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头,就见到一个穿着棉袄的小姑娘,手提花篮站在秦煜城身边,拿出一朵玫瑰殷切地看着他。
夏淑逑一愣,正想和小姑娘说他们不是情侣不需要玫瑰的时候,对面的男子朝自己一挑眉,开口:“球球,送我朵玫瑰吧。”
此话一出,卖花的小女孩及周围的顾客不由得纷纷侧目。
夏淑逑掏了掏自己的耳朵,同样不可置信地问:“你再说一遍,我刚刚好像听到什么不得了的话。”
秦煜城不顾众人的目光,继续带着丝痞气地盯着她:“我心情一好啊,有些秘密就会烂在肚子里了。当然,如果心情不好了……”
“买!”不等对方说完,夏淑逑当即掏了十元钱给小姑娘,“我买一支。”
“谢谢姐姐。”在小女孩收钱的同时,秦煜城在众人难以言喻的目光中接过她手中的花。
放在鼻下陶醉地嗅了一口:“真香,谢谢球球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送我花,我会好好珍藏的。”一朵玫瑰,代表你是我的唯一,真是好寓意啊!
“呵呵。”夏淑逑只能用这两字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
随后不久,大街上便出现一对独特的身影。
只见一俊美高大的男子,笑靥如花地拿着一朵红玫瑰,迈着荡漾的步伐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看到路边小店里有好吃的,点了拿上东西便走人;身边那圆圆脸的可爱女子则帮着付费,还不时问询他味道如何、还要吃些什么。
这角色互换的两人,惹得路上的情侣不由纷纷抛来好奇的目光。
在这一日花尽心思、恨不得将自己女友当祖宗供起来的男士们,看到夏淑逑那一掷千金、鞍前马后伺候秦煜城的模样,心下不由得叹息:这就是别人家的女友啊!这家庭地位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好想去和那位英雄取取经……
而女士们则纷纷给一脸享受吃着小食的秦煜城投去鄙夷的目光:这男人怎么这德行?以为长得好看就能为所欲为了?估计都是被他女友惯出来的。
要是被秦煜城知道她们的想法,他一定会理直气壮的回复:没错,长得好看就是能为所欲为,怎么滴?
华灯初上,夜幕下的c市,愈加热闹起来。
几乎陪着秦煜城逛遍了大半个市区的夏淑逑,终于受不住地踹了前方的大长腿一脚:“喂,秦煜城,你逛够了没啊?我走不动了,再要逛你背我吧。”语毕止步原地,双手抱胸望着他,一副等待骑在对方身上的模样。
不顾裤子上突兀的鞋印,秦煜城回身,就见到一脸不满瞪着自己的人,挑眉问:“没能量了?”说着将手中的奶茶递给她,“给你喝。”
夏淑逑嫌弃地推开:“谁要喝你的口水,我要回家了。”
望见不远处的电影院,秦煜城拉着她主动提议:“我请你看电影啊,这么一路都是你买单,给我机会表现表现。”
听闻此话,夏淑逑朝天狠狠翻个大白眼:“不客气,就当做给秦大爷您接风洗尘了。”
看对方又要拽着自己去影院,夏淑逑严肃地道:“秦煜城,我说认真的,你已经知道我是全职作者了,今天的更新我还没写呢!陪你逛了那么久,我回去又得奋斗到凌晨了。”
秦煜城一滞,看了看时间,问:“你一天写多少?”
“至少六千。”
夏淑逑还在上班的时候兼职开了一本穿越女强文,现在已经连载快两百万字了。稳定的更新是作为作者的职业道德之一,也是留住读者的利器。这本书成绩还不错,能够稳定月入七、八千的,比自己工资还多,这也是夏淑逑敢辞职的原因之一。
前几天来了一个大推荐,现在还有余热效果。保守估计,只要自己更新给力剧情不崩,这月稿费两万可以达到了。
“多久能写完?”秦煜城没有再往影院走,揽着她到路边准备打车。
“快的话两个多小时,慢的话无止境。”
秦煜城轻声嘀咕了句:“不早说。”
“什么?”
秦煜城一边伸手拦车,一边嫌弃地道:“我说你果真是猪的亲戚,明知道过年期间事情多,也不知道存点稿子吗?”
对于对方辞职写小说这件事,秦煜城没有和以往一样毒舌她行动不经大脑思考之类的,也没有劝她再去重新找个稳定的工作。一听到她需要更新,便立马打道回府。
“嘁,你懂什么呀!前几天上推荐的时候我把稿子都丢出去了,那可是挣钱的好机会。”
夏淑逑上车给司机报了地址,而后继续掰扯着手指算起来:“现在都是裸更了,明天抽空我还得多写点,省得到时候拜年没时间。”
“没想到辞了职反倒忙起来,过个年都不得安生。”秦煜城上车,与夏淑逑紧挨着坐下。
“这才是常态好不好。”
大家都以为全职作者轻松自由钱又多的,但也是金字塔顶端极少数的。大神级别的,一天更新两三千,照样上百万的读者买单。大多数作者想要维持稳定的收入,更新必须得给力。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任狂风呼啸、大雪纷飞,除非天灾人祸的,都得坚持码字。
秦煜城静静听她念叨着,没有辩驳,而后一针见血地道:“关键靠自控力。”
全职最怕懒散,一整天明明无所事事,有大把时间码字,非得熬到最后关头开始加班。只要时间安排妥当了,完全能够和上班一样规律,还能比上班自由许多。
听到他的话语,有那么一瞬间,夏淑逑觉得他真的太懂自己了。琇書網
网络作者还有一个通病,就是拖延症。以前兼职的时候,就只有晚上那么点时间,自然集中精力迅速更新。全职了,时间大把,反而不如以前有效率了。
夏淑逑不由得侧头,借着路边投射进来的明明暗暗的光线,望着身边男子完美的侧颜。
现在的他,比小时候更有男人味也更帅气了。曾经雌雄莫辩的脸颊,棱角愈加分明,依旧可以用美来形容,却不带女性的阴柔。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这家伙从小到大就是高颜值的代表人物,年龄越大颜值高。
透过他黑色服帖的西装,能够看出衣物下他健硕的身材。和以前瘦弱竹竿的身形,简直判若两人。自己被强迫买下的那朵红玫瑰,捏在他两指间转悠不断。明明已经有点干瘪了,对方依旧陶醉地放在鼻下轻嗅。
而后倏地转头,眉眼微挑地看着自己问:“球球,是不是迷恋上人比花娇的我了?”
秦煜城嘴角勾起一抹魅惑的弧度:“你要是喜欢我就直说,毕竟我们都那么熟了,我也不会直接拒绝你的是吧?”
夏淑逑当即移开视线,朝车窗外翻了个大白眼:“还是和以前一样臭屁又自恋。”这个人的帅气俊美,只限于他闭嘴安静的时候。
撇开头的夏淑逑,也就没有发现身边那没个正形的男子,耳尖泛起的微红。
那么多年没有和球球相见了,对方已经女大十八变地长成了令男人垂涎的大姑娘了。虽然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但秦煜城被她那露骨地打量,看得面颊发热、小鹿乱撞,只能用吊儿郎当的言语掩饰此刻的尴尬。
也在这一刹,危机感顿起:两人分开快十年,这段时光里,她的生命中都不再有他;她不知道自己的生活,他也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新交了哪些朋友、多了几条感情线……
不过看她今天还在相亲的模样,所以还是单身待撩的状态咯?认知到这一点,秦煜城不由得好心情地扬起唇角。
毕竟自己参与了她前十四年的人生,就算要竞争上岗,自己也有更多的经验优势不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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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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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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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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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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