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再见亦如初>第四十七章 番外:相遇终有时(1)
  林笙笙第一次见到黎域,是在高考完后的暑假。

  彼时她正好经历了这辈子第一个没有作业的暑假,闲得长毛,猛然想起自己还有个在首都当模特的姐姐,趁着爸妈出了门,她便收拾好了行李独自上京找姐姐玩。

  等秦欣萍夫妻俩发现小女儿不见的时候,林笙笙都已经坐在宋家的客厅里了。

  席濛被秦欣萍一会儿一个电话骚扰得不能专心工作,为了看住林笙笙,干脆让她跟着自己一同去工作。

  初来乍到,林笙笙对周围的一切都新奇得很,让她跟着席濛去看她拍广告杂志,她自然满口答应

  只不过林笙笙向来都是三分钟热度,摄影棚里条件不好,光照得有些刺眼,加之人又多,空气流通不畅。还没过多久,林笙笙就坐不住了,弓着腰悄悄往外溜,跟刚做好造型进来的黎域撞了个满怀。wWW.ΧìǔΜЬ.CǒΜ

  黎域反应快,握住她的手臂拉开了距离,低下头来小声询问她有没有事。

  夏天的衣衫轻薄,林笙笙第一次和一个异性如此近距离接触,却只会尴尬地摇头示意没事。

  注意到门口的动静,席濛那边也停了下来,大步走过来将妹妹拉到身后:“不好意思,这是我妹妹,小孩子走路不看路,我替她跟你道歉。”

  “席濛姐言重了,不过是不小心撞了一下,没什么大不了的。”黎域眉眼温和地笑了笑,视线落在从席濛身后探出半个脑袋来的林笙笙,朝她打了声招呼,“你好,我是黎域,算是你姐姐的后辈。”

  顶着黎域投来的目光,回想起刚刚他握住自己手臂时掌心里传来的热度,林笙笙的脸慢慢攀上了红晕,讲话也难得有些露了怯:“你、你好,我叫林笙笙。”

  席濛忍不住发出一声轻笑,原来小霸王林笙笙也会有害羞的时候。

  接下来席濛和黎域在摄影棚里拍摄的时候,林笙笙便拖着一张小板凳坐在边上,安静如鸡地看着。

  程雅看着这个一向如同凳子上放了钉子般坐不住的小姑娘难得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装淑女,忍不住凑过来问她:“你看什么呢这么认真?也想当模特吗,我可以把你举荐进我们公司,然后我带着你跟你姐一起工作。”毕竟是名模席濛的妹妹,林笙笙的外形条件自然不差,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就是不够高,而且这发型和衣品土了点……一看就是刚从军事化管理的高中毕业出来的。

  嗯,发型土可以改,眼光衣品可以慢慢培养,身高不够还能拿高跟鞋来凑,反正凭她金牌经纪人程雅,什么艺人捧不起来?

  谁知道林笙笙却捧着脸摇了摇头,半晌,突然道:“为什么那个哥哥没有人给他送水?”每当姐姐拍完一组照片,她的助理都会迎上去递水,工作人员也都只会围着姐姐说“辛苦了”。可是那么好看的黎域,为什么会被他们晾在一旁,无人问津,只有在姐姐示意自己的助理给他递水的时候,才会有工作人员敷衍地同他道声辛苦。

  程雅微愣,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这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黎域。

  “没办法,苗是好苗子,可惜签了个泼皮公司。拍自家公司的电视剧不给片酬,只能领固定月薪,给他推荐资源还要他自己倒贴钱。公司外面欠了一屁股债,倒是指望着压榨自己旗下的艺人来还债。”

  “……”林笙笙瞪大了眼睛,“还能有这样的事,那他为什么还呆在这种公司里?要我早就走了。”

  “一签签二十五年的合同,想要走哪有那么容易啊小妹妹。每个月领的那点钱还不够自己生计的,哪里付得起违约金?”

  今年不过18的林笙笙深深地感受到了社会的险恶:“这哪里是签约啊,这是卖身契吧!人的一生才有几个25年啊,他为什么会同意签这么长的合约?”

  “别看他文文静静的跟个小姑娘似的,可其实心里还是想要火的吧,不然也不会签下这种合约。就是年纪小,社会阅历还是太浅了,单纯以为签了这么长的合约公司就会力捧他,谁想现在拍个杂志都还是得靠着经纪人自己的资源。”

  程雅又看了一眼脸上始终带着浅笑的黎域,叹了一口气:“可惜了,就凭他这底子,要是签到个好公司,总不至于被埋没了。你说他要是脾气爆一点,去跟公司争一争,说不定还能争取点什么。偏生他就这么一副温柔腼腆的性子,自己都不主动,谁能帮得了他。”

  林笙笙在一边认真地听着,不由自主地,也跟着叹了口气。

  “这么好看的小哥哥,真是可惜了。等我以后挣了大钱,一定把他从那个水深火热的地方拯救出来!”

