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原来我是大小姐>第28章 既然可以看上那些男人,当年怎么就不选我
  第二天清晨,天气大好,稀稀疏疏的白云挂在天际,衬得天空格外蔚蓝高远,如同碧绿的翡翠石,打开窗帘,小区外面有做早操的老人,疏朗的阳光把他们的眉目照得清晰分明。我对着镜子把卷发挽起后,拿起放置在梳妆台上的礼品盒,便匆匆出门了。

  几年发展下来,a城突飞猛进地变化着,其中发展最快的就是房价了的增长率了,狠狠地把经济增长率甩开好几条街,其次就是交通,再好的出门的心情也会堵得什么也没有了。

  司机大叔心情倒好,每当堵车的时候,就哼两句曲子,悠闲自在。

  来到a中,下了车,走到学校路上,今天周末,路边上来来往往就三两个学生,成群结伴。手捧着复习资料,冒痘痘的额头,黑框眼镜,蓝白校服,青春,大多还是异曲同工的。

  老姜的老窝没有变,还是b座最高层,我庆幸今天穿着平底单鞋,不过很巧合,还没有上楼,我在楼道处看见正走下来的老姜。

  我:“姜老师。”

  老姜眉开眼笑:“我就知道你这丫头今天回来,所以正打算去买几个菜,快上去呆着吧,边疆正在上面呢。”

  我:“我跟您一起去买菜吧。”

  老姜打量下我手中的礼品盒:“格格啊,去国外呆了那么多年,怎么还有了上门送礼这行为了,老师我可是要批评你了。”

  我笑了笑:“在国外给您挑了一幅国际象棋,本打算给您解解闷的,没想到还被您曲解成行为不正了,行,我回头就扔了它。”

  老姜接过我手中的礼品盒,笑得那个灿烂:“姜老师跟你开玩笑呢。”顿了下,“跟我这老头子买菜有什么意思的,快上楼呆着吧,多热的天气。”

  我:“好。”

  一个人上了楼,敲门进去,果然看见边疆在老姜的屋子里,老姜的房子因为在最高层,所以采光特别好,大片大片的阳光从窗外投了进来。

  边疆看见我,脸色基本没有变动,估计当老板当习惯了,特故作姿态地示意我坐下来。我放下象棋,在边疆的示意下,坐了下来。

  边疆抬头看看我,然后又把注意力放在他手头的杂志上:“老姜刚出门买菜了,待会回来。”

  “我知道。”我说,“我刚和老姜碰到。”

  边疆不咸不淡地应了我一声,然后便没下文了。

  我觉得局促,心里头又觉得自己没有局促的必要,都那么多年过去了,或许人家已经毫不在意当年的事情了,我如果还把当年那事当回事,也太自作多情了。

  “这几年怎么样?”边疆开口问我,依旧连头也不抬一下,资本家作风学得很到位。

  我:“挺好的,按部就班过着吧。”

  边疆礼节性的笑笑,又问了我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就像对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该有的态度,平常无异的问候,不热络,同时带点敷衍和冷淡。

  我一直觉得边疆在保持关系这方面特别有分寸,而今天他对我这态度,意思很明白,直白点就是:夏子微,我现在就当你普通同学。

  大概过了二十几分钟,老姜提着菜回来,边疆起身帮老姜把菜提进去,老姜笑呵呵指使我要打下手。

  我:“没问题。”

  老姜又问:“格格会做菜吗?”

  我顿了下:“会点吧。”在国外,除了学习工作,我倒学会了一手烧菜的厨艺,跟前男友分手时,他说相比我这人,反而舍不得我的做菜手艺些。

  教师公寓的厨房很小,两个人呆在里面就显得拥挤,最终老姜觉得我碍眼,把我从里面赶了出来:“没酱油了,跟边疆一道去打点酱油回来。“说完,又扯着嗓子跟外面的边疆喊道:“边疆,跟格格一起打酱油去。”

  我:“打酱油还要两个人,让边疆去不就得了,他腿长,花不了一点功夫。”

  老姜教育我:“格格,你怎么变墨迹了。”

  a中附近有家超市,走路不过五六分钟,一路上,我跟边疆的对话不超过十来句,有点尴尬,但是又不会尴尬到哪里去。

  周末超市人流量多,刚走到门口,便可以看到各种促销活动,我让边疆等在外面,说我一个进去买酱油就可以了。

  边疆:“快去吧。”

  我走进超市,快速找到酱油货架,顺手拿起一瓶后,又迅速去收银台付了账。捧着酱油出去,远远看见边疆立在超市外面,拿着一个银白色的手机在打电话,高高的个子在人流中挺扎眼的,有点鹤立鸡群的味道。

  边疆也看见我,放下手机,对我招了下手。

  我走到他身边,笑笑:“让你等久了。”

  边疆:“也没等多久。”

