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全家都穿到七零致富了>第134章 送礼得罪小人
  当然,也因为丁灵不住宿舍,也没有跳级,不像之前在镇中学,几乎每个年级的学生都认识好些。

  哪怕不知道名字的,也脸熟啊!

  放寒假了,丁灵和田仙蓉是一定要回去的,不过回去之前,她们去逛了省里的商场还有供销社。

  虽然之前也逛过,但年前的时候,供销社也有一些东西在处理,比如针织毛衣,和浅色不耐脏的袜子。

  其实这两样东西就是弄到镇上,也是没那么好卖的,但镇上也不是没有不工作,就在家里的太太。

  丈夫工资不错,手里有点小钱,时间也挺多,浅色袜子穿着也不引人注目,但又能满足部分人偷偷爱美的心理,也是有市场的。

  当然,丁灵还买了好几双厚棉鞋,男款女款都有,准备送给余校长,李建国,外婆以及赵大娘等人。

  至于她自己,嫌弃这棉鞋款式太老气,加上她不是那么怕冷的人,只穿田仙蓉给做的棉鞋。

  田仙蓉倒是怕冷,但她也不想穿这种鞋子,所以买了棉花和布料,打算琢磨着做绵布靴子。

  不止这样,丁灵又考第一,田仙蓉还给她在商场买了一双时髦的黑色皮鞋,花了二十五块钱,完全不讲价的。

  花了田仙蓉快两个月的工资不说,售货员的态度也不太好。

  田仙蓉本来还琢磨着给丁大磊也买一双皮鞋的,男人在外面嘛,穿着要有面子。

  但一想到他在家里务农,以后也有机会去南方进货,不必要买那么贵的鞋子,最终她也没有买,倒是买了几条皮带,准备给丁大磊两条,剩下的送人或者倒卖。wWW.ΧìǔΜЬ.CǒΜ

  不过在汽车上的时候,她是不让丁灵穿皮鞋的。

  这双皮鞋丁灵也是初一才穿上,她也挺稀罕的。

  这个年,他们又是在吴秀翠家里过的,一家三口过去,不但带了他们的口粮,还带了两个荤菜,一个丁大磊做的糖醋排骨,一个大盘鸡,都是硬菜。

  吴秀翠穿着闺女给买的厚棉鞋,吃着丁大磊帮忙做的菜,再看着她出息的外孙女,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丁灵还给栓子带了两本小人书,可把他高兴坏了。

  “闺女啊,你在省里过得咋样?”吃了饭,大家围坐在一起守岁,吴秀翠就问了田仙蓉这个问题。

  大家也都竖起了耳朵,他们都没有去过省里,都想听听省里啥样呢。

  可惜田仙蓉并没有get到吴秀翠的意思,说道:“我在省里挺好的,学校给我安排了宿舍和在食堂的工作,照顾女儿太方便了!”

  “小姨,商场是啥样的啊?”栓子没想到田仙蓉只讲了学校的事情,又好奇地问道。

  田仙蓉如实形容了一下,她见过后世的大商场,对于这个时候的商场,并没有什么惊艳的感觉。

  但这些人听着都津津有味,看她们母女俩的眼神都有些艳羡。

  吴秀翠听了,那骄傲得,她觉得自个儿是没有什么机会出去见识了,有闺女和外孙女去见识,真是挺好。

  栓子娘看了看栓子,笑着说道:“听到没,以后好好念书,娘也不求你去省里念书,但到时候你也能去县里或市里念高中,多好。”

  “栓子的成绩要是够好,我给镇中学的余校长说说,让他初中就在镇上上学。”丁大磊不觉得这是难事,只要栓子成绩够录取,余校长那边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进了学校还不能放松,要是被人知道招娣是你姐姐,你成绩却差多了,就有点丢脸哦!”吴秀翠这话一出,栓子就觉得压力很大。

  “上中学之前,还是得给栓子上个户口,到时候给他重新改个大名。”田仙蓉也不避讳什么,认真地说道。

  吴秀翠一愣,是这么个道理。

  这事得办好,别到时候影响孩子上学。

  闻言栓子就有些期待了,问:“那我大名谁给起?”

  大家一下午就都沉默了,按道理来说,大名一般都是长辈给起。但吴秀翠和田大财这会儿倒是想不起来有什么好名字,就是几个闺女的名字,都是让村里的文化人给取的呢。

  “招娣,你读过挺多书,要不你来取?”

  “不行,我不行。”丁灵连忙摆手。

  这可是平辈之间,要按她来取名字,估计就是什么“子奇”“梓涵”之类的名字,这也幸好她不哈韩,不然取出来的名字更离谱。

  吴秀翠又看向了丁大磊,她这姑爷可是除了丁灵外,最有文化的了。

  丁大磊也愣住了,问:“这合适吗?”

  他看了看田仙蓉的弟弟弟媳,见他们点头,这才说道:“那就叫田家骏吧,骏马的‘骏’,田家出来的一匹骏马。”

  “这名字好!”田大财第一个捧场。

  丁灵瞬间就想到了“家豪”“佳伟”等名字,她爸一个北方人,没想到取的名字倒是偏南方。

  栓子自己也挺满意的,这名字比他原来的名字好听多了。

  丁大磊不知道的是,从田家骏这个名字开始,后来田仙芙家的大妞二花改名这事儿,都落在了他的头上。

  他们家需要走动的亲戚是真不多,初三这天,他们一家就到李建国,余校长以及钱大爷家拜年了。

  跟赶场似的,当然晚饭是在钱大爷家里吃的。

  钱大爷挺开心的,他孙女钱希见到丁灵也挺开心,尤其丁灵还给她也准备了礼物,白色和浅黄色的袜子,还有田仙芙用毛线勾的小饰品。

  钱希的丈夫也在,根据她自己说,为了见到丁灵,顺便把丈夫介绍给他们一家人认识,她从初一开始就住在钱大爷家里了。

  天色太晚,钱大爷有意挽留,一家人就住下了。

  丁灵和钱希睡一块儿,两人聊了挺久的。

  钱希算是丁灵在校外的第一个朋友了,两个人还挺聊得来,说的基本上都是吃的东西。

  不过,丁灵一家人过年没有去拜访金凡国,还是让他有点不高兴的。

  他自作多情地想,在省里田仙蓉的工作是他帮忙争取的,出于感谢,他们一家人应该对自己感恩的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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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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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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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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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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