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财迷王妃带球跑>番外
  “我跟你说啊,最近有一本书可火了,那本书里的男主角我可喜欢了,况且男主角还是个妻奴诶。”

  正在楚清沅旁边跟她聊天的人,她叫江凝,十八岁,跟她是同一届的大一新生,她吧,长得很青春活力,喜欢看小说,每次一到高数课,她都会跟我搭话,我作为一名合格的“三好学生”,自然,自然也是喜欢听她讲的。

  “这本书的作者可能是想呈现不一样的文风吧。”

  “沅沅我跟你讲,你的想法跟我想的差不多,我也是这样子想的,这本书的名字叫《卑微夫君求下线》,作者还是以前的那个七离,特别的好玩。

  我记得她笔下有一个叫君墨谦的,他,他特别地喜欢他的初恋楚清沅,而且大结局过于匆忙,我只看到他跟阿沅坐在屋顶上看月亮,就没有了,她不怕读者寄刀片么?”

  我疑惑不解,“为什么要寄刀片?”

  “你想啊,她给配角分配的戏份那么少,而且女二文殊兰的戏份简直就像是,草草了事,她对女配文殊兰不太喜欢,大结局才让她出家为尼。”

  文殊兰?感觉这名字好像在哪听过。我敷衍的点了点头,又开始认真的听课,到了下午的时候,是历史课。

  讲台上的刘老师讲课特别认真,而我似乎不太喜欢听课,被她的声音给催眠了,猛然一头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我好像做了个梦,我梦见我穿越了,我溺水了,落水的那一瞬间我想醒来,可是,可是好像有人一直不想让我醒来,那感觉很真实,就像真的溺水。

  可能我是北方人,对于水特别的害怕,溺水的一瞬间,我感觉我这旱鸭子肯定完了,我还没写完历史课的作业,我怎么能死啊,似乎我这这声音让谁听到了。

  此时的我已经闭上了双眼,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以为我回到了现代,结果,结果我努力地掐了我自己手,是痛的,阿西,怎么那么真实啊。

  难道我又来到横店当临时编剧,又又又睡着了,然后不小心落水,就被工作人员救了起来,现在在我的房间里睡着了?

  我还没想明白,正欲下床,就听到一旁还有个男人,那个男人生的风光霁月,看上二十多岁左右。

  他身上还散发着不一样的气息,她好像知道,那是,那是冷气,他不会是冰箱制作的吧。

  我打量了他半天,最后终于忍不住地开口问,“嗨,这位不知道姓名的先生你好,请问我现在在哪啊,我是在横店么?”

  “落水后你居然连本王都不认识了?横店又是什么地方?”

  “本王?你是王爷啊,你的角色身份居然是王爷,我的天哪。”

  他看着我如此的奇怪,只是说了一句,“魔怔了”,而后就走了。

  过了几天后我才发现,俺这是,这是穿书了啊,我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个架空朝代,它的名字叫洛朝。

  前几天我醒来见到的男人,他叫君墨谦,长相风光霁月,是很多人的白月光,但我的婢女清欢说了,他啊,十七岁就出征,征战六年,稳定了洛朝边疆安稳,他班师回朝那日,听说他侄子纪北陌娶了文太傅的女儿文殊兰,以为我,啊呸,原主会伤心,于是在原主十八岁时就娶了她为妻。

  别人都说原主很傻,他并不觉得,娶了原主之后,他对原主很好的,就比如每次宫中有什么宴会的,他都会带原主一起去。

  他们都说君墨谦是煞神,他的前几任王妃都是因为嫁给他之后香消玉殒,可另一个丫头说了,是别人编排王爷,故意造谣的。

  他君墨谦只喜欢原主楚清沅,后来还让皇太后赐婚他与楚清沅。琇書蛧

  “是这样啊,难怪了,难怪。”他那么像江凝说的那样,后期是个妻奴,那——

  为了保证这里的情况跟那本书一样,我吧,准备逃走。

  那天我都收拾好了,可是出了点状况,我还没爬墙呢,就被他逮到,后来他还纳了妾,在这一场所谓的先婚后爱中,我发现他这个人很可靠。

  “阿尘,你说如果我梦醒了,会回到现代去么?”我问道,我很认真地问他,可是他却对我说。

  “娘子,梦醒了,但你依然在这,不许说这些让为夫敏感的话题,你啊,就是为夫的那位妻管严,为夫是你的妻奴。”

  “你才不是呢,那本《卑微夫君求下线》,其实是我写的,在那个时候很让人喜欢看,在这的这一版,换了新的观念,让你这成为那个卑微的夫君。”

  “为夫都知道。”

  后来故事中的人,都成为了现实,而楚清沅也成功在她的朝代跟心爱的人,相识相知相爱。

  这一场穿越了千百年的恋爱,到此落幕了。

  很多的番外呢,我来不及写了,请见谅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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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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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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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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