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院深处的小佛堂里红烛轻摇,似乎也感觉到了主人的不安。
年近四旬,莫夫人的肌肤依然白皙柔嫩,宽袍下的身子没有半点发福的迹象。但是她自己知道,眼睛里透出的神色再不单纯天真。
“出卖女人年龄的不是肌肤,不是身段,是眼睛!”莫夫人说到眼睛二字时,牙咬得紧了,竟像是从牙缝中挤磨出来似的。
一旁垂手隶立的莫伯眼中泛起心疼与怜意。他轻声说:“夫人并不老,容貌犹似十年前。”
莫夫人阖眼长叹:“英叔,忆山十八岁了,儿大一天母老一日。我怎么还可能是你心中一直不老的云家大小姐呢?”
莫伯恭敬地回道:“老奴心中,夫人永远是飞云堡最可爱最美的小姐。”
供桌之上玉雕的观音宝莲端庄,十年如一日噙着浅笑望着她。似在对她说,红颜不过是皮相而已。她怔怔地抚摸着自己的脸,看了看身上褐色的宽袍,讥讽地说道:“我已经穿不得鹅黄粉红的衣裙,我已经梳不得流云长髻。我还会是那个在春日披着薄薄春衫躲在草原上嚼花朵来吃的可爱小姐?不,我不美了。我只是个吃斋念佛的老太婆而已!”
她走近了供桌,缓缓点燃线香敬在香炉中。青烟袅袅,佛堂内安静无声。莫夫人突得大叫一声,扬手将供桌上的香炉供品扫落。转过身,泪已满面。
“为什么她要进我莫府?为什么她还要成为我的义女?!英叔,我心里好恨!”
手里的菩提佛珠长年被抚摸得久了,颗颗泛出光来。那些圆润的珠子捏在掌心紧了,硬硬的抵在掌心。像鞋子里落进了小石头,每走一步都难受得要命。她真恨不得有金刚指力,能把它们捏成齑粉才叫痛快。佛珠与涂着红红蔻丹的指甲较着劲,菩提佛珠突然断裂。浑圆的褐色木珠弹落在光滑如镜的青石砖上,震动着她的心。琇書網
莫伯叹了口气,俯身拾起一颗菩提珠放在她手心,慢慢合拢。他轻声说道:“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忆山俊美能干,孝心可嘉。能享儿孙福的终是夫人!”
“活着的是我又如何?!”莫夫人尖叫声后退了两步,软软地靠着供桌,泪如泉涌,“让我怎么受得了她?她的眼睛与那贱人一模一样!我是飞云堡最美的小姐,我生的儿子自小就是神童。这些都抵不过她勾去百行魂魄的眼睛!我那时才知道,连忆山的名字都是因为那个贱人而取!哈,他居然还说忆山漂亮得如若三月芳菲,所以取名若菲。”
十三年前的那个春日如此刻骨铭心。让她一想起胸口就痛楚得连呼吸都难受。她看不够儿子漂亮如仙童的脸,笑说天下女子也美不过他。可是那一天莫若菲却说红树庄里有位他绝对比不过的漂亮女子。
她来自塞外,婚后喜欢红树庄秋染黄栌的大气之美。薛菲逃婚来了望京,红树庄就砍了黄栌遍种百花,只为博薛菲回眸一笑。
莫夫人偷偷跑去红树庄。薛菲坐在一树樱花下看书,粉红的花瓣如雨飘落,轻薄的葱绿衫子像雾一般笼罩着那个水葱般的柔美女子。薛菲拈起书页上的花瓣纤指轻弹,抬头间,双眸像闪烁着金色阳光的湖水,想让人溺毙在其中。
她痴痴地看着她,不经意又看到了她的夫君莫百行。他怔立地站在回廊下,英俊的脸上漾动着微微的浅笑。莫百行站了多久,她便在远处看了他多久。那样的眼神那样的入神叫她五脏六腑都烧起一团火来,内心枯黑一片。
嫉妒若狂,心伤欲死。都不及莫百行跪地求她的那一刻。他,堂堂莫府家主,掌控天下钱庄的主人轻而易举地跪在她面前!
