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得把丁灵学手艺的地方打听出来!
然而,他弄错了方向,注定无功而返。其实,哪怕他到镇上听到镇中有一个一学期就从初一跳级到初三的神童,他也不会认为是他认识的那个丁灵。
他们家谁有这个智商?再说,她真要那么聪明,怎么差点被饿死?
当然,也因为他不只是打听丁灵,还到处问哪里有木工铁匠裁缝什么的要招学徒。
人家要是知道,不让自己家的人去,告诉你一个外人啊?他也不给钱好处,就这样直白地问,不是惹人烦嘛!
大部分人一看他穿着打好几个补丁的衣服,是乡下来的,就更不耐烦跟他多说了。
丁大牛无功而返,心里还特别不高兴,这些人看不起他,他也看出来了。
凭啥啊!等他学了手艺,有了钱,到时候他非得让这些狗眼看人低的人瞧瞧!
回到家,王玉勤和丁大丫就迎上来问他了。
“打听到了吗?”
丁大牛摇了摇头,说道:“都说没听过这个人,问哪儿招学徒,也没人知道。”
“你就生问呐?”曹芬抱着小宝站在旁边,问。
“不然咋地?”
闻言她叹了口气,说道:“就是镇上的人,对学手艺这事儿也挺稀罕的吧,怎么可能告诉你?”wWW.ΧìǔΜЬ.CǒΜ
“那怎么问?我本来就没有带啥去,难不成让我送礼?”丁大磊这话一出,王玉勤忍不住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
“你可能压根就没有问对人!也没有找到办法问,你就不会去问那些无所事事的老大爷,先问人,再聊聊天,问附近有什么裁缝铁匠铺子,不会亲自到那些铺子里直接问那些师傅啊!”
说完,王玉勤还叹了口气,说道:“你浪费这时间,还不如在家里修一下房子,给屋顶上的草清理一下!马上要过年了,看着怪不吉利的!”
丁大磊看了看屋顶上长的草,有点为难,这以前是丁大磊的活儿啊。
他这个弟弟胆子大,也比他会说话,所以小时候王玉勤比较偏爱他。
丁大丫看王玉勤一脸不高兴地回屋去了,这才找到说话的时机:“今天你去他们那边,看到他们没有?这都快过年了,丁招娣回来了吗?”
“我没去那边,我躲还来不及!今天在去的路上遇到,差一点就被他们看到,他们肯定是去接招娣的。你啊,最近也别往那边去,别惹事!”丁大牛欠了丁大磊的钱,还是有点心虚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复杂心理,过去在家里因为有儿子,加上王玉勤后来的偏爱,丁大牛都是有点得意的。可是丁大磊分家出去后,很快就过上了好日子,还把女儿送去镇上学手艺,这显得他特别无能!
虽然丁大磊没有在他面前得瑟过吧,但他身为哥哥,只要看到弟弟,就会想到自己处处都不如弟弟。
丁大丫没说话,她也不会随便往那边走了,上次去东西没有偷到就算了,还害得她开春就要下地了。
田里那么多蚂蝗,还那么脏,她的破鞋踩进去未必能拔起来,到时候干活,想求曹芬给她做双新鞋吧,都要被她奶挑理,说下地干活穿什么新鞋。
一想到丁灵一身新,她就难受。
如果她知道今天丁灵回家就要和父母一起弄肉吃,一定会更难受。
丁大磊为了庆祝闺女放寒假,特地穿上田仙蓉缝的围裙,拿起木锅铲下厨。
灶上煨得有大酱骨,如果有人路过他们家,一定会被大酱骨的香味吸引。
“闺女,咱晚上请村长和赵婶子一家过来吃饭,你去地里给爸摘点儿小葱回来,洗干净了给我。”丁大磊洗了手,一边把手擦干,一边说道。
丁灵忙站起身,往她家自留地跑去。
田仙蓉在帮丁灵收拾她带回来的几件衣服,看丁大磊切辣椒那个架势,忍不住抿了抿唇。
闺女回来之后也就只来得及啃了一根棒骨,吃了一块豆渣饼而已,当然在校长办公室临走时,余校长还硬给她塞了两块桃酥。
别说,这玩意儿是真挺香的。
以前她碰都不会碰这种传统点心,回来的时候,她跟父母分着吃还挺有滋有味的。
“我多做一点,咱晚上敞开了肚皮吃!”丁大磊说这话的时候,还挺有豪情壮志的。
这半年来他们挣钱,存粮,建房,好不容易日子稳定下来,眼看也要越过越好了。
“有些菜现在是可以准备着了,但猪杂这种快手菜,不用这么急吧。”田仙蓉看他切了肉之后,又在切猪心猪肝什么的,忍不住吐槽。
“先切着,待会儿炸了酥肉之后,咱再卤这些。”说着,丁大磊又叹了口气,这才说道:“明年咱多买点肉,到时候灌香肠呗!”
丁大磊虽然没有母女俩能吃辣,但却很喜欢田仙蓉母亲老家那边做的腊肠,辣的和五香的他都喜欢。他特地和田仙蓉一起学了做腊肠,每年过年前都会做上个二十来斤,还会特意去城郊熏一下。
熏过的腊肠,吃起来别提有多带劲了!
“只要明年再能像现在这样赚钱,咱就灌香肠,多灌点拿来做人情都可以。”田仙蓉头也没抬,她觉得丁大磊有点飘了。
谁知道什么时候黑市就会严打?
做不了小生意,也就只能先土里刨食,给熟客做点儿木工而已。
丁灵这会儿回来了,拿着木盆在门口洗葱呢,丁大磊又叫她了:“待会儿把红酒桶还有那只鸡拿出来,我喝点儿,然后杀鸡。”
“别喝多了耽误事。”
“放心,就一杯!”说着,丁大磊还挺不是滋味地说道:“咱闺女上了学,小火炉放咱这儿做生意,我米酒都是一个星期才能喝点儿,烟我是真的感觉戒了,酒可不能再戒了,那日子可就真没滋没味儿了!”
丁灵加快了洗葱的速度,她发现今天丁大磊格外喜欢支使她。
大闺女终于放假了,他可不得得瑟得瑟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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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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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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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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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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