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样?”
“你怎么样?”
不想一见面,向寻和冷杉就异口同声道。
【哥,你来吧!】向寻以为向扬应该会很想要亲自面对冷杉,怎么说生死与共一场,两人感情也该有所升温了吧?不想向扬压根理都不理他。【……】
“我挺好的,那天多谢你救了我。”说到底那天是她拖累他了,全程基本都是他半抱着她在跑,她几乎没用什么力,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不会被累得进icu了吧?毕竟一个人跑,和负重一百多斤的极限奔跑是不一样的。
“你是我带出来的,没保护好你,是我的错。”这一点向寻还是很愧疚的,毕竟那天屋里的情况他虽然不清楚,但就他进门的那一刻情景仍可以看出来冷杉当时是在搏命。“怎么样?严重吗?”向寻指了指冷杉仍旧肿着的那半张脸。
冷杉摸了摸自己的脸,“放心,只是充血,没有永久性伤害。”
“等回去再去大医院好好查查吧!”向寻叹息。一个女孩子,虽然不敢说最重要的就是脸,但有老婆的他可是知道女人都爱美的,如今把脸伤成这样,但愿她别是嘴上说着没关系心里却在记恨自己就好。
要说向寻和向扬最大的区别,就是向扬像一把出鞘的利刃,锋锐且横冲直闯,而向寻却像是刀鞘,知世故且圆滑,所以更容易多思多虑。这样说起来,其实可能还是向扬更懂冷杉些,因为本质里他们更像一类人。
“要回去了吗?”冷杉愣愣反问。冷杉心里还没真向寻想的那么复杂,她此时担心的反而是任务还没有完成,回去会不会耽误了事?至于自己,大概因为她本身是学医的,当初被打后,她只担心自己会不会因为遭受重击而视网膜脱落或耳膜破裂造成永久性残疾,至于脸肿什么的,她还真的没当回事。
“嗯,先回去。”向寻很肯定道。算算时间,如果不昏迷这三天,差不多也该回去了,更何况现在两个人都伤了,留在这里也做不了什么,对案件没有任何帮助,不如先回去养养伤,顺便理理思路,也看看小周那边有没有什么进展。向寻是这么想的,也就直白地说给冷杉听。
“好吧!”向寻说的也在理,冷杉无可反驳,便也接受了向寻的安排。
“那天,你那边到底是什么情况?”虽说向寻他们笃定要走,但是也得看当地放不放人,毕竟他们那天的动静闹得还挺大的,冷杉受伤不假,可他那天逃跑的时候也清楚地听到了村里人喊着“杀人了”。
冷杉摇摇头,“他们要我留下做媳妇。”
“啊?”向寻的表情一时有些绷不住地扭曲。这算什么?强抢民女都抢到警察头上来了?“那你……”
“我没怎么样,除了受了点伤。”冷杉指了指自己的脸。她的伤几乎都在头部,额头、眼睛、耳朵和肿了半边的脸,却也只是看着吓人,没有颅内出血或骨折之类的硬伤,但毛细血管的局部破裂和额头上的皮外出血却是实打实的,所以眼白里还是一片淡淡的血色,耳朵依然有些轻微耳鸣,头上也仍旧缠着纱布。
“你……”原本其实向寻是希望冷杉自己说的,但是冷杉显然是个直肠子,所以他不得不硬着头皮亲口问出来,“你那天真的杀人了?”向寻的声音压得极低,用仅二人能听到的声音问。
不想冷杉却“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她凑近向寻,也用向寻那种压得极低的声音道,“怎么?你要帮我串供?”
这傻丫头,心领神会就完了,怎么还说出来了?向寻瞪眼。
冷杉向后又靠回椅背,笑着道,“放心吧,我可是法医,哪个星期不得解剖个把尸体?我手底下有分寸,只是在他脖子的表皮上切了个小洞,没伤到气管和血管,顶多流一点血,死不了人。”冷杉用两根手指比了个大约一厘米的距离,“而且那天的情况我已经写成书面报告上交了。”虽然查证和处理结果还没下来,但是冷杉相信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况且她还把那个村子强抢、买卖妇女的事情捅上去了。
“厉害。”向寻比了个大拇指给冷杉。只要没闹出人命来,那么一切情况对他们来说就是有力的。只是向寻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你该不会,是用平时解剖尸体的刀切了活人?”
