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小女花不弃>第六章 似是故人来
  西州府往东,高耸入云的大山渐渐俯低了身体。山坡像美人噙得温柔的眼波,绵绵延伸。

  马车上的生活很无趣。莫若菲有时会带了剑声骑马,偶尔还会射下几只飞鸟。让他奇怪的是,明明不弃是个灵精古怪的丫头,坐在马车上却从不喊一声闷。这让他颇有点怀念在雪山山洞中与不弃相处的时光。

  这日外面下起了雨雪,层层绵绵劈头盖脸的扑来。道路泥泞,莫若菲失了骑马的兴致。坐在马车里对着沉静的不弃无趣得很。他起了玩心,微笑道:“不弃,变个戏法给你瞧。”

  戏法?魔术?不弃扬起脸等他说下去。

  莫若菲手里把玩着一只小金橘,在不弃眼前晃了又晃,然后拍了拍手,小金橘转眼从他掌心消失了。他手掌一击,故作诧异道:“怎么不见了呢?跑哪儿去了?”

  不弃平静地说:“你袖子里。”

  莫若菲的笑容凝固了。他吃惊地看着不弃,这丫头不会武功,怎么有这么好的眼力?

  不弃懒洋洋拿起只小金橘放在掌心,伸开手掌,小金橘不见了。“去哪儿了呢?”

  同样的问话惹得莫若菲笑了:“你袖子里。”

  “错!”不弃靠近了莫若菲,手作势在他怀里一掏,摊开手掌,掌心正托着只小金橘,她得意地撇了撇嘴说道:“是在你怀里。”

  莫若菲眼神一冷,伸手擒住她的手腕寒声道:“你从哪里学来的偷技?!这招顺手牵羊使得不错啊!”

  说着手扯住不弃的腰带一划。腰带断裂,衣袍自腰间松敞开,一只绣花荷包掉落在不弃脚下。

  他拖着不弃的手往身前带,脸凑得近了,额头抵着她的额,盯着她的眼睛一字字问道:“你从哪儿学来的?”

  自然是前世当小偷时练出来的。这一世她没有别的技艺,无事时却将偷技练得炉火纯青。

  想起前世,不弃眼里慢慢蓄满了泪。练偷技很难,练不好的时候,山哥最爱用枯了的细竹枝条抽她的手。竹子最细最韧的枝条,抽在手背上能痛得她开跳。

  传说中练偷技练到最高境界是用一个木人挂满六十四个铃铛。东西偷走而铃铛不响。这是传说中出神入化的偷技。不弃能用刀片在十秒钟内单手削掉苹果的皮而皮不断,能从两层染了墨的纸中抽走中间的白纸,手指不沾半点墨迹,也算是偷儿中的翘楚了。

  然而她刚才从袖中抖出藏着的小金橘,靠近莫若菲从他怀里偷走荷包的动作却被他发现了。不弃恶狠狠地瞪着他,这个人能看透她的心思,能看破她的出手,他简直就不是人!

  “说!”莫若菲如玉雕出的精致五官也蒙上了层阴狠之色。

  “你要捏断我的手吗?!你不知道我是乞丐出身?我跟着九叔学的!乞丐偷东西很稀罕吗?”不弃痛得大吼出声,眼泪噙在眼里死命忍着没有掉下来。

  她的吼声拉回了莫若菲的神智。过了这么多年,那时的回忆居然又清晰的回到了脑海中。莫若菲歉然地松开了不弃的手。看到细小的腕间浮现出几道青红的瘀痕,他从案几小抽屉里拿出瓶药油,拉过不弃的手腕用药油揉搓。他轻叹了口气道:“对不起。看这手法有些眼熟,叫我想起从前一些事了。”

  不弃哆嗦了下,慢慢低下了头。他的手法也很眼熟,也让她想起从前的一些事了。

  莫若菲以为她疼,语气更加温柔:“一会儿就不痛了,揉散了就好。”

  “多谢公子。”

  被无意中勾起了回忆让两个人都没了再说话的心思。莫若菲闭上眼睛靠在软枕上假寐。不弃也靠着马车的车厢壁闭着眼睛养神。表面平静的面容下,她的心犹如被扔进了沸水中。

  她清楚地记得前世最后的那一个夜晚。村子里的狗叫得厉害。院子里摆了流水席,傻子正在向村里人敬酒。

  山哥在院墙外接应她。厕所就在猪圈里面。她借口解手绕过猪圈翻过了院墙,坐上了山哥的摩托。

  那晚的风很大,吹得满天乌云遮住了月亮。酒席间的笑闹声渐渐抛在了脑后,她只听到自己的心跳,还有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

  一瞬间似乎有一世那么长,她远远地听到了人们的叫喊声,傻子的哭声。风里传来的脚步声和同样的摩托车发动机声音清晰入耳。

  “抱紧我!”