  我:“我们回去吧。”

  边疆接过我手中的瓶装酱油:“走吧。”

  回到老姜家,他已经烧好了一道菜,诱人的香味溢满了整个房间,客厅除了多出来一道菜,还多出一个人,虽然不年不见,我还认出这人就是老姜的儿子,听老姜提起过,他儿子现在已经某公司的高管,前途无量啊。

  边疆明显跟那人很熟悉,叫了他一声:“熙来哥。”

  那人站起身,对边疆笑笑,又扭头跟我打起了招呼:“你是小薇吧。”

  我:“熙来哥好。”

  那人打量了我几眼:“果然是女大十八变。”

  我:“我都快二十八了。”

  那人又笑:“糊弄我也不带这样子,边疆还没28呢,你们俩可是同学啊。”

  边疆扯笑。

  老姜在烧最后一道菜的时候,招呼我进去帮他完成,说是给我一个露手的机会,我手拿锅铲,熟练地把最后一道苦瓜炒蛋做好了。

  把菜端上饭桌,老姜尝了尝味道,开玩笑说:“格格,你出国是进修厨艺去的吧。”

  我:“夸奖了。”

  姜熙来也尝了下味道:“真不错,连我这个不爱吃苦瓜的人都觉得美味了。”

  我:“谬赞了。”

  边疆看了眼我烧的苦瓜,没有动它一下。

  在老姜吃好饭,姜熙来说要送我回去,不料却被边疆拒绝:“不用麻烦了,我正要去谈个业务,跟小薇顺路,我送她就可以了。”

  我犹豫下:“我麻烦边疆就可以了。”

  边疆看了我一眼:“还真不会不好意思。”

  我:“……”

  边疆:“走吧。”

  坐上边疆的车,我心里感叹到了有钱人的奢侈,就我那辆经济适用车还需要我还贷两年。

  边疆问我:“你去哪里?”

  我:“你不是跟我顺路么,你不知道么?”

  边疆冷哼下,没说话,发动引擎往市中心开去。

  我:“就送我去前方的百货大夏吧,我正可以买些东西。”

  边疆沉默着,我以为他是默认了,说了句:“谢谢。”

  边疆捏了捏方向盘,神情染上丝阴霾,过了会,他突然开口问:“在国外,交了几个男朋友?”

  我愣了下,老实回答:“四个。”

  边疆:“去了六年,交了四个男朋友,平均一年0.67个男朋友,夏子微,你还真有能耐。”

  我笑了笑:“你说笑了,这不算什么能耐。”

  前方红灯,边疆停下车,扭过头看着我:“既然可以看上那些男人,当年怎么就不选我,怎么,是嫌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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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回答边疆这个问题,仔细回忆了下在国外交的四个男朋友,第一个,是跟我一起出国的学长,交往了一年,因为彼此都没有感觉,便平和分手了;第二个,是本地的英国青年,交往半年,因为观念不同,也好聚好散了;第三个,有着一定的传奇色彩,交往了三个月,他被一位男性朋友掰弯了;第四个,时间最长,给我留下的记忆也最鲜明,同样是来自a城的留学生,我和他因为分担房租住在同一个屋檐下,随着时间的相处,顺其自然地在一起,在一起了两年了,不过最终还是没有修成正果,原因是他的初恋回来找他。他初恋是她的青梅竹马,跟某英国籍的法国人搞大了肚子,专门从巴黎跑到他这里来,哭闹着求他收留她,说自己被那法国人给抛弃了。

  这情形我看着熟悉又好笑,二话没说就分手了。

  如今,偶尔有人跟我提起他,说他的初恋已经生了个金发碧眼的混血女娃娃,三人上街,总能吸引到各类探究的目光。

  边疆以前老说我薄情,我思前想后,觉得挺有道理的,在英国6年,开始4次无关痛痒的感情,然后又无关痛痒地结束,好像这些感情都不是发生在我身上似的。

  在国外认识一个可爱的瑞士姑娘,她埋怨我对感情不认真,我全身上下地检讨自己后,为自己辩解说我其实认真了,我抱着结婚为目的的心态去交往,我在跟他们交往过程,努力扮演好女朋友的角色,如果这样子还不算认真,我还真不知道认真是什么东西。

  瑞士姑娘摇头说:“没有投入感情的恋爱,即使付出努力,也不算认真。”

  我被糊弄了,说了半天,原来她话里的“认真”跟我理解的“认真”不一样,我回顾下自己的感情史,其实我也有过她定义的那种“认真”,只不过,有句话是这样子说的,认真你输定了,而我尤其是典型,惨败收场,一头撞在了南墙上。

  “什么锅配什么盖,不是您不配,是我不搭。”

  边疆轻笑了一阵,然后扭过脸冷瞧着我,虽然脸上有笑,但是眼里没有丝毫笑意:“夏子微,我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或许有些长进,以为你反省几年,便能明白,不过貌似我错了,该反省的人不是你,是我。”

  我:“边导是聪慧人,只是一时误入歧途,如果能及时改正,定会前途无量。”

  边疆笑宴:“多谢提醒。”

  我:“不用。”

  边疆猛地靠近我,用他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直视我的面孔,语气中带点奚落:“今天的话,全当我没有说过,很抱歉给你带来一定的心理负担,不过我想像你这种女人,并不会有多大在意吧?”说到这,他顿了顿,勾勾嘴角问,“你说是不是,姗姗?”

