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八一看见高高的墓床周围有火盆架子,拿打火机点了一下试试看,没想到真点着了。
他转着圈儿点火盆,突然在地上发现了什么,冲我喊了一声,“小林哥,你瞧!”
我跑过去一看,离吴八一不远处的地上居然躺着一具穿着金缕玉衣的白骨,这金缕玉衣十分珍贵,是将上等的玉片用金丝穿缀而成,考古界目前发现的金缕玉衣屈指可数,都是一些王侯将相的陵墓。
不过,这件居然摔碎了,感觉像是从很高的地方掉下来的,白骨却是完好的。
按理说穿这身的人应该是躺在棺材里面的,怎么还掉出来了?实在有点蹊跷。琇書蛧
我顺着白骨眼洞的方向看去,看见洞顶上好像有东西……
我赶紧让吴八一拿着手电筒照,一只手电筒的光还不够强,于是打上两只。
我看了一眼,心中一动,揉下眼睛仔细观瞧。
“各位,找到了!”我兴奋地喊道。
两束光所指的地方,好像停着一只巨大的黑蝴蝶,和书中的图画一模一样,这就是阴怨之气所汇的植物,俗称“穷泉参”的神秘植物——冥不见。
由此来看来,掉在地上的这具尸体是一千年之前被人扔在这儿的,当时它还有肉身,所以肉身烂光之后,骨头是完好的。
墓主人莫名其妙地在自己的棺材边上躺了一千年,死不瞑目地盯着一个方向,千年荏苒,怨气汇聚在一处,于是就长出了这朵冥不见!
吴八一喜出望外,“小林哥,咱们这运气太好了吧,来一趟就找着了!”
我笑着说:“否极泰来,可能是老天爷照顾吧,比预期的还要顺利。不过长得地方太高了,要怎么摘到它……”
章歌奇说:“这里不是有树根么,我爬上去摘。”
我摇头道:“不行,太危险了,不如我们下次带上工具来取,反正长在那里,也不会有人拿的。”
章歌奇不以为然:“麻烦,我可不想再爬一次山!一次就搞定啦!要是我摔死,替我照顾好我大老婆、二老婆、三老婆、小老婆。”
“章哥,早就是一夫一妻制了,装比遭雷劈。”吴八一插嘴道。
“就你话多!”
章歌奇笑骂了一句,然后习惯性地把刀往地上一插,结果那铜地砖太紧密,插不进去,只好又把刀搁在台阶上。
他轻快地上了墓床,爬到棺材上,双手攀着那麻花似的根茎往上爬,一开始我还有点担心,可看着他动作如同猿猴一样轻盈,又放下心来。
章歌奇在需要拼身体的地方实在是太可靠了,之前消耗了那么多体力居然到现在都依然身轻如燕,我不由心下惊叹,这蛟化的体质真的像是没有极限似的。
吴八一则一直很在意那具掉在地上的白骨,他问我:“小林哥,这墓主人咋跑外面来了?难道嫌里面太闷,自己溜出来,结果回不去了?”
我笑笑,“怎么可能,也许是修墓的人存心报复,或者就是当年来过盗墓贼,盗墓的时候随手把正主丢在外面。”
“可是盗墓贼不可能连金缕玉衣都不要吧?”
“可能那次盗墓发生在古代,这样的东西卖不出去,谁敢收呀!”
“嗯,有道理!”
说话间,章歌奇已经爬到上面,但是距离冥不见还有一段距离,得双手攀着上面的根系,像吊杠一样移动过去,我大声提醒:“章兄弟,小心点!”
章歌奇不在乎地说:“小什么心?老子这身体素质,这不就跟去后院拔棵葱一样轻松么。”
我苦笑,“别贫了,注意安全!”
章歌奇双手抓着洞顶上的根系往前挪动,因为吊着全身的重量,他胳膊和胸口的肌肉鼓得高高的,身体十分强健。
这时一截尖尖的树根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便像蛇一样朝章歌奇伸过去,我一惊,大喊:“小心!”
章歌奇注意到了,便一只手吊着自己,另一只手解下缠在腰间的衣服,朝那截树根抡去,没想到树根像钩子一样挂住衣服,卷了一下,居然缩回去了。
吴八一感到奇怪:“我去,这是什么高招?它们害怕衣服吗?”
我说:“我也不知道,可能它们比较弱智,以为抓到了猎物就缩回去了……”
章歌奇趁这机会赶紧移动到冥不见所在的地方,我喊道:“章兄弟,下面的根要一起刨出来!”
“知道了!”
章歌奇伸手刨了几下,把一大截块状根拽出来,扔下来。
我伸手一接,拿在手上。冥不见就这样到手了,我心中一阵激动,仔细端详手中这味奇诡的药材。
这东西长在墓里,散发出一股臭哄哄的味道,下面的根分出五个细枝,但细枝的方向是朝上的。
吴八一也好奇地说:“这就是冥不见?咋有点像人参呢?”
“确实像人参,不过它的形状是倒过来的,这玩艺也叫穷泉参,意思是长在冥界的人参。我猜想人参是天地灵气所汇,这东西就是魂魄怨气所化。”
“还有这么多说道,长见识了!”
这时,章歌奇像猿猴一样迅速爬了回来,距离石椁五米高的时候,他纵身一跳,砰的一声落在上头。
吴八一抬头看他:“章哥,你别把人家棺椁震碎了!”
“棺椁?”章歌奇拿脚踩踩,“这里面装了啥?”
“好像是一条通道。”我说。
“啥?棺椁里不放棺材,藏密道?新鲜!”吴八一不敢相信地瞅着我。
其实,我一进这地方就发现了,使用望气术的时候,我看见棺椁里面有一条笔直向下的青气,并且在流动,青气有可能是风水眼汇聚的一股灵气,这意味着里面是有一条通道。
不过通往哪里,这我就不知道了。
是下面藏着另一个墓室,还是说通往外面呢?
思谋间,我突然有个大胆的猜想,“难道说……”
也许当年这座墓落成之后,工匠等人被封在里面等死,他们不得已,就把墓主人丢出来,从棺椁内部往外挖,挖出一条逃生的嵌道。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打一开始工匠就留了一手,在棺椁下面藏了一条密道。黑心的甲方想把他们封在里面陪葬,于是工匠二话不说,你不仁我不义,把墓主人拽出来像垃圾一样丢掉,凿穿棺椁和墓床内部逃生。
倒霉的墓主人就搁冰凉的铜砖地上躺了一千年。
听完我的推测,吴八一饶有兴味地不住点头:“小林哥,太有意思了,这墓室里的道道可真多!谁能想到通道藏在这里面,升棺发财不是咱老本行么,要么开干吧!”
“你之前说的金盆洗手是洗了猪蹄了吗?怎么老是不忘升棺发财!”我瞪了他一眼,“不过,我们倒是可是试着走走这条路,看能不能出去,如果这里真是条捷径,我们就不用再费力地原路返回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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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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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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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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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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