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算什么累赘,我从未见过能帮忙打天下的累赘,而且两个人喜欢就好了,为什么非要用利益衡量这样的事情。”
沈御觉得自己现在看着宋瑾就气得头疼,他不知道祁承玉那家伙都做了什么,居然将宋瑾变成这样。
不行,绝对不能让他活的这么舒坦,他得再想想办法,哪怕大皇子搞的破绽百出,他也要将错按在祁承玉的身上。
他不愿意去怪罪宋瑾,自然只能将怒火全发泄在祁承玉这个罪魁祸首的身上。
沈御压制自己一身怒火,温柔的对宋瑾说:“宋瑾,你永远不是累赘。”
宋瑾在他眼中,看到了莫名的哀求。
也是因此,她保持了沉默。
心想自己昨天为什么会直接答应下来。
宋瑾犹豫许久,直到雀儿在外面等不住,跑到门口喊她,她才做出了决定。
“那我便自私一回,你要记得,这是你开口的事情,若是以后发现我们不合适,那就直接说出来,切勿将厌弃埋在心底,那样对我们双方来说,都算是折磨。”
宋瑾心知,自己更想说的是别像祁承玉那样,她真的害怕上一世那些事情,再一次发生在自己的眼前。
但这种话实在是太羞辱沈御了,而且沈御就算对自己没了感情,甚至反目成仇,也不可能变成祁承玉那样的人。
两者根本没有放在一起比较的必要。
便是想一想,都是对沈御的侮辱。
沈御听到宋瑾这番话,心中松了口气,笑盈盈的答应下来:“好。”
“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我永远喜欢你,只要你不嫌弃我,我永远陪在你身边,只有你一个,我不会纳妾,也不会给你惹麻烦。”wWW.ΧìǔΜЬ.CǒΜ
沈御非常认真地说:“那些事情都不会发生的。”
他心里想着,宋瑾这人一贯心软,既然对我有了情谊,那就不难长久。
只要答应下来便好,哪怕真的会死,大不了共赴黄泉。
想到这,沈御心中松了一口气。
而在门口的雀儿迷茫的看着他们,这……假戏成真?
两人未免太不般配了吧。
雀儿心里有些懵,大抵像是养了多年的白菜被猪拱了的那种心态,恨不得冲上去将两人分开。
但仔细一想,好像她家白菜也挺主动。
雀儿瞪了两眼定王,勉强自己接受这件事情。
闷闷不乐的开口:“早饭再不吃真的要凉了。”
“知道了,这就过去。”
将一直握在手中的药瓶扔到袖子里,宋瑾就扯着沈御的手,带他走了出去。
誊睿正站在雀儿身后,因为离得有些距离,宋瑾走出来,才看见他。
想到雀儿对自己说的那些话,宋瑾看见誊睿,自然没什么好脸色。
但是誊睿如今心情看上去不错,站在宋瑾面前至少不会像是当初那样一味讨好,还有些怯懦。
就这样安安静静的站在雀儿身后,看上去倒是有了点样子。
宋瑾直接坐到了主位,随后看了眼誊睿,犹豫片刻,决定还是给沈御一个面子,便说:“都坐下来吃饭吧。”
一桌四人,各怀心思吃着饭,讲究了一次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吃饭的速度倒是快了许多。
等吃完饭,宋瑾就让沈御去换一身衣服,这套已经沾了血,自然不能再穿。
而且……宋瑾并不喜欢看他穿白衣,偶尔会因此想到那个在自己面前装模作样的祁承玉。
宋瑾将沈御推搡进主院的内室,随口说:“要不要换一身红衣,你穿红色更好看些。”
以沈御这张脸来说,只有他衬的衣裳矜贵,断没有衣裳将他衬的好看的道理,但宋瑾记得他冲进被大火覆盖的地牢里的时候,一身银甲衬的火红,给她带来了最后一点希望。
只可惜她甚至没看清这人的脸,就彻底没了生机,不过如今已经找到这人是谁,也算是歪打正着。
这般想着,宋瑾没忍住拍了拍沈御的肩膀,故作老气横生:“穿红衣,特别俊,你听我的。”
沈御笑了笑:“好啊。”
俊什么,当初我又不是没穿,你都没多看我一眼。
宋瑾这人心思太好猜了,肯定是因为祁承玉那个家伙,连带着对曾经格外喜欢的白衣都厌恶了起来。
不过这对沈御来说确实是一件好事,他也就没将这件事点名,往前走了两步,就回头看向宋瑾:“你在外面待会儿吧,茶果点心都准备好了,如果不喜欢,我书房里还有书,你挑个喜欢的看会儿。”
宋瑾点头:“我知道了。”
刚吃完饭,宋瑾也没什么想吃的,就往书房走去。
如今定王府全是信得过的人,因为京城大乱,那些家伙无力顾暇此处,便是暗探也没有,所以沈御就将一些书拜访在明面上了。
只是普通的兵书,让人看见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宋瑾逛了一圈,上辈子她是野路子出身,从未正经学过兵法,所以这些书在她看来还挺新奇的,拿了本名字最花哨的,她就坐到沈御的位子上翻看起来。
沈御换身衣服也用不了多少时间,宋瑾刚看两页,他就已经走了过来。
此时正值辰时,太阳已经爬到半空,阳光明媚到难以直视。
沈御推门而入,身后阳光一并落入屋内,宋瑾盯着他一身红衣的模样,想到了当时在地牢内的情况,忍不住笑了笑,真好啊。
当时他应该没有此时这般好看,毕竟打仗是很累人的事情,而且火光萦绕,刺鼻熏眼,他的声音又是嘶哑。
想到那个情况,宋瑾就知他们分道扬镳的那些年,沈御过的也一般。
既然是伤心事,她自然不会多提,反正都是些不会再发生的事情,说出来也只是让彼此变得难堪和尴尬而已。
现在这样就很好,他们知道彼此的秘密,在这个世界上报团取暖,若要详细说,便是吾道不孤。
宋瑾将一枚铜钱放入书中作为书签,就起身笑着迎上了沈御:“我就说你穿红衣特别好看,真是叫人惊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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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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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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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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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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