  说是这么说,可是虽然大家都很同情黎域的遭遇,但若是真要帮忙,就连席濛也是有心无力,更别说还要靠家里拿生活费的林笙笙了。

  再后来,席濛出了变故,惹了祸事的林笙笙逃去别省念书,再遇见黎域的时候,已然三年过去。

  著名导演莫文的新电影要在林笙笙的学校宣传,主演影帝姜昇会亲临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学校食堂门口设置了站点免费领取宣传会门票,室友拉着她早起排队,一眼望不见头的队伍从食堂门口的站点一直蜿蜒到小山丘上。

  等好不容易拿到宣传会的门票,林笙笙这才发现,门票上的名字在莫文和姜昇之后,还跟了个她眼熟的名字——黎域。

  时隔多年,看到这个名字,她的脑海里依旧会浮现出那个笑起来会有一个浅浅酒窝的腼腆大男孩的模样。

  那场宣传会林笙笙自然是去了,可是为了姜昇而来的粉丝实在是太多了,她和室友被挤上了二楼的后排,别说看到脸了,只能勉强分辨出谁是谁。准确地来说谁是谁都看不大出来,因为刚才主持人出来的时候,她们这些二楼的群众都把他看成姜昇了,还人云亦云地一阵尖叫。林笙笙心里那个恨啊,只恨自己没能带个望远镜上阵。

  这场宣传会的主角无疑是姜昇,比起姜昇,黎域仿佛赠品一般,全程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当花瓶,就连主持人也几乎没有给过他发言的机会。虽然看不清脸,但是林笙笙都能想象得到他脸上带着何种的微笑,那单边的酒窝是如何浅浅地浮在脸上的。

  林笙笙心里有点难过,明明论起颜值,黎域和姜昇完全不相上下,可论起人气,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被抽到上台互动的学生们都只知道争着和姜昇拥抱合照,轮到黎域的时候却都只是敷衍地握个手,林笙笙觉得,这些人中肯定有人连黎域的名字都不记得。

  偏生黎域却始终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仿佛没有发现大家对他和姜昇的双标态度。

  林笙笙突然就很气,她点开自己的微博开始拼命地刷话题,希望自己能被抽上台给黎域撑场子。

  ……当然,直到宣传会结束,非洲土酋林笙笙也没有被抽中。

  宣传会临近尾声,二楼的人开始偷偷摸摸往外走了,室友戳了戳她,提醒她早点出会堂去后门堵人。

  林笙笙眨了眨眼,虽然她并不想堵姜昇,但若是能近距离在看黎域一眼,也是挺好的。

  可惜林笙笙没追过星,又可能是因为以前跟在席濛旁见明星很是轻而易举,所以把追星这件事想得太过简单了。刚出了大礼堂,她和室友就发现,后门已经被那些穿着黑色西装的学生会成员们围出了两条人墙,为了护送姜昇安全地离开。

  她和室友俩小矮子在人墙后面蹦跶了半天,也没看见姜昇,倒是林笙笙蹦的时候崴了脚,还好室友扶了她一把,才没摔着。她站稳后活动了下脚踝,感觉没什么大问题,也就没说什么。

  姜昇很快坐车离开了,本来围在那里的学生们都一哄而散。从始至终都没瞅清姜昇真人长啥样的室友很是丧气,想拉着林笙笙去校外买晚饭。

  没看见黎域的林笙笙同样也是恹恹的,加上腿脚不是很方便,便拒绝了:“我不去了,你自己去吧。”

  室友“哦”了一声:“那你要烤冷面吗,我给你带一份。”

  “不要了。”林笙笙摇头。刚才她站在外面排队的时候喝了一整瓶水,现在撑得慌。

  但是落在室友的眼里,又是另外一种意思——原来林笙笙这么喜欢姜昇啊,她又有一个情敌出现了!

  宣传会结束的时候天色已经慢慢开始变暗了,大会堂的人此时已经散得差不多了,只有林笙笙不知道在想什么,站在原地迟迟不动,神情颇有些落寞。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又活动了下脚踝,准备往宿舍的方向走去。

  大会堂后方却在这时悠悠驶出来一辆小轿车,她的目光下意识投去,却与黎域看向外面的视线撞了个正着,两个人俱是一愣。

  车子在林笙笙旁边停了下来,里面的人摇下车窗问她,语气里带了些不确定:“你是——席濛姐的妹妹吧?”

  没想到黎域还记得自己,林笙笙受宠若惊:“黎老师还记得我,我叫林笙笙!”

  黎域笑了:“你又不是圈里人,我也算不上什么老师,你叫我一声哥哥就行了。”

  “黎……哥哥。”林笙笙小脸微红,叫出来的声音细若蚊吟。

  黎域却是听清了,嘴角的笑意加深:“你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吗?”

  “是啊。”林笙笙点头,“我今年大三了。”

  “马上就毕业了,学的什么专业,想好在哪工作了吗?”黎域追问了几句,发觉自己问得有些多了,抱歉地笑笑,“不好意思,你不用都回答我,我就是随便问问。”

  林笙笙摇摇头表示自己并不介意:“我学的新媒体,准备到时候去首都工作。”

  “也好,你姐也在首都,两个人在一处,总能够互相照应些。”提起席濛,黎域的笑意淡了些,“自从你姐退圈之后,我就没再见过她了,她……过得还好吗?”

  “应该挺好的吧……”因为林笙笙之前闯的祸,她跟席濛的联系并不多,但是她如愿以偿嫁给了自己喜欢的人,想来应该是过得不错的。

  听了林笙笙含糊的回答,黎域微不可查地叹了口气,很快却又露出那标准的官方微笑来:“只要她过得好就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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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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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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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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