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再也回不去的青春,如今养子皮小波都已长大成人,单枪匹马闯天下,坚持不肯在他父亲的公司里任职,这孩子有骨气,将来是块成大事的料,而作为他的父母,在爱情里却蹉跎一生,相互别着那么一股劲儿。
皮高远生意做得很大,听说马上要并购几个公司,所以最近忙得焦头烂额,儿子的事也顾不上多想。“他爱干嘛就干嘛去!”有一天,他爸在电话里不耐烦地说。
“哎!皮高远,你这是什么态度嘛?什么叫爱干嘛干嘛去呀?小皮是不是你儿子呀?当初你把儿子抢过去带,我就不同意。皮高远你哪会当爸爸呀!你自己就是个孩子!”
“我把孩子抢过去?你自己装未婚装玉女,我说过什么了?我是个孩子?我皮高远生意做得这么大,你还信不过我?这些年我的努力全都白费了?宁子璇,你到底要我怎样,你才能重新接纳我?咱们都是军人出身,你给我一个目标,超过任正非?这个目标够大吗?”
“切!说来说去你又绕回去了,你明明知道我说的不是钱,我想要的是那种感觉。”
“莫明其妙!跟作家谈感情,等于痴人说梦。”他恶狠狠地挂断电话,子璇都能想像他坐在大办公桌后面,愤怒地把手机抛向空中的样子。
上军校时,有一次在排练《四渡赤水出奇兵》的间隙,男生第一次跟女生说话,子璇没想到,他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宁子璇,你知道区队长与小白鸽的故事吗?”
“区队长与小白鸽?”宁子璇压低嗓门儿,微微踮起脚尖凑近皮高远的耳朵说:“你小点儿声,区队长看着咱俩呢!”
这是宁子璇和皮高远人生第一次单独对话,两小无猜,短暂而宁静,但感觉特别刺激。
入夜,万籁俱静之时,宁子璇会躺在被窝里反复回想皮高远说过的这句话:“宁子璇,你知道队长与小白鸽的故事吗?”、“宁子璇,你知道队长与小白鸽的故事吗?”这句话在别人看来也许淡而无味,而对于青春萌动的女孩来说,却是回味无穷。
就这样轻轻一句话,她的世界从此变得不一样。
2、
古天驰每天都要夜跑,这是长久以来的习惯。他的公司之所以叫“奔跑的人”,也和他酷爱跑步有关。自从那晚跟“小白鸽”意外相遇,他就认定了在那条路上有可能再遇小白鸽。他重新规划了夜跑路线,十分隆重地穿上他自己公司的户外装束,最酷的是,戴一顶“灯帽”在头上,就像当年的红五星,闪闪发光。
“你干嘛要这样为难自己?”
“我这不叫难为自己,我这叫亮剑,灯帽在头顶闪闪发光,也许远远的她就能看见我,一眼把我从人群中认出来。”
“拉倒吧你!三十多年了她都没认出你,你戴顶户外灯她就认出我了?白日梦!”
电话那头跟他对话的人,是区队长以前的学员、现在没大没小的好哥们儿江义。江义转业后自主创业,摇身一变也成了老板。他是开旅行社的,公司名字最有意思,叫“一江桃花”,分别取了他的一个“江”字,和他老婆丁桃的一个“桃”字。
丁桃最矫情,还爱耍贫嘴。当初开办公司,江义手提文件,毕恭毕敬请示老婆大人,“老婆,公司叫‘一江桃花’,怎样?”
丁桃坐在办公桌前,朝右上角翻了翻白眼,说:“一江桃花?你怎么不叫‘一江春水向东流’啊?我不同意!”
江义作卑躬屈膝状,说:“怎么不好啊?桃就是丁桃的桃?把你的名字揉进公司,就证明这个公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丁桃的脸立刻阴转晴,笑逐颜开地说:“这么说嘛,还不错!朕准啦!”
“扎!”
江义甩袖请安抱着一大堆文件开办公司去了,丁桃立刻打电话给子璇,宣告“从此,我们家也有印钞机啦!”
他们的关系有些怪,这些年,队长只跟江义单线联系,丁桃和子璇又是单独联络,秘而不宣,彼此没有交叉点。有时,区队长夜跑,江义会到阳台上抽一支烟,一边跟正在夜跑的区队长聊几句天。
他们的接头暗号也很特别。
手机打过去,江义开篇第一句总是:“队长,水壶里有水吗?”
队长答:“是的,水壶有水。”xǐυmь.℃òm
然后,他们才开始正式聊天。有时聊聊业务,有时聊聊战友。从不谈私人生活。队长之所以愿意接江义的电话,正是因为江义从不婆妈,从不催他相亲、结婚、生娃之类的俗事。他们就像两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男人,内心明亮,趣味相投,志向高远。
“好的,江义,不跟聊了!我要向前跑了!”
“全速前进!”
古天驰在迷人的夜里继续跑步。他身上永远背着一个军用水壶,他军事演习时就用这个壶,时光流逝,壶变得有些斑驳,面目模糊,壶身右下角还有一块凹下去,不过里面装的水总是清亮的,就像小白鸽的眼睛,水汪汪的,永远那么清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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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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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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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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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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