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邵霖华,难得地穿了一身白色衬衫,坐在办公室里的沙发上,悠闲地翻动着她新交上来的文件,中午的暖光轻扬地落在茶几上,文件上,他认真看文件的侧脸上。
白色的衬衣更显他清冷的气质,还使他的眉目看上去带些白色的忧郁气息,但整个人越发显得俊逸脱俗。
姜语歌在旁边看着,竟有些心动地犯起花痴:“邵总。”
“怎么了?”他抬眸,视线从文件中转上来,对上她有些小鹿乱撞的花痴眼神,望向她的目光虽一如既往的冷清,但在白衬衫和阳光的衬托下,竟别有一番迷人的意味。
“你穿白衬衫的样子,很好看。”姜语歌咽了咽口水,克制自己要冷静,不要流露出那么明显的花痴,于是她又故作镇定地补救说,“不是,我是说你穿白衬衫的样子,比你整天穿的那些黑衬衫啊,重色衬衫西装啊,要好看多了。”
邵霖华懵了一阵,忽而又高冷地低下头,语气随意,漫不经心的样子有害羞的嫌疑,“明天我不穿这件。”
还傲娇?她难得夸他一次好看呢。她左思右想,终于想明白以前的姜语歌为什么这么喜欢他了,其实邵霖华也还是有迷人的地方嘛。
“没有什么问题了,你改得很好。”邵霖华突然开口说话,打断了她的思路。
“啊,哦。”她一脸茫然地回神,接过他递过来的他签名的文件,可能是她的表情太过滑稽,邵霖华看着她,眼底竟有些浅浅笑意浮现。
“在想什么?”
“在想你啊。”她一边接过文件,一边口无遮拦地说。下一秒,她便意识到自己又说错话了,赶紧脑子一热地又补救说,“不是,我是在说,想有关于你的事。”
随后,邵霖华的标志性动作又出现了。他将手肘撑在阳光洒落点点的茶几上,侧脸靠在手心上,歪着头,看向她,目光深邃,在阳光的投射下,眼眸澄澈清亮。
“有关我的什么事?”
姜语歌慌慌张张地看着他,心想今天的他怎么诱惑力那么强,难道就因为偶尔换了件白衬衫,就这么容易让她痴迷?
她哆嗦着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摇散,然后起身,不再看邵霖华一眼,向办公室门口走去,“邵总,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拉开办公室的门后,她又回头,朝着他冷傲的背影,欲盖弥彰地说,“不要觉得你今天穿了件白衬衫就很好看,我现在觉得,一点都不,好,看!”
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门里面的邵霖华不明所以地,又故作淡定地喝了口茶水,内心止不住地疑惑:姜语歌到底什么意思?
下班后,她与阿星一同回家,在路上看见便利店里的关东煮正噌噌地冒着热腾腾的香气,俩人互相交换了个眼神,便一起默契十足地进去点了几十个串串。
“所以你是打算替以前的姜语歌表露心迹,给邵霖华送告白礼物?”阿星一边一口一个串串,一边囫囵吞枣地问她。
姜语歌坐小店里一口一个串串地看着橱窗外灯火阑珊的街道,嘟囔地嗯了一声。
“语歌。”阿星用探究性的目光看着她,然后试探性地问,“你不是对邵霖华动了什么,别的心思吧?”
“我才没有呢。”听到阿星这么一问,她吓得摆了摆手,“我心里只有易医生好不好!对了,易医生约我明天晚上吃饭呢。”
“那恭喜你,祝你和易医生约会成功!”阿星举起一听可乐,示意她们碰杯。m.χIùmЬ.CǒM
她开心地拿起可乐和阿星碰杯,汽水的泡泡涨起整个可乐的香气,萦绕在关东煮串串的甜辣味里。
“果然不像二十六岁的人啊。”阿星喝了喝可乐,若有所思地说,“敢勇敢追求自己喜欢的人,也敢替曾经的姜语歌向邵霖华匿名表白。”
“这的确不像二十六岁的成熟女性会干的事。”阿星总结道。
“那你这个二十二岁的小姑娘,怎么不干点二十二岁的事?”她笑眯眯地凑到阿星耳边,“比如,去向穆副总表白?”
“哎呀!我不想说这个啦!”阿星又捂着脸,心猿意马地跑开了。
次日起床,姜语歌一想到今天晚上易祈风会来接自己吃晚饭,她激动地站在镜子前反复试衣服,直到自己满意为止,又化了点淡妆,涂了口红,但光是这点淡妆,就反反复复擦拭了好几次。
姜语歌的脸型和皮肤都很好,只是她不太乐于打扮自己,总是苍白净素的脸,自从她来到姜语歌的身体后,每天再忙也会化点口红,扎起一点头发,显得自然又精气神十足。
一整天的工作都让她兴奋,又让她迫不及待地期待着晚上。
下班后,她在星华公司门口如约看见易祈风的白色轿车。他摇下车窗,招呼她过来。她坐上轿车,车内凉爽的温度一下子席卷了她的全部细胞。
“晚上好啊,易医生。”姜语歌呼吸急促地打着招呼。
“天还没黑呢。”易祈风笑着,左顾右盼着倒车,“想去哪吃?”
“都行啊,都行。”
“那带你去吃鱼吧。”
“好啊。”
装修木质,整体复古的闲适餐厅,昏黄吊灯下的餐桌上碗筷摆放整齐,桌旁边摆放着灯火摇曳的小蜡烛,大厅内的圆台上有人放着音乐和投影仪,环境优雅到不言而喻。
易祈风替她拉开凳子,“坐。”
“谢谢。”她心跳声扑通扑通,大声得仿佛全世界都能听见。
“你想吃什么,点吧。”
“那我就不客气啦。”
她点好自己想吃的菜肴后,抬起头,对上易祈风如沐晨风的目光,不自觉冲他羞涩地笑了笑。
在沉默着等待菜肴端上来时,姜语歌试图打破这气氛,“你怎么会想到带我来环境这么好的地方呀?”
