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嘴角抽了抽,竟无言以对。他虽是宫中御医,实际上却是江湖人称“医毒双绝”的妙手神医,他身上带毒带药本无可厚非,只是,他何必对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质女流出手?
似看出我的疑问,他只笑道:“唉,姑娘们热情似火,宋某无法招架。”然后,他瞥了我一眼,“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村里的姑娘奔放如斯,怪不得娘娘在皇上面前总是语出惊人。”说完,他打着哈欠,慢悠悠地走了。
十几个大姑娘就这么被搁在小巷口,若是遇到歹人劫持……我浑身一哆嗦,不敢深想下去,可又无法解救她们。瞧着她们手举火把,纹丝不动,面上挂着惶恐不安的表情,我很不厚道地想笑。
“多谢兄台方才出手。这么多个姑娘,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我惊得回头,就见一个短胳膊、粗小腿的人摇头晃脑地走了过来。这人身穿黄布衣,打扮得邋邋遢遢的,手里还摇着折扇,颇有些故作风流的味道。
“你是谁?”看着他一步步靠近,我惊问。
他走近我,当看清楚我的面容时,顿时一愣,喃喃道:“都说大金国盛产美女,果然不假!嗬,这地方我还真是来对了。”
他立即扯住我的衣摆,仰脸急急地问道:“姑娘年方几许?家住何方?可已婚配?”
我眼角狠狠一抽,低头看着这个身高只到我腰间的侏儒。我掰开他紧揪我衣裳的手,淡淡道:“娃儿,你老娘找你回家吃饭了。”
他两眼亮晶晶的,重重点头:“对!我们回家吃饭!走吧,我带你去见我家人!”
我一口老血险些吐出来,我咳了咳,而后正色道:“娃儿,我已经成亲,嫁为人妇了。”
他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我不信!你若真的嫁了人,那就把你夫君叫出来让我瞧瞧!”
我扶额,想不到我王绵绵居然还有让人一见钟情的魅力。不过,被一个侏儒钟情,貌似不是一件多光荣的事。
“我夫君远在京城,可不在这里。骚年,你还是回去吧,别在这儿梦游了。”
“你骗人!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怎会抛下妻子独自去远方?你是为了不嫁我,故意这么说的,对不对?”
我:“……”
这时候,我想起中了惶恐粉的姑娘,忙对眼前这个缠人的小鬼道:“你若急着成亲,喏,那里有十几个大姐姐,任你挑选,而且都是未婚的!”我很厚道地为他指点明路,哪知他并不领情,摇头道:“她们不会嫁我的。”
我惊奇:“你怎么知道?”
他背着手,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她们嫌我是个矮穷丑,自然不肯嫁我。不仅如此,她们每次见到我,都拿香蕉皮砸我,将我赶出村子。”xǐυmь.℃òm
我双手环胸,睨了他一眼,冷哼一声:“算你有点自知之明。你丑,你矮,你穷,你既不是高富帅,怎么还妄想娶貌美如花的媳妇儿?”
他面上一红,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我瞧,一字一句地说:“我只娶你一人。”
我刚想再次强调一遍我已婚嫁的事实,身后便传来宋之幽幽的嗓音:“当场对着一个有夫之妇表白,貌似不太好吧?”
我不知他为何去而复返,遂问道:“你不是回去了吗?”
哪知我没等来他的回答,就被他屈指敲了一个栗暴!他眯了眯眼,对那侏儒少年一笑,颇有些意味深长地说:“我再不来,我的媳妇儿可要被拐跑了。”
我心里一突,揪住宋之银灰色的衣领:“姓宋的,你胡说什么!”朋友妻,不可欺啊!在我看来,金修文和宋之的关系就好得跟铁打的兄弟似的。我虽离了宫,宋之被调遣来保护我,但我心里还是把他当小叔子来看的。
“你真是她相公?”侏儒少年显然不信。我想,他大概是看到我方才为宋之“做媒”那一幕了。我正琢磨着,右手就被一个温热的手掌包围,我倏地低头,目光落在两只交握的手上,心里有个小人在呐喊:妈呀!宋之居然违背伦理道德牵我的手!他这是要横刀夺爱的节奏吗?宋之,你小子疯了吧?!
