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人都离开之后,他也像是被抽掉了脊椎骨似的,一下子就瘫坐到了椅子上,面色颓唐,眼神空洞。
他面前的书案上,那张薄薄的信纸展开着,上面字迹分明十分娟秀,在胡县令看来却比张牙舞爪的干枯荆棘更加刺眼。
“前齐天佑二年三月,废太子妃韦氏族姊名月娘者以踏春为名,于京郊宝华寺与挂单僧人幽会,翌年正月生子。”
纸上仅仅写着这么一句话,但已足够让胡县令的人生天翻地覆。
——与僧人幽会的韦月娘正是他死了十几年的结发之妻。
“三月……”胡县令魔怔了似的喃喃念叨,“三月,到正月……”
天佑二年春季,他大半时间都在外面的书院里读书,等到四月末终于回家,夫妻二人自然是小别胜新婚,又过了一个月,韦月娘便有孕了。胡县令还清晰地记得,当初韦月娘的怀相不好,折腾得厉害,不知喝了多少安胎药,依旧八个来月就早产了,也正因此,他一直觉得妻子受了大罪,对母子二人都格外心疼。
可……若不是早产呢?
屋子里温暖舒适,胡县令却如坐针毡,浑身都忍不住地哆嗦。
如果三郎根本就不是他的血脉呢?
韦月娘那贱人岂不是骗他给奸夫养了二十多年儿子!
还有,若不是三郎自幼与母舅家亲近,他又怎么会被撺掇得上了韦氏谋朝篡位的贼船?!
胡县令越想越从骨头缝里发冷,他想要给自己倒一杯热茶,可伸出手来却发现指头抖得根本连杯子都握不住。他尝试了几次,却依旧无济于事,终于一阵邪火腾起,猛地一挥衣袖,将桌上的茶壶杯盏全都扫落到了地上!
外面立即有仆人叩门询问:“大人?”
接连问了好几声,胡县令总算回过神来,木然地转过脸,直勾勾盯着门口:“无事。”
他手脚冰冷僵麻,胸口和脑中却如同被滚油煎灼,踉踉跄跄地起身绕过桌案,将被拂落的那张信纸重新捡了起来。
纸上墨迹已经被茶水洇开,一团团黑糊糊的污渍彼此勾连,像是扭曲嘲笑他的鬼脸,他双手颤抖着用力,似乎想要将信纸撕碎,但许久过去,不知为什么,他终于还是卸了力气,僵硬地将那张花了大半的纸重新展平,收进了桌案下的一只带锁暗匣中。
窗外风雨声越来越重,春雷滚滚,每一声都像是砸在胡县令心头,让他喉头渐渐漫起腥甜血气,但或许已悲痛愤怒到了极点,他反倒重新冷静了下来,脑子也开始飞快地转动。
这封信既然能送到他这里,就说明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已经盯上了他,或者说是盯上了那些妄想着改朝换代的遗老遗少,而这天底下能做到这种程度的,恐怕只有朝廷。
如此一来,他若不当机立断地改弦更张,难道还要等着和那群逆贼一起被一网打尽么?
相比之下这信的内容是真是假反倒不那么重要了。
胡县令不自觉地再一次摸向了书案底下的暗匣。
而几乎就在同一时刻,花罗也回到了客栈,正与梁桢和阿玉说起刚刚的事情:“胡县令这些年缺德得很有分寸,贪渎之事不少却从没闹出大事来,由此可见他绝不是个蠢货,所以他也定然也能想得明白附逆的下场,如果不出意料,他很快就会准备好给朝廷的投名状了。”
阿玉本就震惊于花罗脱去了那副吊儿郎当的外皮之后居然也会如此精明,又被她甩过来的厚厚一叠江南官场上诸人的阴私给吓了一跳:“你真的全都带来了!”
花罗翻了个白眼:“我又不是骡子,那么多东西我背得动吗?”
她并没说谎,茧楼密室的那些小册子是两代人耗费二十多年时间书成的,光是纸张垒在一起就少说也有数百斤,所以她也仅仅是挑拣着与如今江南官员有关的内容摘抄了几条罢了。
见阿玉犹自不信,花罗古怪地笑了笑:“何况,我又何须全都带来,人生在世,欲望看似无穷,但真正最在意的事情却往往不过一两件罢了。”
说起来,这个道理还是那群逆贼用裴简的死亡教会她的。
——裴简身为名门之后,官声清廉,志向高远,夫妻亲密,兄弟和睦……其中哪一项不是他费力经营出来的,可到了最后呢?还不是只因被拿捏住了最不堪触碰的软肋,便一步错步步错,将所有的一切都舍弃了!
花罗仍不知道裴简被人抓住的把柄究竟是什么,但她却在梳理江南官场时,发现了一顶由韦氏太子妃的远房族姐稳稳扣在桐山胡县令头顶的绿帽子。
她凉飕飕地想,胡县令但凡是个公的,就定然受不了被发妻背叛、还跟傻子似的被蒙在鼓里二十多年的奇耻大辱。
果然,当傍晚时分花罗顶着个游学世家子的假身份递上拜帖时,胡县令一眼瞧见那拜帖上与密信如出一辙的娟秀字迹,便腾地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他负手在屋子里踱了四五圈,低声吩咐心腹:“不要声张,请客人过来。”
心腹一愣:“到这里?”xǐυmь.℃òm
这可是胡县令处理重要私事的小书房,向来闲人免进。
胡县令皱眉催促:“还愣着做什么,快去!”
心腹不敢再问,连忙去请人。
不过盏茶光景,胡县令便瞧见了一个身材高挑瘦削的年轻郎君撑着纸伞,步履悠闲地走进了院子。
天色已暗,他在窗内看不清来人的长相,只见映满了灯光的雨滴如碎金似的从窗边与伞沿滑落,将眼前的一切点缀得分外不真实——就像他今天经历的事情一般。
来客也不用人三催四请,直接就坦坦荡荡地进了书房,将雨伞递给了门外的下人,随后回身冲胡县令一笑。
胡县令这才看清了那张年轻的脸。
正如许多养尊处优的世家子一样,来客长着一张俊美多情得近乎阴柔的脸,但这种天生的柔美却又被眉间的英气冲散,让人完全不会感到绵软,反而只觉眼前一清。
胡县令忽然忍不住有点心头生妒,他的儿子看起来仪表堂堂,可惜就缺了这股从骨子里散发出的精气神,所以怎么看都是个不折不扣的绣花枕头。
但下一瞬,他就又想起来了,他的儿子多半还不是他的儿子。
这话有点拗口,胡县令在心里念叨了两遍,只觉原本那点酸溜溜的嫉妒不知不觉化作了小刺,扎得心口生疼。
他自嘲地勾了勾嘴角:“不知这位小郎君从何而来,找本官又所为何事啊?”
花罗便笑了:“听闻胡大人有东西要交给我,我便来取了。”
胡县令面色微变:“这话说得让人糊涂,本官与你素昧平生,如何会有东西给你?”
花罗不急不躁,闻言笑着点了点头:“既然胡大人不知道,那就算了,在下告辞了。”
说完,她转身就要走。
胡县令本以为她只不过是做做样子,多半还有下文,最不济也要放话威胁几句,可不曾想,她居然真的说走就走,一错眼的工夫就已经开门撑伞走到院子当中了。
胡县令心脏狂跳几下——他以为自己奇货可居,可莫非朝廷根本就不是非他不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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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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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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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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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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