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丁大宝的成绩更好了,丁大丫没什么变化,因为她看着书,总容易睡着,数学算术总是容易算错。
她的算错还不都是马虎的结果,她是那种结果容易比真正结果要多一点。除非题目是那种类似于“用掉了多少钱,给出去了多少斤粮食”她才可能会少算一点。
她那和王玉勤类似的贪婪抠门性子,在数学方面那是体现得特别明显。
一学期下来,她自然也就没有下学期了,该下地还是得下地。
因为不能接受这个结果,丁大丫也哭闹了一阵,最后埋怨道:“一定是因为我现在年纪大了好多,我打小就聪明,你们为什么不在我小时候就送我去上学?”
她闹,没用。
又挨了一顿打,王玉勤和曹芬轮流打的,丁大牛觉得她吵吵闹闹的烦得很,还出来狠狠地打了她一巴掌。m.χIùmЬ.CǒM
可算是把丁大丫打服气了,王玉勤还惦记着把她嫁出去呢。
打完就问她,想不想赶紧嫁出去。
丁大丫本来满肚子怨气,立刻怂了,曹芬说过,她能嫁得更好,至少得嫁到镇上去吧。
所以,她又得继续下地。
曹芬还苦口婆心地跟她说:“你成绩又不好,我们花钱送你去上学,也没有用。以后还想继续认字,也不用非去学堂,让你弟把书借给你,教你认字就好了。”
丁大丫心里那个吐血啊,丁大宝会借给她吗?
鼻孔眼不得上天了?
可曹芬也说得没有错,她的确不是上学这块料。
她也不想下地,她到时候会晒得更黑,有什么城里人会喜欢黑乎乎的女孩子呢?
怎么反抗也是没有用的,她只能尽量戴好草帽,让自己不至于黑得那么彻底。
每次听说丁灵放假回来了,丁大丫就只想离他们家远一点。她都是高中生了,自己真的彻底比不上她了。
也就这一次,听说他们家买了自行车,白色的,她从来都没有见过。
她想来看看,又看到了丁大磊给丁灵起的那个小小的房间,也觉得酸得不行。
丁灵都有单独的房间了,还是白墙灰瓦的,哪怕看着小得很,也给人感觉很贵,真是实实在在地是二叔的掌上明珠。
而她还要和讨厌的丁大宝一起住!丁大宝借着看书使唤她,她拒绝还要挨家里人骂。
这日子过得太惨了!
丁大丫心里恨得不行,听到别人又说起丁灵和田仙蓉都要去镇中学教书了,又觉得奇特。
田仙蓉给她陪读,都能拿到高中毕业证,而且成绩还挺好?
田仙蓉以前最多只上过扫盲班吧!难道是因为她聪明?还是因为有丁灵亲自教她?
为什么她不是二叔二婶的闺女?这样她肯定也能和丁灵一样聪明了!
她握紧了拳头,然而丁灵和田仙蓉都去了镇中学报到了,她连本人都见不到。
丁大磊也不吝啬,有会骑自行车的,他让对方可以试着骑一下。
丁大丫看着别人骑着自行车在河滩附近的黄泥路上,也眼馋得很。
“二叔,我也想骑一下。”
“会的话,你也去吧。”丁大磊还不至于这点小事也拒绝她。
但,丁大丫压根就不会骑。
等她凑过去,好不容易轮到她,刚坐上去歪歪扭扭晃了一下,猛地摔地上了。
围观的人比丁大磊还心急呢,忍不住嘀咕:“这可是新的自行车,你别给摔坏了!”
“没事儿!快把人给扶起来。”丁大磊不在意地摆了摆手,反正今天把自行车收回家园去,明天还会变得焕然一新,不过别人用坏了,可能会扣点银币吧。
能扣多少?这些孩子们高兴就行了。
丁大宝正好也来了,看丁大丫那样子,立刻冲过去骂道:“你干嘛啊!弄坏了二叔家的自行车,你也赔不起!”
他还惦记着前一阵家里准备建砖房,最后却没能建的事情。这要是把钱赔出去,他不知道得抓多少癞蛤蟆才行。
自从他能帮家里挣钱后,明白了挣钱的不容易,也把钱看得很重。这万一,再有受伤的时候,家里有钱,他就不用轻易被放弃治疗啊。
他弟弟小宝已经快三岁了,会说话会走路,还很讨大人们喜欢,他很有危机感。
“不用赔,人没事就好。这车,我自己就会修。”丁大磊这会儿格外地好说话,大家听说他会修自行车,都崇拜地看向了他。
丁大宝心情复杂,拉过刚刚站起来的丁大丫,霸道地说道:“你快回去,别在这里惹祸了!”
丁大丫心里委屈得很,她以为骑自行车很容易,谁知道一上去就摔了啊!
“愣着干嘛?再不回去,我要告诉娘和奶了!”
丁大丫咬唇,扭头就走了。
丁大宝毕竟读了点书,知道做错了事情得道歉,虽然不太情愿,还是对丁大磊说道:“对不起二叔,我大姐她不是故意的。”
“没事,大家继续玩儿。”
丁大磊靠着一辆自行车,就得到了村里许多孩子的喜欢。
能把新自行车借给孩子们造,谁家大人不说他为人大方?
丁灵和田仙蓉回来之后的第二天,就去学校报到,先代课试教。
主要是田仙蓉,她本来想选政治课,结果有李建国了,她就选了历史课,她上课比较谨慎,对历史也没有太侃侃而谈,有时候会说点“野史”,其实就是电视剧的内容,大家还听得挺津津有味的。
余校长听了一堂课,也挺满意,她能讲一些小故事,把历史事件串起来,大家有记忆点,会记得更清楚。
谁知道田仙蓉是从丁灵那边学来的办法。
至于丁灵,是哪里需要顶哪里,反正她哪一科都行。
除了初一初二,现在的初三学生对她很熟悉。像当初还嘲笑过她是乡下人的女孩子,发现她当了老师之后,还是和之前一样风趣随和,对她和对其他同学态度是一样的,也挺崇拜她的。
何文文是挺高兴的,经常带着自己的口粮去她宿舍蹭吃蹭喝。
短短一个多月时间,何文文就胖了一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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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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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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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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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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