就在我纠结不已之际,他一只手环过我的腰,挑起我的下巴,倾身吻了下来。比起金修文的一触即离,他的吻细密而绵长,在我柔嫩的唇瓣上来回辗转,是以,唇上的肌肤就像着了火,热得发烫,隐隐有些酥麻。
他的吻技好得让人抓狂!
一吻过后,我伏在他肩上喘息。他垂眸瞧着我,眼里闪过一丝促狭的笑意,继而对一旁目瞪口呆的侏儒少年挑眉道:“我夫妻俩最近闹着别扭。唉,真让你见笑了。”
侏儒少年面色微变,不堪打击,沮丧一叹:“好不容易看上一个姑娘家,为什么又落空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里的。自那一吻过后,我就一直处于石化状态,心中震惊不已。
直到橘子从茅屋里出来,端了铜盆给我洗脸,我才回过神来。眼看宋之一脚踏入柴房,我丢下橘子,立即跟了进去,而后反手掩上柴门。
柴房很是简陋,里面只有一张床、一套发旧的棉被、一把木椅,没有别的摆设了。
空间相当狭小,气氛顿时有些微妙。
宋之好整以暇地坐在木椅上,幽幽地望向我:“娘娘还想再来一次?”
意识到他这句话里有着暧昧的成分,我忍住上前狂揍他的冲动,正色道:“你可知,非礼皇室妃嫔是什么罪名?”
宋之很是无辜,手里握着折扇反复把玩:“出了宫,你既不是妃,而我也不是臣,我何罪之有啊?”
想不到他会耍赖,我顿时气打不到一处来,指着他的鼻子恨恨道:“你方才……方才难道不是非礼我?”他当着外人的面,对我又是亲又是抱的,也不算非礼?况且,在场的不只有那个侏儒少年,后头还有中了惶恐粉的十几个邻居大姐盯着呢!
“哦,娘娘说的是方才那个吻?若说是非礼,那么你又为何不推开我?”
他脸上又浮现出那似笑非笑的神情,我恼了:“那是权宜之计!”我不推开他,自然是做给别人看的。
宋之笑得更欢了:“既然那是权宜之计,又何来非礼之说?想来娘娘是明白我当时的做法的。”
哎?怎么说来说去,我反倒把自己给兜进去了?虽然他那一吻只是在侏儒少年面前制造“我们是夫妻”的假象,可是……也不至于用亲吻来证明吧?我想了想,觉得我们到底身份悬殊,我和别的男子有肌肤之亲是最为忌讳的。我脑中闪现出金修文温润俊秀的面容,万一这事传到他耳中,引起他的怀疑,可就不好了。
我认真道:“我与你身份不同,要顾忌的事儿很多。今晚所发生的就当是意外,正如你所说,我已是有夫之妇,我不想做对不起丈夫的事情。”
宋之听完,唇畔噙着的那抹笑蓦然转冷。他眸色一敛,淡淡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你还真把自己当成他的妃嫔了?有朝一日你发现这所谓的嫔妃不过是空有虚名,不知到时你还能否像现在这般淡定自处。”说着,他起身去打开柴门。我忙跟着站起来,眼睛紧紧盯着他:“什么空有虚名?你说清楚!”
他怔了一瞬,看我的眼神掺了几丝复杂,而后他缓缓说道:“此妃嫔非彼妃嫔,就如同此皇上非皇上。”只是点到为止,他便开了门,将我赶了出去,“夜深了,你该歇了。”
我站在门口,夜风阵阵吹来,一时吹乱了我的思绪。
第二日天光大亮,我闻着臭熏熏的臭豆腐味儿从床上起来,一路打着哈欠来到天井,果然看到我爹正在烧烤着臭豆腐,橘子坐在一边帮忙打下手。
我皱眉道:“您大病初愈,就留在家再歇几天,别瞎折腾了。”
我爹听了,叹了口气:“闺女哟,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人间疾苦。爹再歇息几天,咱们大伙儿就该喝西北风喽!哎哎,不跟你说了,我先走了,去晚了可就没摊位了。”
一听他这么说,我便悻悻地闭了嘴,不再阻拦他。望着他推着三轮车佝偻的背影,我心想,他这般怯弱,果然是不能让人放心的,还有,宫里那几个丧心病狂的女人指不定会暗中回来报复呢。所以,眼下我再怎么想念金修文,也得留在这儿,不能离开。
“想什么事,这么入神?”茅屋前空荡荡的,四周堆满了枯黄的干草,宋之倚在门边,手里抓着他昨儿穿的银灰色衣裳。
我一看见他,就想起他昨晚“不规矩”的大胆行为,于是我冷淡地扫了他一眼,而后迈开步子进屋了。
他低头笑了笑,快步走来,将衣裳塞进我怀里,笑得天真无邪:“帮我洗衣服。”
我惊讶不已,忍不住拔高音调:“你说什么,要我给你洗衣服?!”
