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看见了沈御的模样,他才知道,自己到血霉才今天出兵。
当年沈御只是个十岁出头的小屁孩,而那个时候,他也不是什么将领,只是一个普通的杂兵。wWW.ΧìǔΜЬ.CǒΜ
当时沈御是战场上最显眼的存在,他身披银甲,骑在骏马之上,手中有一杆长枪,要比寻常的枪精致一些,也更沉重。
红缨被血浸湿,黏在枪身上面,而枪头却寒光凛凛,只看一眼,就能让人胆寒。
将军回想着当时的情况,心中的恐惧完全无法藏匿,尽数表现在自己的脸上。
还好当年他只是一个杂兵,若不然,根本不可能从沈御手上活下来。
将军浑身僵硬的站在原地,而旁人也不敢轻举妄动。
虽说大多数人都不相信沈御的话,但他功夫确实不错,没人想送死的。
沈御看到这个阵势,嗤笑一声,心想他们比起当年,也弱了不少,也许这场仗,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难打。
趁着他们愣神的机会,沈御带来的人手已经冲了出来,拿着上好的武器杀了进去。
顿时,原本安静的战场吵嚷起来,鲜血和泥土混于一处,战火纷乱,让他恍惚间回忆起当年的情况。
沈御提着枪冲了进去。
守城将军站在城墙上,此时还没有回过神。
不过他的视线一直紧紧跟随者沈御,随着沈御杀敌无数,身上沾染了不少敌军的血后,他看向他的眼神,炽热了起来。
这家伙是个人才啊。
而且看对面那个样子,他说不定还真是沈将军呢。
对于他们来说,沈将军就是神话版的人物,所以长的这么好看,也不是不能理……
守城将军这样想着,就带着自己的人马冲了进去。
一群人冲进去就像是砍黄瓜一样,轻松的处理掉对面的敌人。
这场仗只用了两个时辰,就获得了全面的胜利。
敌军一万多,逃走几千,杀了半数,甚至擒获了敌军将领,那个看上去很害怕沈御的中年人。
守城将军看着被扔到自己面前,五花大绑的敌军将领,他缓了好久,才回过神,然后紧张的看向沈御,询问:“这人……”
“正常处理就行,一会儿我的人会过来审问,别让人跑了就行。”
沈御说完这话,就打着哈欠想要回到自己的军帐之中。
他刚才杀敌无数,如今倒是困得厉害,得睡一觉,再说旁的事情。
反正敌军派过来的先锋军队被打的屁滚尿流,短时间内应该不会赶过来了。
就在他快要走出去的时候,守城将军喊了声他的名字。
沈御扭头看向他,就瞧见他红着一张脸,对他鞠躬:“先前误会了您,对您的态度不好,我想给您赔礼道歉,今晚设宴,不知您有没有时间出席?”
抬头看了眼天际没什么存在感的太阳,沈御询问:“几点?”
“根据您的时间安排。”
沈御打量了两眼守城将军,心中觉得他这反应奇怪,但也没有计较他先前对自己的态度的打算,算了算时间,就说:“戌时让人喊我赴宴。”
“是。”
如今守城将军已经将自己当成了沈御的手下,应下后,就恭敬地将沈御请了出去,送了一段路程过后,才欢喜的回到了自己的军帐之中。
————
沈御不知道,也不在意这人是怎么想的。
他回到自己的军帐,擦干净身子,换了身完好的里衣,随后就躺在了床上。
一路赶路,好不容易将事情处理的差不多,还没来得及休息,就撞上了有人过来攻城,用了两个时辰在将对方打败,这其中的消耗自然是不少。
沈御也能感觉到自己身上的疲惫,原想着躺在床上,自己应该就能睡着了,但身上的疲惫那样明显,他躺在床上却只会越来越清醒。
至少手中没有事情,脑子能空闲片刻,他就会控制不住地,想起已经和自己分开的宋瑾。
才过去小半天,这个时候,宋瑾应该还在赶路吧。
沈御心中挂念,辗转反侧,实在是没办法入睡。
但他也清楚自己如今得好好休息,若是累垮了身子,到时候麻烦事一大堆。
他起身找到自己的行囊,从里面翻找出一枚香囊,捏在手中。
这枚香囊……自然不可能是宋瑾亲手绣的。
她向来是爱舞枪弄棒,对绣花针没有半点兴趣。
但是香囊内的草药是她配置的,确实有一些安神的效果。
当年他睡不好觉,宋瑾便将自己的香囊给了他。
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当时的香囊自然已经失去了药效,但宋瑾临走之前,帮他调配了好几份,还将单子给了他。
闻着有些熟悉的味道,沈御怀揣着对宋瑾的挂念,渐渐进入了梦乡。
冬日天黑的快,在沈御睡着之前,外面的天色就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就像沈御猜测的那样,宋瑾此时确实还在赶路,不过沈御派给她的那些人里面也有不是那么擅长骑射的人,所以行程并没有宋瑾自己设想的那么快。
那群蛊师的老巢就在边疆这边,但说近是和十方城乃至于京城相比,实际上宋瑾全速前进,从边疆赶过去也需要半天的时间,再加上还要带着这么些人,所以他们赶路的速度还要再慢上一倍。
日夜兼程的话,倒是能在明天上午赶到,但那样的话大家肯定要精疲力尽,根本没力气对付那些蛊师。
而且这些人是沈御派来的,宋瑾想着,自己总得厚待他们些。
所以她也没催,等到了能歇脚的城镇,她就带着人找家客栈住了下来。
沈御也算是和那些蛊师打过交道,清楚他们身手算不上厉害,主要需要顾忌的,还是身上那些蛊虫。
所以这些人都是对蛊虫有些许了解的。
有些是和那群蛊师同源,有些则只是自己研究出来的。
他们跟着宋瑾,绝对不会在对付蛊师的时候拖后腿,但在这之外的很多事情上,都可能会给宋瑾带来麻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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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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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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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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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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