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眨了眨眼睛,不可思议地说道:“会长,我没听错吧?你想同时招惹这三个组织?呃——会长,我知道你本人很厉害,但我们的实力可不允许我们做这种事情啊,你得考虑一下咱们啊。”
阿杰听到这话,嗤之以鼻地说道:“山猫哥,你要是胆子小呢,你就趁早走,咱们不多你一个不少你一个。”
“去,这说的哪儿的话。”山猫一脸正经地辩解道,“我这是在担心会长!”
顾毅点点头,也没拆穿山猫。
“其实我不是没想过后果,是在考虑过对方的实力之后做出的判断。巫王手底下的人除了比较会忽悠,根本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能力,你们只要衣服穿厚一点,巫王的寄生虫也拿你们没办法。
金三帮和十四帮是本地的帮派,他们看见有人和巫王起冲突,恐怕会巴不得落井下石,就算真的过来围剿我们,也是会做做样子。当他们看见我的实力之后,那就更加不会尽全力出手了。
所以,说到最后,我其实只需要专心对付巫王一个人就足够了。”
山猫挑了挑眉说道:“会长,这未免有些太理想化了吧?”
“放心吧,一定没问题的。”顾毅耷拉着眼皮说道,“与其跟他们一起去遗迹探索,不如现在就把他们一锅端了,免得到时候和我们抢东抢西的惹麻烦。”
“呃……但愿能成。”
“什么叫但愿能成?”阿杰纠正道,“咱们一定能成。”
众人正在屋子里讨论事情,过了没多久,金三帮和十四帮的人就来了。
这一次,金三帮的帮主金三水,十四帮的帮主李十四亲自带着一帮手下,站在了酒店的门口。他们手上带着武器,看上去气势汹汹的,但却只敢站在门前的广场,不敢再往前半步。
“里面的人赶紧出来!”
金三水扯着嗓子大叫,过了没一会儿,顾毅带着阿杰走出了大门。
丁一躲在楼房里,手里端着狙击枪,随时待命。
“你们找我吗?”
顾毅走到大门口,指了指自己的鼻尖,一脸无辜的表情。
“就是你在绿洲和平鸽杀人的,是嘛?”李十四站了出来,上下打量着顾毅。
“没错,是我。”
“你坏了野火镇的规矩,现在赶紧出来,不然别怪我们动手了。”
“我就站在这儿,你们过来呀。”
顾毅朝着二人勾了勾手指,一副嚣张的样子。
二人对望一眼,踏前一步。
楼上突然传来一声枪响,子弹砸破了二人面前的地砖,吓得他们往后倒退三步。
“居然是狙击枪?”
“他们是来打仗的吗?”
金三和十四对望一眼,心里写满了问号。
他们本来就不想管这里的事情,毕竟绿洲和平鸽经常死人,而且还都是巫王的人动手杀的,他们早已见怪不怪。谁知道,今天晚上巫王感应到自己的神像遭到亵渎,这才逼迫他们前来询问此事。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顾毅耷拉着眼皮说道,“你们就是本地的帮会是吧?我给你们一个人任务。”
顾毅手指往前一指,看上去就像是大爷一样。
“去把那个蛆虫给我请过来。”
“蛆虫?什么蛆虫?”
“那个……那个……”
顾毅半天说不出名字,阿杰这才凑了上来,在他耳边提醒了两句。
“哦,就是那个巫王,喊他过来。”
金三和十四同时闭上了嘴巴,他们二人沉默片刻,金三跳了出来,愤愤不平地骂道:“臭小子,你想死别把我们给拉着。你知不知道巫王到底多强啊?”
“知道,一只个头有点大的虫子嘛。我还挺好奇的呢,长这么大没见过什么变异的生物。”
“那可不是变异生物,那是妖怪,彻彻底底的妖怪。”十四激动地说道,“而且还是那种建立了信仰,即将拥有神格的妖怪。”
顾毅闻言,不耐烦地挥挥手说道:“我懒得听你们解释,快滚,不然别怪我对你们不客气。”
“切,你想死的话,那我们就不拦着你了,我们走。”
金三和十四对望一眼,赶紧离开。
顾毅这么上路子,他们也乐得清闲。本来他们还以为顾毅要负隅顽抗一下,谁知道这小子居然大言不惭地要亲自与巫王对线。
既然如此,那就遂他心愿好了。
“三哥,你说这疯子是不是在说谎?”
“怎么了?”
“我觉得我们不能这么轻易地相信他。”十四眯着眼睛说道,“我们各自派一些人手守在附近,免得他们趁乱逃跑。”
“有点道理。”
“我守东边。”
“我守西边。”
就这样,两个平时水火不容的家伙,在相同的敌人面前很快达成了共识。
巫王的怒火,总需要有人去承受。
既然顾毅那小子自己站出来送死,金三和十四开心还来不及呢。
只要巫王抓住顾毅,出了口气他们也就暂时安全了——至于顾毅的死活嘛——在野火镇上死个人,还不是和死一只蟑螂差不多?
金三帮和十四帮埋伏在酒店周围,他们拿起望远镜,盯着酒店的前后大门,防止顾毅他们会临阵逃脱。琇書蛧
午夜十二点。
盯梢的人都开始犯困了,无论是顾毅还是巫王那边都没有动静。
他们本想拿出扑克牌,打发一下时间,却突然听见屋子外面传来一阵整齐的脚步声。
“什么鬼东西?”
“是军队过来吗?”
“妈的,野火镇哪儿来的正规军啊!”
大伙儿放下手里的扑克牌,齐齐拿起望远镜向着屋子外面看了过去。
远处的街巷里,密密麻麻挤满了人。
这些人大概四五十人,他们踏着整齐的步子,抬着一团白花花的东西,朝着酒店的方向走来。他们的脸上都戴着巫毒面具,很显然全都是巫王的信徒。
“他们抬着什么东西啊?”
“蠢货,那东西你都不认识吗?那是巫王的本体啊……”
话音刚落,白花花的东西突然扭动了起来,无数食脑虫从他身上的褶皱里掉了出来。
周围的居民吓得面无人色,纷纷关上了自己的门窗,就连街上的流莺也全都夹着屁股躲进了街角。
野火镇一片寂静,只有信徒们的脚步声响彻天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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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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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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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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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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