  她下意识地抱紧了他。扭过头去,身后不远处出现了阵阵摩托车的光影,吓得她浑身发抖。山路拐弯的时候,她望着黑漆漆的山沟沟,手一松,人便朝山崖下飞了出去。

  “啊——”不弃无意识的尖叫出声。

  “不弃?!”莫若菲伸手摇了摇她的肩膀。ωωω.χΙυΜЬ.Cǒm

  仿佛还是无尽的黑暗,失重的身体不停地往下坠落。不弃心里恐惧到了极点,手脚乱挥,听到脆生生的声响,肩膀传来被紧掐着的痛楚。

  “花不弃!”莫若菲大吼。

  花不弃?不弃像触电般剧烈的震动,彻底清醒了。她睁开眼睛,莫若菲白玉似的脸颊飞快飘起一层绯红,手指印清晰可见。她吓得呆住,刚才梦魇时打了他一巴掌?

  莫若菲瞪着她,眼里翻滚着怒气,低声吼道:“你发什么神经?!”

  不弃又是一抖,半晌才哆嗦着道:“对不起,我做噩梦了。”

  “哼!”莫若菲松开手,没好气地说,“若非如此,我早十个巴掌打回来了!做什么梦了?”

  “梦见……有熊来吃我。”

  “是梦见熊,还是梦见了……猪?!”

  “我没骂公子是猪!”

  莫若菲又气又笑地看她那可怜样儿,白了她一眼道:“本公子白挨了一巴掌还没叫委屈,你装什么可怜?!”

  不弃心虚地看着他,低低地说:“你打回来好了。”

  “我一巴掌扇下去你就成猪头了。对了,我看你这手偷技是从小就练着的吧?公子我试试你的手艺。”莫若菲来了兴趣。他拿起五个小金橘,当不弃的面放进了怀里,闭上眼说,“尽你的力来偷。”

  “不弃不敢。”

  莫若菲叹了口气道:“外面雪大,坐马车里没什么好玩的。试试吧,能不让我觉察而把五个橘子拿到手,本公子有赏。”

  不弃沉默了会儿说:“五个橘子,五两银子。偷得一个赏一两,我想攒点私房银子成不?”

  有意思的丫头!不仅迅速地做出决定,还朝着自己有利的方向提条件。莫若菲闭上了眼睛,嘴角露出丝笑容:“好。我会闭着眼睛装睡。”

  就算闭上眼睛,他也能感觉到不弃的动静。轿帘似乎被她拉开了,寒风夹着雨雪扑面而来。小丫头还挺懂策略,知道在静止的空间内动手的话,更容易被觉察。莫若菲嘴角的笑容更深,这时,他感觉到不弃向他靠近,她身上带着股雪雨的清冽气息,就像她的衣饰,白衣绿裙,婷婷如水仙。他的鼻子突然有点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就在同一时间,他听到不弃笑着说:“公子,我偷到手了。”

  这么快?莫若菲睁开眼睛,不弃笑眯眯地捧着五个小桔望着他。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公子看怀里的橘子还在不?”

  莫若菲伸手往怀里一掏,果然五个橘子已不见了。他惊喜地看着不弃,呵呵笑道:“好身手!是我打喷嚏时下的手?”

  “公子虽然说好不睁开眼睛,你有武功,肯定能察觉我靠近你。有了防备自然能注意到微小的变化。我只好先拉开轿帘让寒风吹进来,借着你注意这股风时靠近你,再扯了根头发捅你的鼻孔。你打喷嚏时的动静掩盖了我的行动。公子睁着眼睛时,我绝对偷不到的。公子目光如炬,别说没有下手的机会。公子眼风一扫,不弃手脚都吓软了,哪还有半点偷公子东西的念头。”不弃说到最后,露出讨好的招牌狗腿似笑容来。

  “聪明的丫头。不过,公子我想告诫你一声。不到非出手时,莫要再出手。你要记住,你此往望京的目的是做郡主。这些下三流的技艺莫要展露人前。”莫若菲微笑地看着不弃,不知为何,涌出了一种亲切感来。

  “不弃明白了。五两银子。”

  莫若菲哈哈大笑,把那只荷包往不弃怀里一掷道:“里面的金瓜子都赏你了。”

  不弃惊喜的打开荷包,金灿灿的十来枚金瓜子倒在掌心闪闪发亮。她激动地想,终于拥有第一桶金了。

  她偷瞄了莫若菲一眼,见他玉面含笑盯着自己。她嘿嘿笑了笑将荷包放进了怀里,高兴地说:“公子显然也会偷技的,可不许把荷包偷走了!”

