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们已是第三次相遇了,但严格算来,面对面地靠近彼此,见到彼此,还是第一次。所以孟玫瑰每每说起,总执拗地说,那才是他们的初次相遇!
可若非冯明森的关系,孟玫瑰怕是不会遇见甘菊的。
她帮助了甘菊,虽也对他好奇,但她由始至终没有要和他见上一面的意思。任凭剧院中的女孩儿对他有多么地爱慕,传言中,他有多么的俊美,于她而言,帮忙只是举手之劳,好奇也只是她喜欢看到美好事物的一个小癖好而已。
当冯明森征询她意见,想要排新剧目之时,她想到了《吉赛尔》这个主题。满是憧憬地,她沉醉在了自己编织的凄美梦境里,连说话的声音也不自觉地低了两个音节,如一首温柔沙哑的小夜曲,“天真的女孩儿,深深地爱上了一位英俊却玩世不恭的猎人洛伊斯。俩人相爱了,可突然地,她发现了他的秘密。他竟是阿尔布雷克特公爵!最绝望的竟是公爵已经与巴蒂尔德公主订婚了!悲痛使得吉赛尔疯狂,她穿着早已准备好的婚纱,用阿尔布雷克特的剑刺穿了自己。她在抗争,向这个男人,向这个背叛了她的社会抗争!唯有死亡,是她唯一可以穿上婚纱的时刻!噢,我可怜的,穿着亡灵婚纱的女孩儿!”
俩人皆沉浸在那凄美绝望的故事中,谁也不愿打破那哀伤而唯美的沉默。最后,仍是孟玫瑰唤醒了他,她离开了座位,翩翩起舞,那件吉赛尔的婚纱仿若就披在了她的身上,她不断地旋转,声音喘促,“她就穿着长长的白色蕾丝芭蕾舞裙,戴着洁白的、代表圣洁与死亡的面纱,不断地跳,不断地跳……”
冯明森的视线快要跟不上她的速度了,他十分地担心,但又不敢开口,怕中途打断反而伤害了她。她那一身洁白的连衣裙如一片片白茫茫的花,不断地起伏、起伏,她猛地一跃,最后倒在了地上。他如受了伤的猛兽般扑向她,将她紧紧地抱住,一叠声地追问,“你还好吗?你还好吗?!”
“咯咯”的笑声从他怀中传出,她挣扎着脱离了他的怀抱,用银铃般悦耳的低低笑声说道:“你忘了,我是学舞蹈的!岂会那么容易出事,最多……最多就是骨折罢了,不是断了腿就行!”
“胡闹!”一声训斥,冯明森生气地站了起来,“若是粉碎性骨折,我看你以后还能跳舞吗!”
“那我就找个爱我的,养着我就好,我依然可以夜夜笙歌,自个儿不能跳,看别人跳好了!嘻嘻!”孟玫瑰依旧是笑嘻嘻的。冯明森无奈地摇了摇头,上前去,伸出手来拨开挡着她眼睛的可爱小刘海,“这个提议很好,我们就排练这出剧吧。只是剧目名得想个好的,《吉赛尔》本是老剧,要演出新意才好。”m.χIùmЬ.CǒM
“《吉赛尔》是从她这个人的角度出发,我们则侧重她内在的灵魂——婚纱——穿婚纱的吉赛尔如何?就叫《吉赛尔的婚纱》!其实这也并非是无人用过,我记得曾看过一本外国通俗小说,书名就是《吉赛尔的婚纱》。不过搬上舞台,倒是有了些新意。”得了他的认同,她就要着手搜集资料,找灵感,为排舞作好准备。但灵感却是最最难寻觅的东西,因而她想到了黑夜里的玫瑰园。
那里夜雾笼罩,哥特式的剧院,黑暗的倒影匍匐于花丛中,偶尔出现的、面目丑陋的“地底人”,一切、一切无不是触发灵感的绝妙之处!自然地,若老实告诉了冯明森,他不是坚决反对,就是要陪着她一起,他太怕她再受到惊吓了。可有他陪着,哪还有什么恐怖可言!她要的,就是那样的氛围。
任性如她,决定来个夜里大冒险。尽管心里害怕得慌,可她又满是隐隐的期待,期待一场夜遇。
“allhappyfamiliesarelikeoneanother;eachunhappyfamilyisunhappyinitsownway。”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各不幸;当新来的年轻花匠有感而发时,只有他自己能明白其中的不幸。甘菊喜欢别人叫他花匠。因为能照料每朵花儿,是一件幸福快乐的事儿。每朵花儿皆是纯洁美好的,与人不同!
甘菊并不是真的懂得外语,只通晓几句简单的英文对话,与不多的单词。他家庭贫困,早早辍学,能坚持自学,通晓文字已是生活对他最好的回应了。可当他从借来的外文翻译书里,看到小说开篇的这一句,便吸引了他,他的不幸,使得他能感受到托尔斯泰对生活的淬炼而留下的至理名言。他的困苦,他的艰难,他的敏感,使他理解了人生文学,故而,他是卓立不群的。但在他心里,依旧觉得自己只是一名普通的花匠。他始终保持着一颗纯真谦逊的心。
许多时候,孟玫瑰已经分不清了,那一日,吸引她的究竟是花匠英俊的样貌,还是他吟诵时的光芒打动了她;她只记得,自己脱口而出的便是,“小花匠,你通晓外语?”毕竟他看起来只是个外表干净却贫寒的花匠而已。
那夜,月色皎洁,当他抬头的那一瞬,朦胧美好的光辉温柔地落在了他眸子里,光晕笼着他,他的笑意也是温柔的,他礼貌地回答,“我并不晓得,只是觉得这一句很好,让人教我念的,我也只是模仿个大概。”他的笑容纯净明朗,像冬日的太阳,明媚而温暖;像月下的清泉,清澈而温润。不由地,孟玫瑰便对他一见倾心,她笑着伸出了手,“我叫孟玫瑰,你叫我玫瑰好了,如果你愿意,以后我可以教你外文。”
“我叫甘菊,家里还有些弟妹,名儿都是从花的,”似是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是男儿家,却起了个带花的名字儿,甘菊把手上的泥,往随身带着的抹布上一擦,擦干净后才与她相握,神情大大方方的,并不以自己贫困而少了气度,礼貌说道:“我自是愿意的,只怕耽误了小姐时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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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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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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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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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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