“想到就来了。”易祈风笑着回答她。
吃饭的期间,俩人都有些沉默和尴尬。但她一看向易祈风,他便回报以她温柔一笑,问她怎么了,老看着他。
她就会不好意思地摆摆手害羞说:“没什么,没什么。”
在准备吃完菜肴的间隙,她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吞吞吐吐地,又很忐忑地问,“易医生,你是不是对我有点好感,所以,才带我来这,来这么好的地方吃饭?”
易祈风正在低头吃饭的手,忽而停了停。他抬头看向她,眼神晦暗不明,随即,他柔和地一笑,“我以为请你吃饭,只是朋友之间的一种礼仪。”
她的心刹那间沉了沉。
一时间,心情像坐了一趟高速的过山车,冲入云霄的刺激后迅速下坠,巨大的落差让人瞬间崩溃。
“朋友——”姜语歌低下头,不愿再看他一眼,“仅此而已吗。”
易祈风从她的声音里,听出她的哭腔。他急忙递过来一张纸巾,语气温柔至极,“语歌,我很抱歉,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让你误会。”
“可我刚认识你,我的确没有来得及马上喜欢你。”
他说的是实话,可是她听了,更是难过。因为易医生不知道她就是那个喜欢他的许琪琪,也不知道她是从第一次心脏昏迷来到医院,因看见他紧张急促的样子而一见钟情。
她没有接过他的纸巾,而是干净利落地起身,推开椅子,转身就走。转身的时候,故作平静地说,“我知道了,我还有事,我先回去了。”
年轻的时候,人人都会遭遇过这么一刻。奋不顾身地喜欢一个人,但那个人眼里未必有自己。满腔的热血,未必是好事。被拒绝的时候,又觉得羞愧难当,气得转身就走。
这件事过后,姜语歌去公司上班,谭思思突然出现在她的办公桌前,把文件一摔,气冲冲地对她说,“姜语歌,你出来一下,我有话对你说。”
她在众人迷惑不解的目光中,也是云里雾里地跟着谭思思走到了公司过道上。
“为什么私自改动我的设计?这个项目本来是我全部负责,本应是我得到嘉奖。”谭思思看向她的目光像刀般锐利,像是恨不得把她撕了般才消气,“结果今天开会,邵总裁只夸奖了你,让总监都否定了我原来的创作。”
“姜语歌,没想到你这么心机,让你帮我去送个文件,你竟然趁机用我的文件讨好邵总?”
“我没有!”她听着谭思思咄咄逼人的话语,原本惆怅的心情瞬间像被点燃了引爆器,胸腔里砰的一声,怒火上头,“谭思思,这设计是邵霖华要我修改的,又不是我自己要改的,你凭什么这么说我?”
谭思思似乎没料想到她会反击,冷意的气场便涌上来,双手环抱在胸前,冷笑着说,“哟,几年不见,不仅人变了,性格都变了。”
“想你以前高中的时候,被同学欺负,被嫌弃穷的时候,身旁都没个人替你说话。”谭思思用力地踩响高跟鞋,凑近她耳边,“听说那时候就传出你喜欢邵霖华的事了,那个时候,邵霖华可是看都不看你一眼。”
“你太过分了。”她用力将谭思思推开,这一推,竟使谭思思摇晃地往后倒了几步,摔倒在了地上。
“我说了,这设计是邵霖华要我改的。”姜语歌气得想卷起袖子和她干架,“再说了,喜欢一个人,有错吗?”
“你承认你喜欢邵霖华了?”谭思思迅速站起身,冲过来质问她。
“你们在干什么?”一个冷清的声音,出现在过道上。
她和谭思思纷纷转过头,看见邵霖华和几个同事正站在过道入口,神色各异地看着我们。
而开口问话的人,正是邵霖华。
她和谭思思顿时愣在原地,她则更是一脸懵圈,邵霖华是不是听到了什么?
这时,邵霖华和他身后的同事,一同走了过来。
“上班时间不工作,在这里吵架?”邵霖华面色冷若冰霜地扫了她和谭思思一眼,质问道。
“谭思思。”邵霖华冷冷地喊了一声名字,“上次的责罚还不够?是不是要罚三个月奖金才能吸取点教训?”
谭思思低着头,望着地板的眼神寒意瘆人,却也不敢抬头和他顶撞。
“姜语歌。”他看向她。
“我知道了,我错了,随便邵总罚吧。”姜语歌心累不已,反正她都失恋了,也无心再理会其他事了。
“去我办公室,把你送的那些东西拿走。”邵霖华看着她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不悦的目光一闪而过,眼神随即又恢复了高冷,但语气明显比面对谭思思时温和许多。
“我送什么了?”她惊得像只触电了的仓鼠,慌乱地看向他。
“那些告白的花,难道不是你送的?”
这下,众人的目光都像放电一般,纷纷向她扫射过来。就连谭思思都惊讶地抬起了头,看向她的目光都仿佛在说‘真没想到你下手这么快。’
“你怎么,怎么知道的?”她的内心如同翻江倒海,她不是匿名了吗?
“跟我来。”邵霖华轻飘飘地丢下这句话后,转身就往办公室走了。
她赶紧慌不择路地跟着他走,却丝毫没有看见,他背对着她,躲过众人目光,然后若有似无地浅笑起来。
那笑如同冰山悄然雪融,如同雨后的春生竹笋,连他自己都毫无察觉,他竟那么甜蜜地笑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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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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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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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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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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