他双手环胸:“有何不可?这种家务活儿本就是你们女人该做的。”
我看看他的手,他的手修长白皙、莹润如玉,仿若精雕细刻的完美玉石,洁净无瑕,显然是一双养尊处优的大少爷的手。再回看我自己的,十指纤长白嫩,却微微有些扭曲,肌肤有点粗糙,大概是因为常年劳作吧。
“你看我一个大男人蹲在那儿洗衣服,有多怪异?不如请我们勤劳贤惠的绵妃娘娘帮臣下洗一洗?”他笑容可掬地说道。
我睨着他:“请当朝宠妃为你一个臣子洗衣服,宋大人真是好有面子!”说罢,我扯过他的衣裳走到天井边打水。这会儿橘子随着老爹出门摆摊去了,若是她在,我就不用洗了。我哀叹一口气,心不甘情不愿地搓着他的衣服。
宋之站在门前看着,神情恍惚。
“哼,你们果然是骗我的!”一声清脆悦耳的男声传来,我忙抬头,就见昨晚那个侏儒少年踏入门槛来了,“还说你们是夫妻?昨晚你们分开睡着,现在你又不肯为夫君洗衣服,这些哪里是一个妻子对丈夫的态度?”
宋之望着侏儒少年,笑得如沐春风:“那又如何?”
那又如何?侏儒少年顿时一愣,旋即又道:“既然你们没成婚,她也不是你的妻子,那么我便要带走她!”
“话说——”我瞅着这个矮冬瓜,伸手摸摸他的头,“娃儿,你以为你是谁,想带走我就带走我?真是好大的口气呢!”
他拍开我的手,仰头瞪着我:“我才不是小孩子,别叫我娃儿!我叫莫子炽!”
我不再理会他,把宋之的衣服洗干净后,便吊挂在门前的一管竹竿上晾干。
宋之一听他的名字,眼中闪过一丝亮光,高深莫测地盯着他:“你真叫莫子炽?云启国人士?”
那人怔住,面上浮现几分踌躇。
他不回答,宋之也不恼,仍是笑吟吟地说:“你是莫子炽也好,不是莫子炽也罢,总之,她不是你要得起的人。”
我自然知道宋之的意思,我身为皇家妃嫔,今生今世只能活在宫闱中,即使皇帝死了,我要么是陪葬,要么就是守寡,一生不得改嫁,也不能出宫。忽然间,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份是如此沉重,想来这辈子是与自由绝缘,一切身不由己了。
忽然,门口涌进一群布衣百姓,他们肩扛锄头,手抄家伙,气势汹汹地冲进来,二话不说就抄起家伙往莫子炽身上招呼过去。十几个农夫对付一个矮小的娃儿,我实在看不下去,忙上前喝道:“住手!”
莫子炽见我出声,眼睛一亮,三两步跑过来,躲在我身后。我心里当他是个不懂事的小朋友,于是护着他,对怒目相视的农夫大叔道:“你们人多势众,欺凌弱小算什么!”
领头的人冷哼一声:“姑娘有所不知,此人乃淫贼!”
噗……淫贼?我抬起莫子炽的头,左右察看,怎么都不像一块做淫贼的料。我好笑地看向领头的大叔:“怎么,他淫你们了?”
“你……”大叔气得脸色通红,“他四处诓骗我们的女儿,企图诱拐成婚,贩卖到外地!”
我愣住,揉揉莫子炽的头,仔细斟酌一下措辞:“嗯……那啥,你真的坑人家女儿了?”要是这样,我可帮不了他。
莫子炽傲娇地把头扭到一边:“怎么,你也不信我?我是什么身份,至于拐人家的女儿吗?”
