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诅咒是个危险的东西,如果操作不当会伤害到施术者。阮先生,如果按你所说的,我们具体要如何操作?”
我虽然知道这个原理,可是一次也没用过。
阮籍详细地解释道:“你理解得不准确,并非‘操作不当’,而是利用诅咒需要支付代价这一点,让施术者过量地支付代价,直到他无法承受。比如说,战国的吴起变法使楚国富强,却也得罪了诸侯,支持他的楚悼王一死,诸侯便怂恿新王捏造罪名铲除吴起,一大批弓箭手冲进葬礼准备射杀手无寸铁的吴起,走投无路之下,吴起趴在王的尸体上,虽然最后弓箭手强行将他射杀,可是因为弓箭手伤及了王的尸体,从士兵到长官,总共七十人被诛灭全族,吴起便是利用规则反噬了杀害自己的人,令其付出了惨痛代价。”
我点头,“晚辈受教了,那我们要怎么做?”
阮籍说:“先买一只羊,和女孩生活三天,然后安排一场法事把诅咒转移到羊身上,可是……”他一顿,语气变得严肃起来,“在诅咒即将转移的瞬间,用一把凶刀迅速将羊杀死,然后细细地剁碎,在每一块肉上插一枝榕树枝条,或一粒葵花种子。”
我沉吟着,“也就是说,让诅咒产生误判,认为一下子转移到成千上万个目标身上,那么施术者就要承受上万倍的代价?”
“啥意思?”吴八一听得一脸发懵,“我咋没整明白?”
我说:“等于是让诅咒发生‘短路’,这你就明白了吧。”
吴八一琢磨了一会儿,恍然大悟,咋舌道:“我去,太玄乎了!”
阮籍说:“冤有头债有主,诅咒是施术者施放的,代价也是由他承担,此法虽然恶毒,但我方没有任何损失。我是认可小先生的人品,故而方出此建言。”
吴八一吐槽,“只有小羊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我说:“小羊要陪女孩三天,然后杀了?问题这里也不是农村,找只羊比较麻烦,要不换成鸡?”
阮籍马上说:“鸭子或兔子更佳。”
权衡之下,那当然是选鸭子了,不必遵守戒律后,我在农村也宰过鸡鸭的,这个手熟。
说干就干,我和吴八一下午出去采购,买了一些作法的道具,挑了一只“幸运”的小黑鸭,以及一些生活用品。
鸭子被提着翅膀带回来,一路上呱呱直叫,宾馆的人不让带活禽进来,我们好说歹说,最后祭出大招——加钱,前台睁只眼闭只眼让我们进来了。
小女孩看见小鸭子很高兴,想和小鸭子玩。
我给她打预防针:“这只是做法用的,之后会杀掉,先和你打声招呼。”
“啊?好可怜的鸭子呀,做完法能吃吗?”女孩问道。
“那可不行。就算能,你也不能吃,这几天你只能喝粥。”
女孩露出乏味的表情,我说:“你还是先休息吧,我给你热牛奶。”
安顿好女孩后,我和小胖出去吃饭,来了好些天,必须得吃到当地地道的鲤鱼焙面,我才觉得够本。
当然我们也没时间去本地的大馆子,只能在附近随便找了一家饭馆,见有这道菜就立即点上了。
一阵等待后,鲤鱼上桌,一大盘汤汁酸甜浓郁的糖醋鲤鱼上面覆盖着一层焙面。
所谓焙面嘛,就是一种油炸出来的蓬松面饼,丝非常的细,堪比龙须。
当年西太后吃完这道菜大加称赞,提诗曰:“龙肉甘美滑如玉,龙须焦脆细如丝。”
我和吴八一上筷子一吃,二人都赞不绝口,这个焙面十分酥脆,微微蘸点糖醋汁格外香浓爽口,实在是点睛之笔。
吴八一频频点头:“好吃!这菜都是咋琢磨出来的?鱼配面真好吃,甩那什么炸鱼薯条一万倍。”
我也吃得很开心:“确实是神一样的搭配!之前在安灰吃牛肉汤泡土锅巴也感觉非常美味,看来荤汤加炸过的面食是绝配呀!好吃!”
又吃了几口,我想到一个传说,笑道:“听说当年赵匡胤陈桥起兵之前,心中非常的纠结,有个厨子为了开导他就做了这道鲤鱼焙面,暗示他黄袍加身,于是赵匡胤就下定了决心。”
吴八一不解地问:“这菜和黄袍加身有啥关系?”
我笑笑,“说是鲤鱼象征着龙,金黄的焙面象征着黄袍,牵强附会而已,强行和名人扯关系,跟现在找明星代言差不多。如果一个厨子真敢这么逾矩,他一家人都得跟着倒霉。”
这时,鱼已经吃到一半,吴八一说:“哦,对了……”他找个小碗拨了几块鱼肚上的肉,和浸透了汤汁的焙面,“给阮先生供上。”
阮籍悠悠开口,“谢谢胖兄弟美意,不过我不是宠物,用不着顿顿都喂。再者这种浓汤重味的吃法,我不太习惯。”
吴八一又问:“阮先生以前咋吃鱼呀?”
“很简单,就是生吃!”
“啊?”
我来了一勺糖醋鱼汁泡米饭,说:“你咋忘了?在古墓里头你不也吃过金齑玉脍吗?就是橙子泥搭配雪白的鲈鱼片。”
吴八一脸一红,不好意思地笑道:“嗐,往事不堪回首,那顿‘怀石料理’就甭提了吧!”
阮籍说:“小先生说的对极,金齑玉脍就是我们当时最流行的吃法,要用江南的橙子、太湖的鲈鱼,橙子细细磨碎撒盐放置半天自然发酵成酱,然后把鲤鱼切成透光薄片蘸着吃,那味道……呃,我已经回忆不起来了。”
吴八一说:“要吃生鱼片还不简单?回头给你供上一份!”
阮籍说:“倒也不必,这菜肴虽然活人受用,可是却不是供神佳品,因为没有什么香气。下次要供我的话,建议用温酒加上几片腊肉。”
吴八一说:“啊?腊肉?阮先生还真好养活。”
我笑道:“你可真是啥也不懂,腊肉是上等供品,古代周天子每年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拿一大块腊肉供神,然后切成小块分给诸侯。当年楚国因为没分到这块腊肉还造了反!要说为什么腊肉这么重要……怎么说呢,这东西就是人类文明的基石!”
“啥?腊肉是基石?有这么夸张吗?”
“那可不,在很久远的时候,男人打了猎回来,吃不完的肉就坏了。可是后来大家发现盐可以让食物长久保存,于是年富力强又勤劳的男人就会多多打猎,做成一挂挂腊肉,这些腊肉就是他的个人财产,谁腊肉多谁就更受女人欢迎,如同今天有房有车有存款一样。腊肉正是最早的私有财产,在这个基础上出现了家庭、阶级、部落,腊肉就是人类社会一切文明的起点。如此珍贵又有意义的东西自然是供神的不二之选,因此用腊肉祭神的风俗一直延续。”m.xiumb.com
“对。”阮籍说,“许久未曾吃到这味道了,真想来一口温酒,品一片腊肉,绝妙至极!”
但是腊肉在传统里是上等供品,我非常怀疑除了他的直系后代之外,压根没人拿这种好东西祭拜过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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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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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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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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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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