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达王少了平常的矜持,原本骄傲美丽的容颜显出了少有的焦虑,轻咳了一声,带着骄傲的语气请求道:“孟小姐,冯老板与一位员工发生了些误会,现要抓那员工去巡捕房,而此事与孟小姐有些关系,故而恳请您去说个情。”
“是否那位令人倾慕的花匠先生?”孟玫瑰俏皮地问道,腮边是一点甜甜的笑意,含着一抹讥诮。能让傲慢自持的艾达王来说情,想来只能是那位俊俏的小花匠了。孟玫瑰耐心地等待着她答话。
其实孟玫瑰并不难相处,平常也惯于和一班芭蕾舞演员说笑玩闹,可她毕竟是身份尊贵的,故而与她相交,众姐妹对她不会过于贴心;而最为美丽出挑的艾达王在她面前,自然更为清高,不肯让自己掉了身份。这些孟玫瑰都知道,故而才会如此打趣艾达王。见艾达王有些放不下面子,孟玫瑰嘻嘻一声脆笑,道:“好姐姐快说呗,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好去帮忙呀。我也想看看众姐妹心中的小花匠。”见她已松了口,艾达王忙递上了一方手帕,说道:“冯老板看见甘菊的身上掉下这方手帕,问也不问就让人把他抓了起来,他说他已问了好些人,才知道手帕和一只玫瑰镯子是属于孟玫瑰小姐您的,正想亲自还给您。他说这只是个误会,镯子与手帕是他无意间拾得的。”
孟玫瑰收下了手帕,问道:“那只镯子现在谁人手上?”
“仍在那花匠身上。”艾达王答了。
原来明森想来个人赃并获,毕竟一个小花匠是不可能拥有昂贵珠宝的!也难为明森了,对于自己的事,他总是过分关心,生怕怠慢了。孟玫瑰心中明白,便从抽屉里取出了一叠信纸,用钢笔写出圆润华丽的字体。待停了笔,她把粉蓝色的信纸摺叠成一棵圣诞树,递给艾达王,“明森看了信,就知道整件事情了。”艾达王认得英文,有些疑惑地看了眼孟玫瑰,虽有些迟疑,但还是退了出去。关上大门那一瞥,艾达王看见,孟玫瑰正细细抚摸着那方手帕,充满了情意。
原来她真正在意的,并非珠宝,而是那方手帕。想必是一位英俊的情人留给她的信物了,艾达王对孟玫瑰有了些好感,只觉她是个至情至性,对爱情充满向往的执着女孩。
当冯明森出现在她的卧室时,见到的便是她很认真地洗着手帕的景象。只见她的眉头紧蹙,眸子里全是爱怜,她的眼神那样认真专注,可又似十分的茫然,她的手仔细地搓洗着,但看得出并不敢十分地用力;再看向那方手帕,漂着淡淡的蓝,由于使用得太久,那原本纯净的天蓝已泛白了,看仔细些,其实这样中性的颜色,倒像是男用的手帕;冯明森心下一痛,不愿往那个方向想,他不愿意相信她已有心上人了。
可即使是真的,也不过是曾经罢了,否则何须保管如此陈旧的物件呢?!冯明森一旦想明白了,便不会再去想了,一声轻咳,有些漫不经心地开口,“我已经把人放了,可他坚持要把镯子还给你。”
“我送出的礼物,从不会要回。”孟玫瑰答。
“包括心吗?”冯明森似乎要把这层关系撕破,他已厌烦极了和她的朋友关系。
但听孟玫瑰只一声叹,已放下手帕走了过来,她很诚恳地握着他的手,真诚的眼睛看着他的眼睛,喃喃,“明森,我一直把你当作我最好的知己。只是你不应该这样问我,我的心会痛的。”她把一只手放在了自己的心房上,轻轻压着。她的手指红肿,包括握着他的那只手亦是红肿的,只因她清洗手帕太认真,太在意了。
“很多时候,连我自己也不明了,自己在意的是什么。”她压着心房的手用了用力,只觉连自己也抓不住自己的心。
或许,她需要时间去想明白一些事。冯明森看着她起伏不定的美丽胸脯,只觉一股躁动不安的情绪爬上了身体,他忙移开了视线,道:“我不会再问。自然地,那只镯子是属于那位花匠的。”她温软的唇落在他的脸上,“谢谢你。”她给了他一个面吻,表示尊敬。可他倒愿意想成,是她在向他示好……
“后来呢?”夜优梦忍不住追问,其实她最想知道的,是甘菊与孟玫瑰是何时面对面的,真正的见面。可她意识到,孟玫瑰是他的妻子,她的疑问无法出口。
似是没有听见她的话,冯明森正低着头把玩一只镯子,指腹轻轻地抚过,一遍又一遍,他的眼神落在了不知名的方向。她的视线落在了镯子上,那是一只由钻石镶嵌成玫瑰花形状的镯子,与他方才故事里提到的那只镯子很像。“你想看看吗?”冯明森把玫瑰镯子往前移了移,见到她眼里的疑惑,自嘲地笑了笑,“是那只镯子。她把一只送给了我,却把另一只送给了他。你瞧,她就是那样任性,随心所欲的精灵女孩。”
“可是您是如何知道得如此详细的呢?甚至是真实!”那样深切的情感,关于他妻子与另一个男子的情事,他如何能说得出口。她的手细细地抚摸着那只玫瑰镯子,触碰到了那些突起,手似被刺到了般,生痛。她正想翻过来看,冯明森微微张了张嘴,认定般地说道:“那里刻的是她的名字‘rose’,还有一朵玫瑰花图案,”顿了顿,道:“我得到了她的日记,里面记得很清楚。她与甘菊的相遇相爱都在里面了。”接着是一声哀伤的长叹,里面似满含了怨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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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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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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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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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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