我摸摸下巴,想起宋之方才高深莫测的表情,看来这个“矮冬瓜”恐怕是大有来头。于是,我附在他耳边小声说:“既然你没对人家姑娘做什么龌龊之事,那么我倒不介意帮你一把,不过,你得把你的一切老实交代。”
他拧了拧两道毛毛虫一样的眉毛,迫于眼下形势,点了点头。
我也知晓他这短胳膊短腿的,自然拼不过这十几个身强力壮的农夫,况且他们还抄着家伙,他若不妥协,只怕会被揍成肉饼。
我上前对大伙儿欠身一礼,道:“我弟弟年纪小不懂事,冒犯了各位父老乡亲,望大家看在我的面子上,饶过他这一回吧。”
大伙儿面面相觑:“王妹子,老王也就你一个女儿,你又哪来的弟弟?”
我咳了一声,哀叹道:“他是我的远房表弟,家中没落穷苦,前几日便来投奔我了。”
众人一听莫子炽家中有难,不禁同情起来,可人群中还是能听到有个青年兄弟吆喝道:“老王一家敦厚朴实,咱们大伙儿是信得过的。但,不是咱不卖给你一个面子,而是你这远房表弟啊,人品不行!”此话一出,便有人附和起来。
一瞧这阵仗,我便有些头疼,捏了捏莫子炽的耳朵,咬牙切齿道:“你小子到底做了什么天理难容的事儿?”
莫子炽耷拉着脑袋,瓮声瓮气地应了声:“我只是跟人家姑娘求个婚而已……”
我一听,顿时明了。这小子原来是跟村里的姑娘们求婚,被姑娘们的家人误以为他企图诱拐成婚。不过我想,也不怪大伙儿们误解,这小子三天两头地求婚,跟个花心公子似的,今天跟这个求了婚,明日又跟那个求婚,大伙儿不误解也难。
我抚慰道:“大家莫慌,我这表弟其实是成家心切,他自从父母双亡之后,一直都是孤身一人,所以他急着娶个媳妇一起生活。唉……怎料你们家的妹子都嫌他是个矮穷丑,求婚屡遭拒绝,他也是不容易啊。”
这一番话,众人听得心有戚戚,颇为动容。
我铆足了力气,狠掐了莫子炽的手臂一把,他顿时痛得龇牙咧嘴,又不敢痛呼出声,只能咬牙忍着,瞪着我的眼睛似蒙上一层水光,湿漉漉的,像一头幼兽。
等了会儿,众人终于决定既往不咎,纷纷离去了。
“好了表弟,我已经帮你解决麻烦了,快把你的一切从实招来吧。”我施施然瞟他一眼,淡淡开口道。
他翻了个白眼,恨恨道:“我才不做你的表弟!我要做你相公!”
我嘴角抽搐,神色不变地看他:“那么,做我未来的相公之前,你是不是要对我坦白一切呢?”
闻言,他脸色微红,别扭道:“你闭上眼睛。”
我惊奇,说个话还要闭上眼睛,莫不是想搞什么鬼?我撇了撇嘴角:“我不闭眼。”我非要当面看看。
莫子炽的脸越发红了,他见我不肯闭眼,于是往地上一坐,自个儿闭上眼睛,双掌合十,随后有热气从他头顶上冒出来,这模样好像在练气功。
我正想着,忽然嘭的一声巨响,莫子炽猛地站起来,而后,只听见噼里啪啦的脆响,他身上的布衣瞬间迸裂,然后胀破开来,缓缓露出他瘦而有力的白皙身躯……
我整个人呈现被雷劈的状态,呆呆地看着他高大挺拔的身子,再往下看,是一双修长有力的腿,肤色是健康的麦色……他全身上下只有中间那块遮羞布盖住那“神秘”部位,更显得……还没等我想出优美的词来形容的时候,忽觉腰间一紧,接着眼前便陷入一片黑暗。
木槿花香袭来,我定了定神,疑惑道:“宋之?”
宋之低沉的嗓音隐约透露出一点压抑的怒气:“一个女儿家如此大胆地瞧着男人的身体,你可知道‘羞耻’二字怎么写?”
我脸上一热,心知自己有失礼仪,可经他这么一说,我反倒不想认错了。
“莫公子这身缩骨功倒练得精湛。”
莫子炽听到他嘲讽的话语,也不恼,只说道:“借你一件衣裳来穿穿。”
宋之放开我,附在我耳边低声道:“闭上眼睛,背过身去!”说罢,他迅速进屋随便找了一件衣服出来扔给莫子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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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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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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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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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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