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瑾不知冯怀安是如何想的,她只是将自己的想法说出口,然后就闷声喝着酒。
香烧完,鬼旋风便停了下来,宋瑾被风吹动的衣袖也缓缓落在了地上,灰色的衣摆和土混在一起,很快便沾染上了它们的颜色。
宋瑾摇摇头,接着喝酒。
等这半坛酒喝完,宋瑾便将酒坛子提起,然后说了句:“我会雇人来给你扫墓烧香,不是亲属,还请别介意。”
且不说冯家压根不知道冯怀安被葬在了这里,便是知道了,也不会冒着得罪祁承玉的风险来给她烧个香,甚至可能连看一眼都不会看。
说到底,祁承玉的后宅之中,除了宋菱月上一世笑到最后,而这一世又是自作自受之外,大抵都是可怜人。
便是一颗心落在了祁承玉身上,强求着嫁给他的姜若惠,也称得上是一个眼瞎的可怜鬼。
如今人躺在床上,是生是死都不一定。
而上辈子,祁承玉占尽好处,在她的出现更优于在姜家那里能拿到兵权之后,他便不再在姜若惠的面前装模作样。
到最后姜若惠反倒是先她一步,死在了那对渣男贱女的手中。
宋瑾回忆着上一世的那些破事,视线再一次落到了墓碑上,依稀想起了冯怀安的模样。
生的乖乖巧巧,整个人闷不做声,站在角落里,并不引人注意。
不过在祁承玉的后宅之中,她还算是颇为特别的人。
因为她四面讨好,却从不会对旁人下手。
这样一件称得上是本分的事情放在祁承玉的后宅之中,居然能成为一个特例。
想到这一点你,宋瑾没有压抑自己,一声嗤笑直接从牙缝里挤了出来。xǐυmь.℃òm
晃了晃酒坛子,宋瑾便慢悠悠的往山下走去。
等下了山,宋瑾便将酒坛子扔下,然后步伐平稳的朝定王府的方向走去。
除了觉得冯怀安挺喜欢桃花酿之外,宋瑾买这坛酒的原因便是它酒味很淡,喝起来和饮品没什么两样。
酒可能不会戒,但她不会再像上一世那样,捧着满怀的烈酒,将整个人都给喝废。
她会好好地活着,活得比谁都风光。
至少在沈御的大业事成之前,她不会,也不能出任何问题。
不过既然来了南城,宋瑾便顺道看了眼他们之前来过的那几处宅院,依稀能瞧见有人生活的痕迹,只是放眼望去,没有任何人出现在她的视线之内。
那一次自然不会将所有人都抓住,但看现在这个情况,如果不是抓走大半,便是他们觉得这里危险,已经换了地方。
至于到底偏向于哪种可能……
宋瑾来到主院,看着穿华衣,被人簇拥的“老爷”,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样子应该是前者。
等回去后,和沈御说一下这里的事情,至于这些人会落得怎样的下场,就全看沈御想要如何做了。
她形单影只,就算自信能一人战胜他们所有,也不可能直接将这些人一个不漏的抓起来。所以宋瑾看了两眼,确定一下里面的情况之后,便慢悠悠的离开了这里。
从南城到东城,路上绕了又绕,宋瑾这回不像来事那般焦急,便没飞檐走壁,而是难得的守规矩。
运用上轻功,也要用足足半个时辰,才回到了定王府。
定王府就算破败,曾经也辉煌过,占地面积很大,放在这偌大京城之中,在这官员聚集之地,也称得上是令人咂舌。
就算与皇子府相比,也差不了多少。
所以说,先帝对沈御是真的不错。
盯着因为府上人少,不想费钱点灯,而漆黑一片的定王府,宋瑾突然想到了王大喜的那些话。
虽说是空穴来风,但不得不承认,很容易让人相信他说的那番话才是事情的真相。
世人不在意真相如何,他们只喜欢去讨论自己所喜的内容。
所以王大喜这番言论绝不能公之于众。
宋瑾甚至不敢去想那番画面。
她叹了口气,翻墙进府,然后就寻着府内少有的灯火往主院走去。
快入冬的白日总是短暂,明明还在申时,却已经看不见太阳,虽说并未黑的彻底,但夜色下,若无灯火,也很难看清脚下。
大概是今日心情不好,宋瑾难得静心走路,也是这时才惊觉,自己对定王府已经熟悉到了这种程度。
任风在自己身边游走,宋瑾走的越来越慢,觉得自己身上最后那点酒味也散干净了,才翻墙进了主院。
定王府和其他任何府邸都是不一样的,大概是因为这些年狼狈到了极致,已经不在意旁人的视线,又或者沈御想借此达到什么目的,反正,定王府是与众不同的。
书房和沈御的住所,以及誊睿的房间都是亮着灯的,但除此之外,院中连一个灯笼,都没有挂。
宋瑾看了两眼书房,便直接走了进去。
发现沈御并未在其中,便往另一处走,可推开门,却只瞧见了装模作样,摊开一本书却百无聊赖的誊睿。
“沈御去哪了?”
宋瑾的推门声并未刻意掩盖,誊睿自然能在她出声之前意识到有人进来,听到宋瑾的声音,也并未抬头,低声回应着:“不知。”
“是吗?”
宋瑾和誊睿的关系一贯很差,哪怕心知誊睿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骗她,宋瑾仍旧又询问了一次。
誊睿这一次总算是抬起了头,他看着宋瑾,倒也没生气,只是将自己先前的话重复了一次:“不知。”
见誊睿这番态度,宋瑾倒是没有生气,实际上他们就这样井水不犯河水就挺合适的。
她不愿意打扰雀儿的计划,却不想见到他,这样相处着,勉强还能忍下来。
没有纠结他的态度,只是吩咐了一句:“那等他回来,你和他说一声,我有些事情要与他谈,让他挑时间来找我,都这个时候了,我就不打扰了。”
时辰尚早,宋瑾这句话不过是客套一番,誊睿听到之后,心中松了一口气,起身,恭敬地将宋瑾送到院门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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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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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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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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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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