那年江南富商决意取代望京莫府的方圆钱庄,掀起挤兑风潮。他不远千里来到边塞求飞云堡相助。
他没有向气势逼人的北方霸主软过膝盖,长身玉立站在龙虎厅中侃侃而谈。莫老夫人定下了这门亲,飞云堡自有规矩。是他飞马夺红,敌退了求亲的人。是他亲口向父亲承诺,一生一世对她好,绝不娶妾。这才赢得她的心。让她以为嫁给他不仅仅是飞云堡与望京莫府联姻。让她把千里之外的望京城莫府当成了她终身幸福的家。
一切都在十三年前的那个春日结束了。
她以为通风报信让那人离了望京嫁了人便能斩断他的念头。莫百行竟然告诉她,他只后悔求了她。从此他再也没踏进她的房门半步!她让莫伯暗中遣人灭了薛菲全家,她要她尝尝什么叫锥心后悔之痛。
很好,她嫁人后不过一年便死了。她对莫百行百般温柔,千般体贴。她甚至忍耐他画下薛菲的小像日夜瞧着。
可是他呢?他相思成疾不肯服药,连活的心思都没有了。生生丢下了她和十岁的忆山!棺木中只想带走那幅小像。
莫夫人喃喃道:“英叔,他从来心里只有那个贱人!他走得潇洒,走得高兴。却不曾想留下我寡妇少儿被莫氏族人欲夺家财苦苦相逼。若不是忆山争气,若不是飞云堡派人相助。我还能盼到得享儿孙之福?英叔,你叫我看开,叫我放下。现在我每天都要看到这个小贱人的眼睛,你叫我如何看开,如何放下?!”
红烛应声爆出一朵灯花,发出卟的声响。心里的七弦琴扯断了弦,只能弹出悲伤愤怒与心酸。莫夫人泪痕未干,眼神渐渐凌厉起来。她果断从抽屉里拿出一瓶药来放在莫伯面前。
“老奴都明白的。”莫伯叹了口气道。
他看到不弃时就知道,莫府平静了十三年后,风波又起。那孩子长得并不美,相貌还没有遗传到薛菲三分,但眼睛却像了个十足。
“大堂之上夫人连半分端倪都不露,如今为何不想顾全大局要了她的命呢?少爷带她回府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留着她,七王爷从此也忌惮莫府三分。夫人应该明白个中缘由。这也是我相劝你的原因。”
佛堂内炭火烧得红旺。莫夫人轻声笑了起来,寒意森森:“莫府势必要向七王爷有个交代。我当然不会让七王爷迁怒莫府。这药不会让她立即死。我恨了十来年,我也等得起三五年。四年后她嫁出去便与我莫府无关,我要她像她那勾引有妇之夫的母亲一样,嫁人后死得悄无声息。”
莫伯接过药瓶长叹道:“难为夫人了,要顾全大局,势必如此。需要让少爷知晓吗?”
“不必了。忆山在天门关不顾性命去救她。虽说花不弃是讨好七王爷的棋子,但他还年轻,保不准会心软。我也不想他坏了事。这丫头身世可怜,只怪她要长了双那样的眼睛。”十三年后莫夫人再下狠心,心神俱疲。她软软的跪倒在莲台观音面前,阖上了双目。
莫伯轻手蹑脚的退出,关好了佛堂的门。
明月东移,雪地寂静。四更天了,偌大的莫府渐渐有了早起的人声。十三年前薛家满门死于大火。那个场景他至今不忘。他是老了吗?再无从前的狠辣心性。竟然对一个小丫头起了丝恻隐。
寒风掠过,莫伯打了个寒战,手握紧了药瓶。斩草不除根,难道让花不弃知晓秘密借助七王爷毁了莫家?他深吸口气,放好药瓶,背负着双手从容离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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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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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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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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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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