“怎么可能?我每次解剖完尸体都有换刀片的。”被向寻这么一说,冷杉也突然感觉一阵恶寒,还好她有及时换刀片的好习惯。
两人正说着,分局探望的人也到了,几人有用的没用的又说了一会儿,还顺便就那天的事情又做了份笔录,才最终确定,等两日后他们的伤都没什么大问题了,就可以出院并直接离开了。
两天的时间说长不长,却已经可以让向寻又像个没事人一样活蹦乱跳的了;冷杉也拆去了头上缠得一圈圈的纱布,只留了个大号创口贴在额角,眼底的血色也基本退干净了,耳鸣也好得差不多了。
而这两天的时间,除了养伤,还让向扬弄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他对向寻身体的感知力确实比原来提升了很多。比如说他能清楚的感觉到饿、感觉到渴,还有感觉到疼,这是以前几乎不存在的事情。以前的向扬也不是说感觉不到饿、感觉不到渴,只是他对身体的各种感觉仿佛都隔着一层什么,他能感受到身体的需求,却无法切实的感受到那种迫切,比如说饿了、渴了或者疼了,他知道,但也只是知道而已,而现在,他能确实的感受到饥饿时胃里传来的空虚感,口渴时唇齿间的干燥,包括疼感也比以前清晰很多,但也就是这样了,那种别人口中饿急了能吃掉一头牛、渴狠了能掉一桶水的迫切感他仍旧感受不到。
两日后,向寻和冷杉终于全须全尾的离开了叙永县。原本按照向寻一直以来的习惯,出差返回后无论多早多晚都会先回分局报个到,但这次一来是冷杉受了伤,二来他也担心家里怀着孕的妻子,便和上级领导申请,这次回来直接给他和冷杉两人都放了两天假。
向寻到家的时候,已经夜里两点了。他蹑手蹑脚地开了家门,就摸着黑往自己的房间蹭。
【你干嘛呢?回家跟做贼的似的。】知道的他是回自己家,不知道的以为进了小偷呢!向扬在小空间里皱着眉问向寻。
【这不是怕把大家都吵醒了嘛!】向寻道。
【以前半夜回来也没见你这样。】以他们的工作性质,半夜才到家的情况简直多不胜数,如果向寻怕吵到人,通常直接就在沙发上睡了,或者干脆不回家睡办公室,这种非要回家还非要进屋的情况在向扬看来便有些多此一举且自找苦吃。
【以前是以前。】向寻已经悄没声息地挪到了自己的房间门口。
【以前和现在有什么区别?】向扬没懂,以前向寻一出差一个多月的时候也常有,怎么没见他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似的非得进门?www.xiumb.com
【软软现在不是怀孕了嘛!】向寻一边耐心地解释着,一边已经推开了自己卧室的门。
一盏昏黄的小夜灯静静的在夜里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光晕不大,也就两个拳头的范围,并不足以照亮整个房间,但它亮在那里,就让寂静的夜一下仿佛暖了起来。
向寻在家的时候,阮芫睡觉从来是不开灯的,但只要向寻不在家,阮芫就会让家里的灯整宿整宿的亮着,有的时候是沙发前的落地灯,有的时候是门厅的射灯,还有的时候干脆开着客厅的大灯。向扬一直以为那是因为阮芫自己在家怕黑,但向寻却始终明白,那盏灯是给他留的,只是为了告诉他,她在,在家里等他,哪怕她根本不知道他哪天哪时候回来,或者回得来回不来。
果不其然,看不懂的向扬奇怪问道,【怎么还开灯?有你爸妈在家她还怕?】在向扬的知识体系中,是明确地知道有光线的情况下人是睡不好的,哪怕只是一盏昏暗的小夜灯。
向寻轻笑,【她是给我留的。】
【给你留的?】向扬不懂。
向寻也知道向扬不懂,但他也没有解释什么,只是悄悄地上前,轻轻地揉了揉阮芫埋在被子里的小脑袋。阮芫的头发很软,骚在掌心里痒痒的,侧睡在床上的阮芫,整张脸埋在被子里,只露了个脑瓜顶在被子外面,被向寻这么摸也没有醒,只是咕哝了一声,下意识地在向寻的掌心里蹭了两下,然后又睡死了。
向寻脱了衣服,关上小夜灯,然后直接掀开被子躺了进去,将自己的妻子抱了个满怀。
其实在向寻刚打开卧室门的时候,看见屋里从前的单人床被换成了双人床,而且床上还躺着一个女人,向扬是有瞬间的不满的,仿佛自己的领地被人侵犯了。因为从向寻结婚后,他和阮芫就直接搬出去了,有性格古板的向扬看着,向寻也没过过什么婚前同居的日子,而且向寻也没有兄弟姐妹,向父向母也不是好客到那种会留人住宿的人,所以向家向寻的这间卧室,一直以来都只有向寻和向扬住过,哪怕是在他结婚后,这家房也没有用做他用,而是一直给他留着的。可以说,这个房间,记录这向扬从出生到成长的整个青春岁月。上次出差前,向扬虽然也知道阮芫要住进来,但毕竟没有亲眼看到她睡在这间屋里,而且他的单人床那时也没有被换掉,所以感触还不那么明显。但是今天在这里看见睡着的阮芫,他却有瞬间的狮子被侵犯了领土般的愤怒。只是这种愤怒在看到向寻揉上阮芫的手之后,奇异地就平息了。那个瞬间,他能清晰地感觉到向寻由心底散发出来的愉悦,那种愉悦不是瞬间爆发的那种兴奋,也不是能让人哈哈大笑的那种短暂喜悦,而是一种隽永的安宁与满足,仿佛只要她在这儿,便什么都不求、什么都足够了。
原本向扬是有些轻微洁癖的,不管再累再困,从外面回来不洗漱就钻被子里在向扬这里是绝对不可能的,哪怕向寻睡着了,他也会自己起来去收拾,但是今天,看着向寻小心翼翼地把阮芫搂进怀里,甚至为了不吵醒她,连上床都是轻手轻脚的,向扬突然就熄了把他拎起来的冲动。
大概,偶尔一天不刷牙,也不会长蛀牙吧?大不了明天早上让他刷两遍。嗯,就这样!向扬这样在心里对自己说完,也转身去小空间深处睡觉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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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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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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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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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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