  “放心吧,不会偷你的。”莫若菲柔声说道,他望着不弃数着金瓜子眉开眼笑的模样心头一动,又想起了那个跟着自己长大的女孩子,“从前我带了个徒弟,得了一点点赏钱就跟你一个样。一遍遍数个不停。她有个青蛙储蓄罐子,最喜欢晒太阳的时候把钱全部倒出来数。那眼神恨不得把一块钱看成十块!呵呵,有趣得很!”

  远方天际有滚滚雷声隐隐传来,沉闷而重。不弃像躺上碾台的小黄豆,被沉重的石轱辘重重的碾过。想跑动不了腿,想喊已张不开口,瞬间便被石滚子碾得肠开肚破魂飞魄散。她的手僵硬的摊着,手指抖啊抖的,几枚金瓜子从她指缝间抖掉了。她看着掉落的金瓜子想去拾却怎么也动不了。他会看出她的怪异反应,他一定会看出来!你要把金瓜子捡起来,马上捡起来!不弃无声的命令着自己。

  时间很短,似乎只有一刹那的凝固,不弃却觉得过了一生一世。她努力地挣扎着,想要挣脱绑住她的压力。

  花不弃,你真的想和他相认再像前世一样受他控制?你真的想有人在骨子里还把你当成一个小偷,一个骗子,一个市井女流氓?“啊——”口中蓦然发出声轻响。她清醒过来,马上低头去捡掉落的金瓜子。心跳得快要从喉间蹦出来,脑袋麻得没了别的思想。她咬紧了牙关告诉自己,她是花不弃!尽管手指尖的力量让她几乎捏不住轻薄小巧的金瓜子,但她仍清醒了过来。深呼吸后不弃将金瓜子全捡进了荷包里,嘴里嘟囔道:“一块铜板能看成十块吗?她真傻!”

  是十块钱人民币!莫若菲没看到她苍白如纸的脸,闭着眼睛犹自笑道:“她很机灵,手很巧,偷东西从来没有被捉到过。我教她的时候学不好就用细竹枝子抽,学不会就不让她吃饭。她对我又恨又怕最终还是学会了。我想她一定是极不情愿和我在一起生活的。只是她找不到父母,没有家,不得不跟着我过日子罢了。”

  他的声音渐渐低沉下去,马车里又恢复了静默。

  不弃抱着膝压住咚咚狂跳的心。她不敢接话,捏紧了那个荷包蜷缩在马车一角。

  不用他再说下去了,不弃已经能肯定莫若菲就是山哥。巨大的恐惧压得她说不出话来,额间竟渐渐沁出一层牛毛细汗。

  难道那日他骑着摩托车也摔下了山崖?他也穿越了?只不过,他穿到了莫家少爷的身上?她,她的命……不弃死咬着牙,一遍遍告诉自己,绝不要他看出来,绝对不要。她要重活一世。

  山哥比她大十岁,不弃五岁流浪在外时被他捡到,从此就跟着他混生活。她去卖玫瑰花时,山哥就是个小偷。他的偷技很好,有时候对不弃还好。但是脾气暴躁,她偷不到钱回来总挨他打骂。十三岁时,山哥带着她加入了一个团伙。从偷变成了盗窃,后来她长大了,山哥让不弃去骗婚,得了钱就开跑。

  有时候她觉得他是她唯一的亲人,是她相依为命的大哥。至少在团伙里的人把手伸到她胸前时,山哥肯为她拦住那只手。

  更多的时候她恨着他。他打她打得厉害,曾经不弃将偷到手的钱包又还回那个抱着孩子去看病的妇女身上时,她被他打得鼻血长流。她恨他听了团伙老大的话让她去当人鸽子。她害怕,害怕真的把她卖给一个傻子。他当场就给了她一耳光,扇得她嘴都破了,满嘴是血。又哄着她赌咒发誓说拿到钱后一定会带她走。

