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八一转过身,脸上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他难过地说:“杨小姐……”Χiυmъ.cοΜ
我看看怀中的杨小姐,摇摇头,悲伤地说:“她死了。”
杨小姐到死还紧紧攥着我的手,一定是非常的不甘,我的内心亦是刺痛不已。
我把杨小姐的尸体抱起来,朝林子中间走去,刚才的大战已经毁掉了大半林子,不过杨小姐的庙居然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只是周围的压龙柱塌了两根。
我放下杨小姐:“在此安葬了她吧!”
吴八一不停地擦着眼泪,“唉,希望她来生能当个普通人……”
章歌奇余怒未消,跳着脚骂:“欺凌妇孺!这老天爷真不是东西!老子虽然是捕蛟人,和杨小姐站在对立的立场上,但这种践踏别人努力的做法,真让人恶心!”
我沉痛地说:“或许这就是世上没有真龙的原因,无论地上的蛟有多少,怎么为祸人间,上天都不管。可一旦它们飞起来,威胁到老天爷,就会无情地被剿杀!”
章歌奇摇摇头,发出一声喟叹,不管再骂什么也没意义了,老天爷又不会理睬我们。
章歌奇和吴八一轮流用刀刨地,挖出一个坑来,我把杨小姐葬进去,虽然知道没用,但还是念了一遍超度的经文。
简陋的小坟建好之后,我们便去看那具龙尸。
我们小心地走到近前,只见那根从天而降的锈铁矛约摸有两米来长,被钉在地上的龙尸烧得只剩一副焦黑的骨骸,章歌奇从灰烬中扒拉出黑乎乎的蚌室,不顾我的阻拦,撬开一看,里面的龙丹已经碎成粉末了,根本一文不值。
龙丹就像是基因,它所承载的杨小姐一千年的记忆,也就不复存在了。
正当我们站着凭吊的时候,一阵蹄声传来,只见一直躲着看戏的大仙居然化成青牛走过来,低下头发出轻轻的“哞”的一声,然后龙骨周围的地面徐徐开出一些小花。
“大仙,你……”
我错愕地看着它,它不理我,扭头去啃地上的草了,似乎不太想被我看穿它的内心。
但我知道,它也是修行快达到极限的存在,见到今天的情景,有点物伤其类,看见天地不仁,难免对自己的前途感到迷茫。
吴八一问我:“小林哥,这长矛是啥东西?”
我伸手摸了一下,锈铁矛尚有余温,我说:“这是殒铁,也叫雷公墨,帮我一把。”
我俩合力把殒铁棒拔出来,上面锈迹斑斑,而且非常压手,抬一会儿我俩就受不了这重量,扔到地上去了。
我一扭头,发现章歌奇居然踩着龙骨,正在拽什么东西,我大惊:“喂,你在干嘛?”
“干嘛?学人家哪吒,这可是龙筋,好东西呀!”
“呃,你这样做是不是不太好?”
“嗐,死都死了,放在这儿也会被人捡走。不如咱俩拿着发扬光大、拯救苍生!这龙筋好长呀!”
他从脊椎骨里拽出长长一根晶莹剔透的龙筋,抻在手上用力扽了扽,对我说:“来,你试试。以后当绳子、绑东西,各种好用,绝对挣不断的。”
吴八一好奇地问:“那能砍断吗?”
章歌奇说:“斩龙刀肯定能砍断,但普通的刀是砍不断的!小林哥,你不是缺件趁手的兵器吗?要不要考虑做个鞭子?”
“鞭子?”我想了一下,“我怎么觉得武侠片里耍鞭子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章歌奇把龙筋绕成一捆搭在肩膀上,“那我先拿上了!”
吴八一指指地上的殒铁,“咱把这个也带上,肯定是好东西!没准可以打造一把绝世宝刀呢!”
我笑了,“行行行,咱们拿走,算是继承了龙兄的遗志吧!”
我们这趟回去,带的东西可太多了,龙筋、殒铁、土中息,还有大仙的化身。
我寻思大仙只要略施手段就能帮我们把东西运回去,可是以它的孤傲性格,怎么可能帮这种掉价的忙。
从山壁爬上去的时候,我们着实费了不少力气。
章歌奇叫我和吴八一先带上别的上去,然后用龙筋拴着殒铁往上拽,龙筋细细一根,拽着沉重的殒铁居然完全没问题,只是上面的我和吴八一累得一头大汗才拽上来,然后两人都倒在地上喘气了。
负重增加,回去自然走得很慢,等回到村里天已经黑了。
不过村民们都在议论今天的怪事,明明天气预报说最近都是大晴天,突然山那头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的,简直就是雷暴来袭,十分恐怖。
大家的心思都在今天的暴雨上,没人留意我们——正好,也不用解释什么了。
我们找地方把殒铁藏好,回宾馆吃饭休息。
我看着来之不易的土中息,心情难以形容。
这一块土中息非常巨大,足有澡盆那么大,上有六窍,并且呈现出繁杂的花纹。
土中息取自活物,久放会坏掉,我们马上联系物业公司,派辆生鲜卡车把土中息用干冰保鲜,吴八一随车护送先回沈羊。
殒铁、树根、龙筋也一并带回。
我和章歌奇稍微逗留了几天,收收山里的药材,满满收了一大包,倒是物美价廉。
临行前,我们又去了一开始去过的龙王庙,在记载杨小姐事迹的碑前摆了些供品,焚了柱香,聊表敬意。
虽说杨小姐也是利用了我们,可没她的提醒和帮助,我们断不可能成功得到土中息。
斯人已逝,令人惋惜。她身为非人,却守护村庄千年的德行值得人永生铭记。
我和章歌奇启程回沈羊,在济柠短暂逗留的时候,我们找家饭店吃点东西。
难得有机会和章歌奇闲聊,我问:“章兄,委托也算是圆满结束,你之后有啥打算。”
章歌奇笑笑,“没啥打算,我一个四海为家的单身汉,到处溜达溜达,一边旅游一边打听蛟的踪迹。”
我说:“你不是开网店卖燕子肉么?”
“嗐,我哪有那耐心,是我拜托一个朋友在他的店铺里面上架的,有人买就告诉我,一般情况下哪个正常人会吃燕子肉。”
说到这儿,我不禁好奇,“燕子肉好吃吗?”
“哈哈!”章歌奇掏出一块燕子肉块,“要尝尝吗?”
我掰了一点儿,尝了之后觉得味道也还行,有点像鸽子肉,可能是腌制过久的关系,味道有点苦咸。
章歌奇又问我:“林大夫,你之后有啥打算?”
我笑道:“当然是回家继续给乡亲看病,也欢迎你来我那玩。”
“哈哈,你村里有好看的妹子吗?”
“你想得可真美,农村都是男多女少,我还单身汉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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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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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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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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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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