赶考,还要带着一个书童呢。
现在他们不想这事儿,可要是她提出来了呢?
得想个办法!不然她都这么大了,再不能去城里,以后就要嫁在这乡下了。
她一点儿都不会甘心的!
最好是他们一家三个人都考上了,但是没有考在一个地方,她一样可以申请给丁灵做“书童”,给她做饭洗衣服啥的都行,只要能给自己带去大城市里。Χiυmъ.cοΜ
说不定,是北京那样的地方呢!
丁大丫越想越兴奋,看了看还在热热闹闹的孩子们,决定赶紧回去偷偷地把自己的东西给收拾了,到时候肯定至少要赖上丁灵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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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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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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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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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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