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御点头,心想这有什么奇怪的,他右肩的伤口都还没好,是何物所为,一眼便能认出来。
不过以阮阮的身份来说也不可能亲自帮自己包扎伤口,所以不知情也挺合理的。
阮阮盯着沈御的肩膀,脸上的震惊看上去格外真实,她咬牙切齿的询问:“你身上的伤是箭伤?”
沈御觉得她这反应实在奇怪,不过这事问一声给他治病的额大夫就能知道,没必要藏着。
他点头应下,装作不知情的和阮阮说起自己先前的遭遇。
“十方城还挺危险的,我也不知道是得罪了谁,在客栈内待的好好地,突然一堆身形特别壮硕的男人将客栈围起,跑进来抓我。”
“行走在外,总要有傍身的东西,我还算会些武艺,便打算直接冲出去。”
沈御当时是真没想到那些人奔着他来的,毕竟他刚到十方城还没两天,真什么事都没做呢。
“但是我刚出屋,他们便举起弓弩对向我,身上受了伤,没办法逃走,我就被抓了起来。”
若不是那群人肆无忌惮的放箭伤人,他根本不可能被抓住。
沈御盯着阮阮,想不明白她到底是在自己面前演戏,还是真被铁豪蒙在鼓里。
“我知道了。”
阮阮说完这句话,便起身离开这里,只将个侍女留下来,让她照顾沈御。m.xiumb.com
侍女偷偷瞧着沈御那张脸,同样是羞红了一张脸。
她凑到沈御身旁,从袖中掏出一个瓷瓶,询问沈御:“常公子,我这里有些止疼的药丸,您要吃些吗?”
沈御听到这个姓,心中略有喜意。
他当初见到阮阮的时候,便用了常念这个化名,她叫自己常公子,就表示自己还没掉马,至少没大面积掉马。
这对自己来说,倒是醒来之后第二件好事了。
第一件,是醒来本身。
能活着,便已经是最大的一件好事了,大业未成,他岂敢先行。
“不用了,这点痛我还是能忍过去的。”
谁知道她的药是什么东西?沈御可不敢乱吃。
而且疼着也好,至少能让自己清醒一点,免得昏睡过去,外面发生什么事情,他都不清楚。
看阮阮那怒气冲冲的模样,应该是要去找铁豪,所以再过一会儿,自己就要见到这位昔日的叔伯了。
被婉拒之后,侍女有些遗憾,但没那么多时间用来伤春悲秋,她又开始忙着将碎掉的玉佩拾起,免得棱角伤了沈御。
沈御如今坐在床上,将视线落在了阮阮并未关上的房门上面。
风和日丽,是个好天气。
不过这个角度,也只能瞧见一小片铺着青石砖的路,剩下的也看不到了。
视线落在璀璨的阳光上,沈御半眯着眼睛,随口询问:“请问这里是何处,还在十方城内吗?”
侍女将碎掉的玉佩放在手帕中包好,蹲在地上,轻声回应着沈御:“我家小姐是十方城大长老的独女,如今自然是在十方城内,小姐家中。”
这样的话,自己逃走的难度还不小。
毕竟自己住的地方,绝对会比别的地方守卫力量更多一点。
先将自己的伤养好吧,让他现在这幅样子逃走,多少有些为难人了。
不过,阮阮先前说过,她家就在十方塔附近,自己要不要趁机进去?
直接这般灰溜溜的离开,多少有些狼狈啊……
算了,还是活命要紧,这些事大可以从长计议,还是先搞清楚自己为什么被抓起来比较要紧。
只有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出现纰漏,沈御才能及时改正,免得再犯。
——
玉佩被拾好,放在帕中。
侍女犹豫片刻,捧着手帕,询问沈御:“常公子,这碎玉,我帮您扔了?”
沈御盯着眼前的纯白色手帕,瞧着那丝毫都不透亮,而且缝隙中已经落灰的玉佩,轻笑一声。
他语气淡然,听得出是真的不在意这物件。
“随便处理了吧,左右是不重要的东西。”
他是个活生生的人,又不是个没长嘴的死物。
想要证明自己的身份,办法多得是,没必要将希望寄托在一个用来恶心他的物件身上。
说实话,若不是临走之前,沈长野知道他要找故人,将这枚玉佩给了他,他都快将这东西给忘了。
这玉佩是他在十方城拿到的最后一件东西。
也是先前他唯一和沈家讨要过的物件。
当年很想要,但是这么多年过去,早就无所谓了。
千金的极品玉佩他都能随手送人玩,又怎么可能瞧得起,一个对自己来说没有任何美好寓意的廉价玉佩呢。
浑浊的玉落在雪白的手帕之中,大概是鬼门关走了一趟,令沈御有些伤感,他竟想起了当年离开十方城的景象。
他是很小的时候就被沈恪捡回去的,刚养到能走的时候,就开始练武学艺,还要去学兵书。
不过那时候沈家人待自己还算很好,因为沈将军身体不太好,说是很可能会没有孩子,便想将他培养成财,好继承衣钵。
但是在沈长野出生后,他的生活就发生了极大地转变。
教习师傅,兵家老师,全都消失在他的世界中。
动辄打骂羞辱,时常食不饱腹。
便是那些曾经对他阿谀奉承的下人也以欺辱他为乐,仿佛这不是一种针对,而是他们习以为常的日常。
仿佛不欺负他,就是不合群。
当年的那些破烂事突然挤进他的脑子里,沈御不耐烦的嗤笑一声。
其实,也没受什么苦。
至少比曝尸荒野,被野兽吞食要强。
没被欺负多久,他就被沈恪扔进战场里了。
大概不是自己的儿子不觉得心疼,沈恪祸害起他来,一套又一套。
反正为了让沈恪安心,自己在人前不会反抗,但是他是个小心眼的人,那些仇怨,自然不可能一笔勾销。
人前他们欺负自己,人后自己能将他们折磨个半死。
便是当初带头闹事的沈长野,如今不也成了那副模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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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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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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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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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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