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于苏木家乡千百公里的b市,月亮高挂,月光明亮。坐落在市中心最昂贵的cbd区域的五星级酒店露天台上,穿着吊带及膝礼裙的归宁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她白皙修长的双腿叠起,身子微侧,一只手撑着下巴,双眸望着不远处,似在看夜景,又似在发呆。
天台远处的玻璃门外,路过的宾客都会情不自禁地停住脚步往这边看来,优雅的美女和美丽的夜景向来容易吸引人的眼球。
只可惜,今晚天台被包场,宽阔的场地只有那位绝色佳人以及在她身后缓缓向她走来的英俊男人。
肩膀上被搭上外套,鼻间是她熟悉的淡淡烟草味,她仰头,对着男人浅浅一笑。
“夜晚有点儿凉,披着暖和一点儿。”说话间,男人已经在她对面坐下。对于她的精心打扮,他毫不掩饰眼中的喜欢与赞赏,“你很美,每一次见你,你都很美。”
归宁是个聪明的女人,这世上,吸引人的永远都是夺目的装扮与容颜。
即使男人表面上心疼她穿得少,但她深知,他最喜欢她这种夺目的打扮。
他不是普通的男人,喜欢的女人自然也不能普通。
“在陆中第一周的兼职工作感觉怎么样?”
徐茶说得没错,归宁能在众多面试者中脱颖而出进入陆中,的确是眼前人给开了后门。
能随心所欲在陆中集团开后门的人,只有那年轻有为的首席执行官。
而此刻,坐在归宁对面的人,正是陆家长子,陆中首席执行官陆淮南。
“挺好的。”归宁举杯,“谢谢陆大哥给我这样一个学习的机会。”
陆淮南举杯与她碰了碰:“我曾允诺过你父亲在b市好好照顾你,这点儿小事不用说谢谢。”
陆淮南与归宁的确很早便相识了,却不像学校的传言那般不堪。
陆淮南与归宁父亲归朝来是生意上的伙伴。在一次饭局上,归朝来介绍归宁与陆淮南相识,因归宁考上b市大学,归朝来便让陆淮南代为照顾。
从大一开始,归宁便与陆淮南有接触,陆淮南平时工作忙,大多数时间都是他的助理里邦代为照顾。偶尔陆淮南想起她时,会亲自开车来接她吃顿饭,加起来不超过两次,偏偏有次被同学看见了,便在班上乱说。归宁性格高傲冷漠,向来不是个喜欢解释的人,所以大家以讹传讹,便有了她与陆中年轻英俊的ceo陆淮南有染的传言。
但显然,归宁并不十分排斥这样的传言。
搁在桌上的手机响起,陆淮南拿起,绅士地对她说:“抱歉,我接个电话。”
“好。”归宁一直凝望着他起身,走到不远处的栏杆边。她换了个姿势,依旧用手撑着下巴,眼神看向陆淮南那边,不知在想些什么。
电话是里邦打来的:“陆总,跟着二少的摄影师被警察抓了,报警的人是二少。”
陆淮南的声音低沉:“他什么时候报的警,你们不知道?”
陆泽漆一天二十四小时的举动都在陆淮南的人的监视范围内,连什么时候打了什么电话,跟谁打了,他们都十分清楚,可这么重要的报警电话,里邦竟然不知道。
“是……”里邦说,“二少今天一整天都没动过手机,直到晚上出门前打了个电话,只说了一个地址,随后便出了门。我们的人一路跟着他,所躲藏的地方便是他在电话里报的地址,等到警察出现后,才知道上当了。我想,二少应该是事先有计划的,他在出门前告诉警察书吧旁拐角的地址,然后诱导我们的人出现在那里。接到电话的警察迅速到书吧旁巡逻,正巧前一天晚上,书吧发生了盗窃案,所以我们的人被认作是小偷。”
陆淮南沉默了片刻,才问:“里邦,你对这事怎么看?”
里邦迟疑了许久,才说:“大概是二少太无聊了吧……”
在里邦的眼里,陆泽漆跟陆淮南完全没有任何可比性。从小陆淮南让他朝东,他便不敢朝西。陆淮南告诉陆泽漆不用思考,不用读书,不用烦恼,更不用拥有任何梦想,只要每天吃喝玩乐便足矣。
陆泽漆一直按部就班地生活着,在他的生活中,从未出现过“反抗”二字。
在里邦眼中,陆淮南的标签是“陆家继承人”、“成功的企业家”,陆泽漆的标签则是“寄生虫”、“拖油瓶”之类的。
这么多年,陆淮南每天都派人监视着陆泽漆,陆泽漆从没敢反抗过,能让他做出今天这种举动的,里邦只能想到一个原因,那便是……他太无聊了。
“无聊?”陆淮南嘴角露出一抹浅浅的笑,漆黑的眼睛中却没有半分笑意,声音悠长,“里邦,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不喜欢他吗?”
“因为他的母亲抢走了大夫人的位置。”
“这只是其中之一。当年曾有人为他算过命,那人看着他许久,只说了一句话。”
里邦屏息,静静地等待陆淮南说下去。
“金鳞岂是池中物?”
金鳞哪里只是池水中的妖物,它是一条真正的龙,终有一天,会一飞冲天。
里邦顿默许久,才问:“陆总,你信吗?”
“世上的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陆淮南淡淡地说,“我虽不是个信命运的人,但凡事谨慎总不会出错。既然当初有人如此看好他,我就有必要防备他。陆家的一切怎么都不可能拱手让人。这些年他就像被我捆住四肢的小兽,失去了自由,只能乖乖听话。但即使小兽也有长大的一天,你看,如今我一直豢养的小兽终于忍不住要伸出他的利爪了。”m.xiumb.com
“陆总……”里邦还是不相信,“他有这本事?”
“当初能一把火烧了房子逃生,也能一个人在陌生又危险的缅甸生存下来,你以为真的只是运气?”
“可如果他真的有那般能耐,为什么一直都乖乖听陆总你的话?”里邦不解。
陆淮南却没回答他,只问:“于苏木的事查得怎么样了?”
“于苏木的确是于韦石的女儿,她的母亲孙雪在于石韦发生意外后嫁给了秦政。因为鲜少有人知道这事,加上秦政行事向来低调,大家都以为于苏木是他的亲生女儿,恰巧他的前妻姓于,他们便以为于苏木随母姓。”里邦将自己调查的结果一一说明,“但目前,二少爷似乎并不知道于苏木跟于石韦之间的关系。”
“似乎?”陆淮南淡漠地说,“里邦,你跟在我身边这么久,应该知道我不喜欢听见似乎这种不确定的说法。”
陆淮南的声音虽然平静淡漠,但隔着电话,里邦依旧能感受到一股莫名的压力传来。他擦了擦额上的冷汗,道:“是,陆总,我一定会尽快查出二少和于苏木之间真正的关系。”
挂了电话后,陆淮南立在栏杆旁静静地抽完一根烟后,刚转身,便见归宁站在他身后不远处,一副想靠近却有些犹豫的模样。
他走过去,语气温和:“等得不耐烦了?”
归宁摇头:“我吃饱了。”
“好。”他说,“我送你回学校。”
归宁却站在原地没动,陆淮南看着她:“不想回去?”
“嗯。”她点头。
于是,陆淮南帮归宁在酒店开了一间套房,在他的隔壁。
归宁知道陆淮南不常回家,大多数时间都住在酒店里。所以归宁有时不想回寝室,他便会让她住在自己隔壁。
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归宁总看着那堵白色的墙壁发呆,想着陆淮南此时在做什么,想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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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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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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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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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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