  她常常想,那一晚会不会是她故意松开的手,故意落下山崖。

  她受够了担惊害怕的日子,受够了团伙里的人看她的那种猥亵的目光,受够了傻子望着她憨笑的模样。她羡慕街上那些读书的少女,有家的孩子。她盼望过新的生活。

  是的,这一世是她全新的生活,她绝不会让他认出她,从此再控制她!不弃的手渐渐地摸到了包袱,她受不了和莫若菲再待在一辆马车上。

  “公子,我想去和红儿绿儿坐一辆车。我,我不太方便。”她低着头小声地说道。

  莫若菲从回忆中醒过来,他淡淡地说道:“你是女孩子,的确有些不方便。去和红儿绿儿坐一起吧。记得我和你说过的事情,不要告诉那两个丫头。人多嘴杂,也许你是真的,也许你不是。但我们要的结果是,你就是真的郡主。谁也拿捏不准的事情,你自己一定得把它当真的看。无论年纪,花九捡到你的时间与地点,还有你八分相似的神情。这事情有八九分把握,还有一两分没有把握,是天意。”

  “不弃明白。”她松了口气,抱着包袱就想叫车停下来。

  “你包袱里的锦盒中还装着那只陶钵?”

  不弃的神经顿时绷得紧了。她紧紧地将包袱抱在胸口,憋了半天才道:“公子,九叔对我有救命之恩,他养活了我。我只有这个念想,你让我带着它好不好?”

  不就是只讨饭的陶钵,这么紧张做什么?莫若菲突然想起不弃十三年来的身世和林府曾传闻的狗娘养的话,心渐渐地变得柔软起来。“傻丫头,带着它好。有了它将来见到王爷,还能有大用处!”

  用来引王爷心酸心疼!不弃在心里替他说出了这句话来。换了别的,她或许不会争辩半句,但这是花九的陶钵。不弃抬起头认真地告诉莫若菲:“这是九叔唯一传给我的东西。比王爷的怜惜贵重。”

  她的眼神在这瞬间骤然明亮,亮得叫他不敢逼视。莫若菲怔怔地望着轿帘掀起又放下,不弃轻巧的跳下车去,在他眼前消失。他苦笑着想,这丫头,刚才怎么就叫他有自惭形秽的感觉。

  车轱辘压碎了冰雪,吱呀着在官道上行驶。莫若菲挑开帘子,马车正行驶在弯曲的山道上。雪雨菲菲,天地间呈现出灰蒙蒙的混沌。正如他此时的心情,灰暗而沉重。

  他想起了前世最后的那个夜晚。他听到她大叫一声,转过头时,她的身影已经被黑暗吞没。心头涌起的是痛,是舍不得失去她的痛楚。愣神间,摩托车就冲出了山道,往崖下坠去。那瞬间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真不该让她当人鸽子骗婚。

  醒过来时,他已经变成了莫府五岁的小公子。有师傅教他武艺,有先生教他识字。莫老爷在他十岁时过世,那时起,他就已经能板着脸教训莫府方圆钱庄里的大掌柜们了。

  人人都说莫府的小公子是天生的商人。却不知道粉妆玉裹的小身体内已经是个在社会最底层摸爬滚打过的成熟男人的灵魂,骨子里有着地痞的狠辣,小偷的精明。

  这一世好命得让他惊喜。拥有张漂亮的脸,拥有巨大的财富。他读书很用功,前世没有进过学堂,这一世他要学回来。他懂得享受,有钱而不吝啬。

  他绝不再当市井流氓混混,他绝不再像前世那样去生活。重生之后,他决定改头换面成为真正的莫府少爷。

  书读得多了,世家大族的规矩从五岁起习惯了。他前世的戾气不知不觉都淡了,举手投足间全是贵公子的优雅与风度。可是……莫若菲怅然地望着马车外密集的雨雪,为什么今日他又想起了前世呢?

  是不弃的经历,她的偷技勾起了他的回忆。这让他的心窝子里泛起了股酸涩。前世跟着他长大的她就是不弃这么可怜吧?没有父母,无法掌握命运。莫若菲轻叹了口气。莫府一定要得到七王爷的支持,药灵庄也想找七王爷做靠山。大家不约而同把不弃当成了宝贝。可是,这对不弃来说也是好事情。难不成她真的想一世都当个打杂丫头?想到这里,莫若菲的歉疚感渐渐淡了。

  “公子!前面就是天门关了,离望京还有一日行程!”剑声兴奋的声音穿过雨雪传进莫若菲的耳中。

  他微眯了眼睛望着前方高耸入云的两座山。山峰拔地而起,像两道大门挡在前方,所以名为天门关。两峰夹道形成天堑,是西面进入望京的最后一道天然屏障。

  莫若菲恢复了往日的镇定,吩咐道:“天色不早了,过了天门关再打尖歇息。别苑收拾好没?”

  坐在车辕旁的剑声笑嘻嘻地答道:“早传信回去了。公子放心就是!”

  莫若菲放下轿帘,从棉套中提出茶壶倒了杯茶,拿出一卷书安然的阅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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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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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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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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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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