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君子>第六十四章
  盛潮汐和宁箴的婚礼如期举行。

  这一天,也是程勋要带着家里两个发疯的女人离开国内的日子。

  临走之前,他接到一个电话,号码有些熟悉,他还没接起来,程青青就抢了过去,一看顿时了然,接起来就开始大骂。

  “姚垣舟,你居然还敢打电话来,你害得我们家还不够吗?你就不怕出门被车撞死吗?!”程青青毫无形象地撒泼,程勋听得皱眉,夺过手机斥责地看了她一眼。

  “不好意思,姚先生。”程勋接起电话,冷淡地道歉。

  姚垣舟轻声说:“没关系,听说你们今天要走了,有件事想告诉你。”

  程勋皱起眉:“姚先生,我们家先自爱已经够乱了,不管是什么事,我现在都不想知道了,我还想把这个家经营下去。”

  姚垣舟在那边似乎是笑了一下,沉默了一会道:“既然你不想知道,那就算了,我一个人去参加。”

  程勋担心再出现什么意外,赶紧追问道:“姚先生要去参加什么?”

  姚垣舟漠然道:“看来你没得到通知,潮汐连我这样的人都会给请柬,却没有给你这个身为父亲的人,可见她内心里对你有多恨。”

  程勋沉默了,他大概猜到是什么事情了,从宁箴拿到冠军,在采访时要回家结婚,他就已经知道他们的好日子不远了。说到底,即便与盛潮汐的母亲没感情,可她到底还是他的女儿,程勋打心眼里,也是会担心这个女儿,知道她熬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了好结果,他心里也高兴。

  “是她要结婚了吧。”程勋走到一边,避开程青青母女,安静片刻道,“她大概不希望我出现,她的大好日子,我还是别去讨她烦了。”

  姚垣舟漫声说:“你真的这样认为吗?潮汐的母亲现在已经谁都不认识,只有告诉她她才会勉强相信,这样的她也只能在婚礼上观礼,难道你希望潮汐结婚,连一个可以出面说两句话的亲人都没有?”

  程勋沉默,他看看腕表,时间已经快到他要上飞机的时候,广播很快开始催促登机,程青青母亲开始让他挂电话,他吸了口气,闭起眼说:“算了吧,姚先生,我很感激你能告诉我这件事,但在我看来,潮汐不会希望我出现的,我们是父女,她的性格很像我,我很清楚就算我去了,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搞不好还会搅乱她的婚礼。”

  姚垣舟似乎叹了口气,很长时间才说:“那么,祝您一路顺风。”

  程勋谢过他,挂断电话收起手机,和程青青母亲一起登机。

  上了飞机,在飞机渐渐起飞后,程勋透过车窗望着逐渐缩小的江城,记忆仿佛回到了刚念完大学的时候。

  当他学成归来,本想着是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可谁知道,家里已经帮他订了一门亲事,还是村里有名的美人盛云,他们小时候也是认识的,玩得还不错,可那时他在大学已经找了女朋友,只是因为意见不同,他想回家,对方想留在城市,所以才分开了。

  那时候,他是真的不想和盛云结婚,但耐不住父母的逼迫以及盛云本人的闹腾,最后不得不点头,与这个自己并不喜欢的女人举办了婚礼,领取了结婚证。

  结婚之后第二年,盛云就怀孕,并且很快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女儿,他是觉得挺好的,但盛云自己却觉得十分内疚,觉得自己没能给他生儿子,一直很自责,想要再生一个,可医生之前嘱咐过,她的身体不适合再生育,她那样强行想要再生个男孩让程勋无法赞同,最后他去江城工作之后,两人的来往便很少。

  其实对于盛潮汐,程勋一开始也是很疼爱的,去了江城工作之后,还经常会寄一点孩子用的东西回去,还会准备一些早教的书籍给盛云,可盛云不识字,也完全没意识让身为女孩的盛潮汐去读,险些将孩子耽误。

  再后来,他和她离婚,他闹得不可开交,要把孩子的名字改掉,他也依了她,让孩子和她姓。可后来盛云又改变主意,不想让他和新婚妻子过安宁日子,硬是把盛潮汐送到他这里,本想让女儿闹得他们鸡犬不宁,哪料盛潮汐本身就不是那种性格的孩子。

  她总是很安静的,学习也不需要多关照,就可以取得很好的成绩,她总会在他回家时小心翼翼地叫一声爸爸,每次程青青拿着奖状来求表扬的时候,其实她也有,可她不敢上前,她知道自己在这个家里没有地位。

  说对盛潮汐没有亏欠,那是不可能的,但事已至此,他能为她走的,也只剩下远离她这么多了。

  盛潮汐的婚礼并不算隆重,甚至十分简单。

  她没什么朋友和亲戚,除了母亲和吴阿姨,其他基本都是王俊和宁箴的朋友。

  其实宁箴也没什么朋友,就是国球队的队友们,王俊的是一些老朋友,所有人加起来,还凑不到十桌,他们挑选的宴会厅也不大,布置的温馨充实,所以也不觉得冷清。

  婚礼很简单,也没有请司仪,王俊亲自担当主持人一职,说着说着就开始掉眼泪,一场婚礼办得让人心酸又幸福。

  魏瑶今天没来,姚垣舟倒是来了,盛潮汐换了衣服给每一桌的人敬酒的时候,就看见他坐在最末尾那一桌,安静地望着她,见她看过来,还露出温和祝福的笑容。

  这应该就是他们之间最好的结果了,从今往后,他是他,她也只是她,不管在好多年前的那个单纯的高中年代彼此之间发生过什么事,也都只是过去了。

  自此后,盛潮汐的世界里只有宁箴,而宁箴的世界里也只有他。

  宁箴今天比往日都要英俊。

  黑色的西装,配上她身上亲自设计的婚纱,两人站在那里,就像一幅画。

  他笑着,看任何的眼神都十分温和,她的手被他握在手里,肚子里孕育着两人的爱情结晶,她耳边响起他的说话声,他温柔地问她:“你在想什么?”

  她仰头看向他,嘴角的笑容羞涩而美丽:“也没什么,只是在想今后的打算。”

  “你有什么打算?”

  他的眉眼柔和,望着她的目光专注而宁静,她可以在他黑宝石似的眼中看见自己的身影。

  她嘴角笑意加深,微垂眼睑说:“我今后的打算就是,继续不顾一切地爱你。”

  花花世界,繁华万千,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去不顾一切做的事,但却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去付诸行动。其实,万般皆虚幻,唯有你眼下所想所看见的才是真实的。不要因为顾虑和担心就放弃追逐和可能得到的巨大幸福,当你真正迈出那一步,完成了你的愿望,你会发现,那比你想象出来的更加美丽。

琇書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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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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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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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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