  我全身发僵,喉咙像是吞了铅一样难受,发不出一丝声音。

  边疆恢复到原来神情自若的样子,交通灯转换后,便继续开着车,待路过前方百货大夏的时候,把车停靠在路边。

  “到了。”

  我:“今天麻烦你了。”

  边疆:“不需要那么客气,同学一场。”

  我心里堵着慌,匆匆下了车。

  来到百货大夏门口,我给茉莉打电话问她在哪里,茉莉没接电话,过了几秒,给我发了短信说她在相亲。xǐυmь.℃òm

  我转过头,看了眼对面咖啡屋里面坐着的形色男女,心里突然想到,如果我没有勇气孤单一辈子,是不是也要找一个顺眼的、不麻烦的对象相互扶持一生?

  没有逛百货大楼,直接走到站牌乘车回公寓,因为晚上不打算出门,在前一站下车买了蔬菜瓜果,然后步行回家。

  我居住的小区是个出了个名的老年人聚集地,我一路走过来,总能碰上许多出来散步的老人们。

  笑着跟他们打过招呼,我来到小区楼下,看到前方的黑色轿车,我停下脚步,过了会,我走上前,对从里面走下来的男人扯了下嘴角:“爸,你怎么来了?”

  夏盛泉看看我,又看看我手上的瓜果蔬菜,开门见山地问:“打算一辈子不回家吗?”

  小区第一次出现这样子状况,充满好奇心的老人们都往这里聚集,我收了收神情:“爸,你跟我到楼上喝杯茶水吧?”

  夏盛泉没说话,跟在我身后,上了楼。

  走进房屋,我给夏圣泉倒了一杯茶水:“爸,你坐。”

  夏盛泉脸色并不好看,回国到现在,算上今天这次,我只看到过他两次,第一次是在机场上,我下飞机的时候正看见他在安检处。我瞧了眼他登机方向,正是去往英国的航班。

  夏家在英国也有业务,夏盛泉每年都会跑几趟英国,偶尔会来我学校看我一下,很奇怪的父女相处模式,简单到每次他过来,我只是请他到食堂吃顿饭而已。而每次夏盛泉回去后,我又会发现我账户又多了一定数额的汇款。

  毕业后,我开始实习,用夏盛泉给我的钱开始在股市里小试牛刀,还算幸运,虽然我情场失意,但是赌场得意,回国之前,在英国股市赚回了我在这里留学的总费用。

  然后回国,没有选择的机会,又回到a城,而回国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汇款方式,给夏盛泉汇了一笔钱,之后每逢月初,就是我给夏盛泉汇款的日子。

  老实说,我觉得这样子挺好,虽然知道夏盛泉或许会不舒坦,但是我自己舒坦。

  “一个人住?”夏盛泉终于开口问我。

  我:“是,一个人住。”

  夏盛泉:“不回去看看你的母亲吗?”

  我默了下,说:“一个牌位而已,有什么好看的。”

  夏盛泉脸色巨变,摔门走人了。

  我心情糟糕,把买回来的瓜果蔬菜放进冰箱里,到楼下的面馆吃炸酱面了。

  楼下的面做的不错,连我这个不爱吃面的人都爱上了这里的拉面条儿,拉面馆是一对兰州夫妻开的,跟我养母是老乡,虽然互不认识,我总感到亲切。

  刚回国的时候,想把养母接到a城来,但是她却不肯。我理解养母,其实每个人都有那么些执念,如果说养母的执念是一辈子留在那个小村镇,我的执念是不是老觉得夏盛泉对不住我。

  我就是个小心眼啊,我就是要打击报复啊,我就是要跟夏盛泉对着干啊,我就不想如夏盛泉的意啊。

  但是我还是没出息啊,因为我觉得不快活。

  上大学的时候,我想着赚钱,赚了小钱,我又想着快活了,果然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还是有那么一回事。

  茉莉说的对,我心里的不痛快,都是自找的,但是我心里就是有结啊,不是我说不纠结就不纠结的。

  吃好面,放在桌上的手机震动了下,我看了眼屏幕,有一条消息进来,而且是陌生号码。消息是:“美女,晚上出去玩吗?”

  我没理会。

  过了会,又进来消息,是同样的号码。

  “是我,姜熙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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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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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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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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