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现几箱“青导”佳酿的时候,她们高兴坏了,把玻璃酒瓶捧起来打量,痴痴的眼神里带着惊讶和恭敬——
“这是酒吗?好清澈呀,比井水还清澈!”
“这个水晶瓶好漂亮呀,比姥姥的花瓶还要精致,究竟出自哪位能工巧匠之手!”
“看,上面还有字,‘青导碑酒’,原来林先生说的是真的,世间真有这种美酒佳酿!”
古人不认识“啤酒”的“啤”字,因为这个字是清末啤酒传入之后,新造的字,专为啤酒而存在。
姥姥背着手走过来,可爱的脸上透着严肃,“好啦好啦,一个个成何体统,快快谢过林先生、章先生和吴先生,把这些辎重先送往仓库!”
大伙对着我们一起施礼道:“谢谢林先生、章先生、吴先生!”
吴八一美滋滋地说:“嘿,太有排面了……大家不用客气!”
而章歌奇还在警惕地盯着那个老头,对大家的谢意并没在意。
姥姥说:“快去烧火做饭,款待贵宾!”
大家都散去各司其职,我趁机叫住墨姑娘,走过去小声问:“墨姑娘,有一事想问你,那位老先生是什么来头?”
墨姑娘笑笑,“林先生多虑了,他是个好人。”
“小林哥!小林哥!”这时,吴八一在喊我。
我扭头一看,老头已经走过来,他大大方方地说:“林先生,看来你对我挺好奇的,那我也不藏着掖着了。”
说罢他摘下手套,露出右手小指的玉骨,不过这玉骨已经没有光泽了。
章歌奇看见了,立即像被火烧了屁股似的跳起来,“好啊,你果真是白骨门徒!”
吴八一说:“现在应该叫作白骨余孽了!”
“呵呵呵呵!”老头却哈哈一笑,毫无紧张感,“章先生还是这么冲动,这么快就忘记我了吗?”
我打量他的脸,似乎有点眼熟,但是我应该没见过他才对……
老头注意到我狐疑的眼神,说:“林先生没认出我,当然也不怪你,毕竟我现在变成这样了!自打你们消灭了玉植子,长生不老对我已经无效了,一夜之间,我就老成了这样……但我总算可以当个正常人了,对我来说真是再造之恩!”
看到他说话时的神态,我越看越熟悉……
我大惊,“墨先生!?”
章歌奇不可思议地看着对方:“什么?他是墨先生?”
吴八一仔细地辨认了好半天,这才瞪大了眼睛,讶异地说道:“我去,真的是你!你原来才十几岁的样子,现在都老成这样了!”
墨先生对变老却并无遗憾,他的语气反而满含着谢意:“我一夜之间变老,法术失灵,便知道你们已成功,于是我才星月兼程赶到这里来。我没想到林先生不但除掉了玉植子,还把我的妹妹妥善安置,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你妹妹?”我的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到墨姑娘脸上。
墨姑娘有些困惑地说:“这位墨老先生说是我哥哥,但是我已经不太记得起来了,只是觉得很亲切。”
墨先生叹口气说:“你忘了我,是因为一直生活在玉植子的精神控制之下,记忆都被篡改了!林先生,我们去那边坐。”
坐下之后,墨先生开始诉说他的故事——
林先生,容我再次自我介绍一下,我本是晋朝汝南人,姓墨名征,家中不算富裕,但也有薄有田产,我妹妹名叫墨琼。琇書蛧
某年清明时节,我们兄妹二人去扫墓,途中一阵妖风把我妹妹及数名婢女连人带车卷走。我逃回家中,家人请了道士捉妖,但我妹妹的下落却没有一丁点消息。
转眼几年过去了,天下大乱,叛军杀了我全家,我带着母亲逃亡,途中母亲又染瘟疫而死。我心灰意冷,一介书生,要如何才能在这乱世句活下来呢?
你们想象不到那个时候,十室九空,易子而食,城里屠户公然卖‘两脚羊’。活着的‘两腿羊’,由客人挑好肥瘦,屠夫手起刀落,便是一条人命!天下到处在打仗,弱小的人欺压更弱小的人,不做禽兽就活不下去!
当时我饿了五天,走在路上,扑通一下就倒在地上。不知躺了多久,直到看见一辆马车驶过!我鼓起最后一点力气,追着马车求车上的人施舍一点食物,我宁愿卖身为奴。可马车越走越远,我只能绝望地看着。
这时一个破衣烂衫的道士走到我边上,手里抓着一条鹅腿,边走边啃,满嘴流油。
我抱着他的脚说:“道长救救我吧,我快饿死了!”
我注意到道士手上有一截发光的骨头,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个道士把鹅腿在我面前晃,问我想吃吗,我咽着口水拼命点头。
道士指指前面的马车,随后掏出一张图纸,说:“我要你去那个人家中,当修墓的工人,然后照着这张图修一条密道!若能做到,我带你饱餐一顿!”
我当时饿得已经天晕地暗,什么都能答应,点了点头。道士便像变戏法一样从袖子里掏出一整只用荷叶包起来的烧鹅,还有几块干饼,我口水都流到胸口了,坐在尘土里,抓着就啃,几次差点噎死。
吃完,道士扔给我一身衣服,一些盘缠,叫我换上衣服。然后取下我一根头发,系在一个偶人身上,他用指甲一掐偶人的肚子,我就感觉腹疼欲裂。
道士说:“现在你的命在我手上,你去那个人家里,就说你会修墓。”
我说:“我没修过墓,他们要是不收呢?”
道士说:“不收我自有办法把你弄进去,你只要乖乖听话,我保你吃饱穿暖,若不听话,就叫你脑袋搬家,懂了吗?”
我拼命点头,那时我并不觉得受到了威胁,相反,还为自己找到了一条活路而感到庆幸。
我找到那户人家,说自己会修墓,当时他们家主人年事已高,正在到处抓壮丁修墓,遇到我这个送上门的,二话不说,就带我去郊外荒山上。
许多人在那里没日没夜地干活,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是被拐来、买来、骗来,还有服窑役的,手脚拴着绳子,面容憔悴。有的人身上生出的恶疮许久未愈,发出恶臭,监工却还是拿着皮鞭不停地抽打他们。
你们知道为什么我后来选择替盗墓贼当中间商吗?因为我见过、也参与过修古墓的过程,我知道那一砖一瓦都是血泪,我巴不得世间所有古墓都被盗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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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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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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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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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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