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起身,问胡沁蕊:“胡小姐,那只狈……你认识?”
胡沁蕊摇了下头说:“谈不上认识,只是听说过它的大名。它法力高强,至少有千年修行。”
吴八一惊讶地说:“啥?……它都千年修行了?那它咋连个人样儿都没有?知识都学到犭句肚子里面去了?”
胡沁蕊朝他翻了个白眼:“狭隘,并不是每个妖都会选择化成人形的,尤其是特别讨厌人类的。”
我倒是能够理解,像青牛大仙就是这样,道行深不可测,却固执地以牛的形象示人。
妖怪一定要学人不过是人类的自大,也许有的妖怪就觉得自己毛茸茸的样子最帅了。
胡沁蕊继续说:“当年,大概是唐朝的时候,勃海国攻打毐祃国,狈大王是被巫族训练出来的妖兵。它生来身体孱弱,但是拼命想证明自己的忠诚和勇敢,便带领一支妖兵小队屡立奇功。xǐυmь.℃òm
“有一天,巫族将领派它去奇袭敌营。深夜,狈大王率妖兵杀进敌营,突然它背上的补给袋燃烧起来。狈大王这才明白,它们是被当作扰敌的弃子了,无论怎么奋勇杀敌,但妖就是妖,从未被当成人对待。
“妖兵小队尽数被烧死、被屠戮,可能它们是最合适的弃子,就算被俘也不会泄露情报。狈大王逞着一腔辈愤逃了出来,躲进深山里疗伤,不久之后,整个毐祃国难挡大军铁蹄,终究还是灭亡了。
“但狈大王依旧恨着毐祃人和人类,四处游历,学会了很多本领,还得到了一卷自然天书。这东西是一位仙人羽化之后留在石壁悬棺里面的,也叫作仙人换骨函,背着这东西它就不会被天雷击中。
“我想它这一次回来,就是为了报复当年的主人,把毐祃族存在过的痕迹全部烧掉、毁掉。”
吴八一感慨:“你知道的好多呀!胡小姐你不会也活了一千年吧?”
胡沁蕊扮个鬼脸,“真讨厌,不要随便打听女性的年龄!我只是在讲故事,又不是亲眼所见。人类有街谈巷议,我们妖类平时也会聊聊天!”
“自然天书!”我惊讶,“难怪那天我召来天雷却不了了之,原来它背着避雷的东西!”
我听评书里讲,济公传里有一只妖怪头上顶了块脏布,结果老天竟劈不了它。
这躲雷劫,似乎就是有一套潜规则,让避劫之人自己想法子作弊。
我不禁想,像杨小姐那样硬扛雷劫是不是属于过于耿直的错误示范?
胡沁蕊看着我,好奇地说道:“恩公,你身上有样反常的东西。我一直想问,又怕不太礼貌。”
我指指自己的眼睛:“你是说这只独眼吗?”
胡沁蕊摇头,她的目光落在我披着的犭句皮上,“不是。我是看恩公你一直披着这位鬼仙大人,受其气息笼罩,似乎也像在躲避老天爷,难道恩公练了什么奇怪的法术?”
我摸了一下犬兄,心想妖精果然敏锐。
我叹口气:“这个嘛,小孩没娘——说起来话长了。我曾经无意中造了孽,当受天罚。为了避过天罚,我奶奶一直叫我守着几条戒律……”
吴八一有点吃惊地看着我,若有所思地说:“我还以为小林哥你就是完美的代名词呢,想不到你也是有故事的人呀!那给兄弟讲讲呗,你造了啥孽?是不是年少无知,和哪个小姑娘……”
我给了他一记爆栗,“你这脑子真是满园春色关不住!咱们先赶路吧,这个回头再说!”
我随身披着犬兄的意义,其实是借其气场隐藏自身;不杀生、不破身是尽量不与外界产生生死方面的联系;至于不戴金银,我寻思莫不是奶奶怕金银招雷吧?
奶奶只说不守戒律会遭报应横死,但我没想过,会是被雷劈这么激烈又恐怖的下场。
想到这儿,我又不禁想起我家后院埋着的那位……
坛子仙也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或许我可以向胡沁蕊请教一下如何降服坛子仙。
我们一路走,胡沁蕊一边竖起耳朵留意狈大王的踪迹,幸好那恐怖的妖怪和我们不是一路。
我心里也不禁犯嘀咕,我们这一路上各种巧合,该不会它也是要去龙头大墓吧?那可就糟了!
但我其实也不打算探墓探太深——因为大墓必有殉葬坑,殉葬坑应该也不止我们上次去的那一处。殉葬坑里不就有死不瞑目的尸体吗,那地方大概率长有冥不见。
此外,张富贵告诉我小参精逃进墓里了,既然是参族的禁地,想必这小萝卜也不太可能深入大墓。我顺便把它给抓住,千年朱紫花和眼睛也有了。小参精难道能比张富贵难对付?应该不足为惧……
唉,但愿能如我所想的一样顺利吧……
不知不觉间,已然走到傍晚。我们淌着石头过一条小溪,我伸手准备拉一把胡沁蕊,她把手背到身后,眨着天真的眼睛,认真地说:“恩公,男女授受不亲!”
我笑笑,“胡小姐,你的书念得也太食古不化了,那都是老早以前的道德准则了。”
“原来如此!”她恍然大悟般点点头。
过了河,我们就在视野开阔的溪边宿营,胡沁蕊看见水里有鱼,跑到水边蹲着,抬起手,见有鱼经过就拍一巴掌,啪叽啪叽地时不时溅起水声。
我们马上就要进入第二山带,地势相对来说更为纵深陡峭。我把背包整理了一下,用不上的东西就丢了。
吴八一偷眼瞅瞅胡沁蕊,小声跟我说:“小林哥,你可不能动了凡心呀!”
我哭笑不得,“你一天到晚都在瞎琢磨啥呀?看样子你还不够累,是吧?”
“不是,我看这胡小姐天真烂漫,怕你把持不住,做出对不起嫂子的事情。”
这话我都不知道从哪儿吐槽,“啥嫂子,都说了叫人家时小姐!还有,这位胡仙家我只拿她当个临时同伴,再说我本就光棍一条,我能对不起谁呀?”
“哈哈,抓到了!”这时,胡沁蕊徒手抓到一条鱼,她开心地跑过来,身上被水打得几乎湿了一大半。
我提醒她:“晚上风凉,你小心别感冒了。”
“恩公,做鱼汤喝吧?”她似乎对感冒毫不在意。
“今晚不行,这边风太大,而且这鱼也太小了。”
“唉,没有鱼汤……”胡沁蕊一脸遗憾,突然一手把鱼抛起来,张嘴要接。
我以为她要原形毕露,谁知道她只是虚晃一枪,掉下来的鱼又用手接住,扔到河里去了,“嘿,你命大,回去找你家人吧!”
然后她交叉抱着双臂说:“看我干嘛?茹毛饮血,那是野人所为!我这样一只知礼义、明事理的妖精怎么会做呢?”
吴八一笑道:“此情此景,我不禁又想到了章兄,啥叫作‘禽兽不如’!章兄上回是不是还在这条河里逮鱼吃呢?”
我说:“你是路痴呀?咱们这趟走的是獐子坪、寒枣沟的路线,跟上回的路线大不一样。”
“所以他还是捉鱼生吃了!”
我也笑了,“别扯了,赶紧歇会儿吧。我头又疼了,我去打坐一会儿。”
吴八一幽幽地说:“这每天晚上的头疼,就是嫂子对你的思念……”
我抓起一块面包就堵到他骚话不断的嘴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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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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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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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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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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