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夜里都发生了什么,她一点也不记得了,可是一早醒来的时候全身疼痛,现在再看这些印记,她的眼泪又涌了出来,那种伤心与无奈,她深感痛苦,安祈雨啊,安祈雨,你到底上辈子都做错了什么啊!?
还有这脚上,一天都穿着高跟鞋,她的脚哪里受过这样得罪,低头看看脚腕都红肿了,方颖菲的鞋子比自己脚大了些,这一天下来,到处奔波真是难受。
其实原来在方家的时候也是很忙的,但是那时候自己穿的都是平底鞋,就算是再忙她走上一天也不觉得什么,只是这个高跟鞋真是自己的克星了。
林鼎阔进门的时候安祈雨正在苦不堪言的揉搓着自己的脚腕,疼得龇牙咧嘴,短发遮住半个脸庞她不经意的用手撩到了耳后,就只见长长的睫毛投出了深影,她还真是卸了妆之后更好看些。
粉嫩的肌肤白里透红再加上那双桃花眼,媚里带俏,俏中含情,这小姑娘确实长得不错。
这个方颖菲倒还算是有良心,能给自己一个长相不错的丫鬟,要是一觉醒来看到一个丑八怪,自己这日子可怎么过呢?
“翠君,端盆热水进来。”林鼎阔却给门外伺候的丫鬟翠君吩咐了一声。
“是。”翠君张望了一下,这一天林二少爷和新娘子都不怎么搭理自己,这会儿自己终于派上用场了,要不然以后可怎么给大少奶奶交代啊。
阿香看了一下翠君这么着急忙慌的样子,倒是非常的上心,本来她是想自己端水的,害怕被人知道这其中的猫腻,可是林鼎阔教的是翠君,她就只能侯着,心中忐忑的看着翠君将热水给送进门去。
安祈雨很是惊讶的看着林鼎阔所有的安排,自己现在的身份必须要马上适应,被人伺候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林鼎阔看着翠君把水端了进来,“放地上,给夫人洗洗脚。没别的事,你出去吧。”
翠君本来还想着借机看看这两口子如何相处,寻得一些蛛丝马迹好给叶川玲去添油加醋一番,然后讨点赏钱呢,可是林鼎阔就这么又把自己给吩咐出去了。
话说回来,难道是大帅要亲自给新媳妇洗脚吗?
这可真是宠上了天啊,两个人蜜里调油那可真是要羡煞旁人了。翠君想了想,就这么回去给大少奶奶禀报吧,而且看起来大少奶奶还是很芥蒂这个二少奶奶的。
当家主母之争眼看就此开始了是……
翠君无奈就这么退了出来,却还时不时的回头留意,希望能听出来什么不一样的消息。
“泡泡脚吧,能舒服些。”林鼎阔往安祈雨的旁边一坐,就扔出了这么一句话。
倒是安祈雨立马站了起来,束手束脚的立在旁边,她到底是做了那么多年的丫鬟,伺候别人伺候习惯了,现在给她说话的人是中央军的大元帅——林鼎阔,尊卑有别是当丫鬟的人最基本的常识。
“谢谢大帅。”后来又觉得自己反应过激了,现在她的身份是方颖菲。
“坐下,方大小姐!”林鼎阔实在是无奈,白了她一眼。
“是。”安祈雨乖巧的在一旁坐下,就开始悉听尊便了。
“洗洗脚吧,记得你以后的身份,要是漏了破绽或者你敢跑了,给你担着责任的人可不少。”林鼎阔看着安祈雨把脚小心的往盆子里面试探了一下,白皙的小脚这会儿被热水给烫的红红的,还挺好看的。
“知道了。”这么一烫确实舒坦了很多,那股子热气顺着脚心就流转到身体的四肢百骸,整个人的奇经八脉都被打通了一般的顺畅。配合着现在的暑天,出了这一身的汗,真是舒畅极了。
“方颖菲什么脾气,平常都干些什么?”林鼎阔合上了手里的书,一本正经的文安祈雨。
“我家小姐增长的很漂亮,平时喜欢看戏,最喜欢的是瑞升班云老板的戏,会骑马,会弹琴,会唱歌,会写字,会讲洋话,会画画,会功夫,还会用枪,女中豪杰一样的人物。平时喜欢穿洋装,马靴,拿着一根马鞭,特别帅气,走路都是大踏步的,偶尔也穿穿旗袍,也穿穿裙子和高跟鞋。至于脾气嘛……”安祈雨想了想,方颖菲的脾气还真是不敢恭维,就连笑的时候都不多,看人的眼神都是那种盛气凌人的自下而上,目光所及之处谁都不敢抬头。唯有在父母前面才乖巧懂事,笑意盈盈。
大概这高门大户家的小姐都是有些性格乖张的脾气吧,自己没有这样的成长环境,自然也就没有这样的个性脾气。
“什么性格?嚣张跋扈还是恃宠而骄?”林鼎阔倒是替安祈雨说了出来。
“大帅怎么会知道的?”安祈雨想也没有多想就回应了这么一句。
“能把你一个人扔这里不管死活,做事不计后果,还能什么样脾气,大户人家的小姐呗!”林鼎阔这边说这话,那边就把他趿拉的鞋子给踢掉了,自己把脚也伸进了安祈雨的洗脚盆里。
幸好这铜盆够大,要不然还真是有点挤,安祈雨这会儿呆了一下,有点不知所措,林大帅这么自然而然的动作,可真是把她当媳妇了?
两个人的脚尖就这么似触非触的,在水里浸润着,安祈雨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就这么盯着,生怕自己碰到了他的脚趾,小心翼翼的准备往后挪动自己的脚掌,然后慢慢的就从铜盆里拿出来。
“方颖菲会这么多,那你会些什么?”林鼎阔在安祈雨的对面还是随意的翻看着自己刚刚拿着的那本书,问话不似刚刚的严厉,口气很是随意。
“我……”安祈雨皱了一下眉头,心底里盘算了一下自己会什么,好像真的什么都不会,于是黯然神伤般的低下了头,十分腼腆的回答:“铺床叠被,端茶倒水,缝缝补补,打扫庭院,就这么多了。”自己似乎是很不争气一般,她就是一个伺候人的丫鬟,难道还要跟方颖菲那样的大小姐一样?人家是方冠中的女儿,方家财大气粗都把女儿送去洋人那里学习的。
她安祈雨什么身份,怎么可能跟方颖菲一样!
“可是刚刚我听阿香说你还会吹笛子?”林鼎阔从书里抬起头来问她。
“小时候会一点,是跟表哥学的,那竹笛还是表哥的呢,现在恐怕都生疏了。”安祈雨老实交代,自从进了方府,以前在姨母家中所有早就快忘干净了。
这话听完,林鼎阔只觉得有点不太舒服,她的表哥就是萧继东,他们公用过一个竹笛,那就是同吹过一个笛孔了。
“既然这样,那你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寸步不离吧。方颖菲会的,你以后都要学,要不然怎么成为林家二少奶奶呢?以后跟在我身边要出席各种场合,不会这些可不行。”林鼎阔直勾勾的看着安祈雨恨不得能从她的脸上瞧出一个窟窿来。
“是……”安祈雨拖了个长音回答的实在委屈,这林家的二少奶奶又不是她想当的,干嘛这么强加于人。于是站起身来,就想从铜盆里拿出脚来,却被林鼎阔一下给踩住,她整个人就重心不稳的往前面趴了过去,对面就是林鼎阔,简直避之不及。
m.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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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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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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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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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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