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回去吧,你们俩这么心齐,我还做这一家之主干什么?”王玉勤骂骂咧咧的,也嫌弃这里穷,除了个木架子床,再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去了隔壁梨花村,丁大磊夫妻俩挖蕨根倒是蛮起劲的。
丁灵则去了他们生产队的池塘,边上有个棚子,里面躺着一个老大爷。她带着篓子上前,看老大爷哼着小曲,这才问:“这位爷爷,我是田发财家的外孙女,我想问问,你们这池塘边上的田螺我能不能捡?”
“田螺?你随便捡吧!你们家还喂鸡鸭啊?”
“是啊。”丁灵随口应答,不太想让人知道她是捡来自己吃的。
她征求了同意,就在池子边用篓子捡了起来。
她想好了,要是篓子不够装,她就放到家园空间里去,反正是可以放活物的,到时候回家再拿出来就好了。
不得不说梨花村这池塘是真挺大的,可能因为前一阵下过大雨,看着比原主以前过年的时候来看见的还要大一点。田螺也特别多,简直比小龙虾还要泛滥。
她不一会儿就捡了半篓子,心里想着要是家园里也能养这个就好了。
感觉到篓子越来越重,她还挺开心的。忽然就有一个拿着点锄的大妈语气很不好地问她:“哪里来的小姑娘,为什么捡我们村的田螺?”
“我是田发财家的外孙女,捡之前已经问过那边棚子里的爷爷了,他说可以捡。”丁灵抬起头,回答了之后,就继续捡了。
这大妈盯着丁灵的篓子看了好一会儿,有些阴阳怪气地说道:“这家里养了多少鸡鸭,得吃这么多田螺?”
丁灵压根就不搭理她,捡田螺的速度还快了一些。这大妈冷哼一声,走了。
丁灵想了想,还是不要太打眼了,待会儿捡的时候就偷偷地放一点到家园空间里面去。去外婆家的时候,就只显示这大半篓子的田螺就好了。
丁灵知道,再过一阵真没吃的了,就有人会打这田螺的主意了,她必须得快一点,能捡多少算多少。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又有两个小孩拿着筐子过来了。
一个是原主小舅家的大儿子栓子,今年十岁,一个是二姑家的二女儿二花,也才九岁。两个人都长得黑黑瘦瘦的,眼睛还有点像,都是一单一双,随了丁灵外公。
“招娣姐姐,昨天晚上奶回来就说你最近可能要过来捡田螺,没想到你今天就来了!”栓子很高兴,一边捡田螺,一边跟丁灵聊道。
“可不得快点来嘛!我看有的人说不定已经在准备捡了。”丁灵就在这里捡了几个小时的田螺,就有好几个人问她了。
她要不是抬出外公的名字,说不定就会被驱赶了。
二花腼腆地笑了笑,说道:“这些你们真打算弄来吃啊?我听说外婆和我娘也跟小姨和小姨夫去挖蕨根了,这靠谱吗?”
“绝对靠谱的!”丁灵压低了声音,说道。
“那好,咱们多捡一点。”
“特别小的就不要捡了,也没有多少肉。”丁灵看二花小的都往筐里捡,忙说道。m.χIùmЬ.CǒM
“好。”
三人直到捡到天黑才回栓子家去,有他们在,丁灵也就没有只显示出捡大半篓的样子。
丁灵二姨家的人也都聚集在这里了,洗蕨根的洗蕨根,做饭的做饭,弄蕨根粉的弄蕨根粉。
他们几个小孩子自己找了一个大木盆子,将田螺倒进去,让它们吐沙。
丁灵想,让它们吐个两天的,到时候就又能辣炒田螺了,还能做点儿螺丝蕨根粉,美滋滋。
她家园空间里面的没有拿出来,准备带回去之后再做螺丝粉的汤料,到时候存家园空间里,还能去黑市里摆摊什么的。
哦,当然前提是自家要够吃。
田仙蓉忙活了一阵,教着弄出粉就去厨房了。
“用我们今天带来的酱吧!”
“好,闻着就怪香的。”吴秀翠的儿媳妇汤蝉说道。
原本她对吴秀翠去找田仙蓉并不看好的,就她那个婆婆,她也听说过,抠门刁钻得很,能从她家拿吃的回来?
还不如继续吃米糠呢。
谁知道他们分家了,日子好像也没有过得那么糟糕,还能找到吃的呢。村里那些有智慧的老人,不也还不知道么。
田仙蓉手脚很麻利,一锅粉煮出来并没有用多少时间,汤也已经调好了,连在一边干活的几个男人也闻到了味道。
“好香啊!”
“仙蓉煮的就是咱们这个蕨根弄出来的粉做的粉丝吗?”
“是啊,我吃过,还挺好吃的。不然,今天我咋叫上你们一起去挖呢?”吴秀翠在一边把他们打出粉的蕨根往水桶里面荡,闻言笑着转头说道。
隔壁的邻居听到动静,也只是在院子里看了看,人家一大家子在一块儿,他们也不好问什么。
不过这味道,是真的香!
比他们家杀鸡之后弄得还要香!
还好他们一家的粉丝带得不少,加上吴秀翠之前就准备了的菜团子,晚上这一顿也算勉强能让大家吃个七分饱。
因为人多,粉丝和菜团子都是吴秀翠提前分好,再让大家开饭的。而这个时候,大家还没捶出一半的蕨根。
“先吃饭,吃了饭再弄!”吴秀翠把煤油灯搬到了堂屋的饭桌上。
“吃饭啦!”栓子特别兴奋,从粉丝的味道出来,他就一直在咽口水了。
大家这才停下手上的活儿,一个个去灶房洗手。
也就是这个时候,田仙蓉才问汤蝉:“你们村的田里有那种大虾子吗?”
“有啊,早几天的时候,到处都有人捉。这东西虽然难吃,但好歹肉里没有泥沙,不像田螺……”汤蝉还不知道他们做出特别好吃的小龙虾的事情,说道。
丁灵在旁边等着洗手,听到这话,都快怀疑人生了。
也就是这里的人不太吃辣吧,不知道很多东西辣炒都好吃,还去腥!
田仙蓉也复杂地笑了一下,转头和丁灵对视了一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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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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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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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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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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