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装的时候,难免看见铜镜中自己的容貌。
说实话,格外陌生。
这是他本来的模样,那些人都见过自己小时候的样子,瞧见自己这张脸,才好办事。
只是实在太久没以真容见人,多少还是会有些不习惯。
十方城并无宵禁,反而夜晚更显热闹。
路上的摊贩仍旧很多,叫卖声不绝于耳。
这些人卖的并非是如京城闹市内的吃食,小玩物。
而是……一些不该在你市面上流传之物。
比如说,自己此时驻足的摊子内,摆放的虽是一个个有人大腿高的大坛子,但他并不是卖酒坛的。
因为沈御如今身上穿的衣服价值不菲,再加上这张脸一看就很贵气,所以他刚停下来,此地的老板,便已经注意到了他。
直接开口,吆喝道:“瞧一瞧,看一看,二十余岁的极品瓶女,用之炼丹,保您金丹将近,长生在望嘞!”
“这位公子哥对此可感兴趣?就算您不需要,带回去送给家中长辈,想来也会令人欢喜。”
沈御闷不做声,安置在瓶中的少女眨眨眼,脸上满是麻木,连自己的生死,都已经并不在意。
压下心中的反胃,沈御质问小贩:“瓶女不该是在瓶中,只露个脑袋,你为何将她们放在酒坛子里,而且也没将人头露出?”
这人尴尬一笑,心想这次倒是遇到行家了。
犹豫片刻,还是编出来一番话,想要将沈御糊弄过去。
“二十余的瓶女和那些小黄毛丫头可不一样,这些是被仙人瞧上的女子,装入酒坛,则是为了以浊酒混淆仙气,避免她们被天上的仙人先一步接走啊。”
沈御嗤笑一声,说:“你这说法倒是新奇,我还是第一次听。”
还不等他再说别的,就有旁人将小贩怼了回去:“你净拿些次等货给人,什么是瓶女?我怕你连真正的瓶女都没见识过!”
说着,这人凑到了沈御跟前:“这位贵客,您若是感兴趣,不如去我店里坐坐,别说是瓶女,便是画中仙,人丹,我那里也是有的。”
沈御捏紧自己腰侧挂着的剑,强忍着将这些人打杀的念头,点了点头,跟着他离开了此处。
他先前只知道十方城因为属于三不管地带,引来了不少人在此发展,也是因此,他们才能变成如今这么繁华的模样。
他考虑过,十方城可能会不干净,藏污纳垢。
但他真的没想过,十方城会变成这个样子。
他还记得,自己当初年轻的时候在十方城住过许久,虽说这里没能给自己带来任何的好回忆。
但也还算是个民风淳朴之地,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瓶女,画中仙,人丹。Χiυmъ.cοΜ
听上去倒是没什么,但……都是一条条的人命,是生不如死的折磨。
沈御握紧拳头,紧紧跟在这人身后,随着他饶过大街小巷,最后停在了一个挂着惨白灯笼,满是香烛气息的小店门口。
沈御调整好自己的情绪,这时才开口询问:“我对着十方城不算熟悉,怎么,你们都是卖这些的?竞争不会很激烈吗?”
这人回头看了眼他,笑了起来:“公子说笑了,人的野心不会消散,多少人为此而来,怎么会出现竞争?我引你过来,无非是因为我们有缘。”
“十方城又被人唤作人间酆都,来此的人,大多都是被这个名头吸引过来的。”
沈御实在没忍住,皱了下眉。
跟着这人走进店内,除却香烛味,他又闻到了一点有些陌生,又很复杂的味道。
也不算是很陌生吧,毕竟自己还没到十岁的时候,就经历了很多战火硝烟。
闻过尸体堆积在一起散发的臭味,也嗅过他们被火烤后的味道。
与这里的味道,倒是有些相似。
他见过的场面多了,对此虽说满心厌弃,但也将情绪藏好,故意表现的对此感兴趣,引导着这位店内掌柜,顺着自己的话,接着给他介绍起十方城如今的情况。
十方城变成如今这副模样,只能说是大势所趋。
这次沈御倒是问对了人。
这位掌柜是最早一批入住十方城,做这个营生的人。
十方城当年是前朝威勇大将军沈恪守着的一道关键防线。
当时昏君当道,民不聊生。
当今皇上的父亲为了百姓,从最西边领杂军数十万,直接攻打进了皇城。
一路上横推防军,城池无数。
光看现在的局面也知道,十方城也没有逃过这一劫难。
虽未屠城,但城内百姓自发护卫沈家军,最后十不存一,十方城几乎变成了一座死城。
这些都是沈御知道的情况,不只是知道,他当初还参与其中。
那时候自己也就九岁多,先是披上盔甲去打仗,后来又被沈恪喊去,护送弟弟离开十方城。
他是被沈恪收养的义子,而那个弟弟则是他的亲生骨肉,要小自己五岁。
九死一生逃了出来,他寻人照顾好他,便去参军,成了当年风靡一时的神勇小将军。
顺带一提,其实自己也挺赞同本朝开国帝的作为,毕竟前朝的皇帝实在是太奢靡昏庸。
只可惜那位还没当两天的皇帝,旧疾复发,直接死在了紫宸殿内,然后众多孩子争斗不休,最后都被打残,互相钳制,倒是让如今的皇上坐收渔翁之利。
然而还没过十年,这位中年登基,如今年岁也不算小的皇帝,便表现出了前朝亡国帝的风姿,仿佛是前朝帝的孩子继承了他的位子,而本朝开国帝,不过是打了个寂寞。
这番想法在自己脑中滚了一圈,最后他将视线落在了一副红衣女子赏雪图上。
世人求的岂是仙道?他们求得不过是在这乱世的一份安慰。
越是乱世,百姓越是苦,富裕的那些人却会纸醉金迷,奢华霍乱。
沈御长叹一口气,心中满是意难平。
他是前朝的官家子,虽说养父名气不大,官权略小。
但因此,仍是被皇帝处处针对。
明明自己最初是真的有心护百姓安居乐业,击退他国来犯,并无复国之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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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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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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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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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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