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彻。”我鼻头酸涩,言语激动了些,“这一点也不好笑,我想知道我没出生时你在干什么,你经历了什么,你和你结发妻的事!”
“凌彻。”我又叫他的名字,话说的更加直白且决绝:“你搞清楚,我没必要必须和你在一起,相反,和凡人结婚生子才是我的正途,如果是你更想和我在一起,你就要失去感情里的主动权,如果你不想失去你的主动权,那就放弃给我疗伤……”
“请您体面的离开!”
我在逼他。
虽然我不能保证他会因我的逼迫和我妥协,可如果他真的站起身离开了,那正好,长痛不如短痛,趁早断掉,好过以后陷入更深的情感泥潭里。wWW.ΧìǔΜЬ.CǒΜ
凌彻的手顿了顿,眉心紧紧的蹙了起来,不太开心。
想也是,一位神尊被我这样的凡人威胁,怕这是在挑战他的权威,可我呢,不觉得神比人就高一等。
毕竟众生平等。
只不过我现在心里还是忐忑,虽然我嘴贱说了这样决绝的话,但我也很怕他真的就这样走掉。
我的心里还抱有一点侥幸,甚至还降低了原则。
我想,如果凌彻能告诉我他真的爱过结发妻,也记得那些爱,但现在可以明确的放下,想和我重新开始不提过去,我也不是不能接受。
每个人用心展开一段感情时,都是希望能长久的,但长久不了也没办法,有过一段真心的感情不见得是一件坏事,恰恰能说明这个人重情重义。
如果自己的现任之前有过的感情经历都不真心,也得考虑考虑这个现任是不是薄情寡义、渣男思维。
凌彻攥了攥手,在我胸口点了点,终于开了腔:“为什么要这么做?”
“不想你误会我。”
“那你不想我误会,为什么当时不说,要伤害自己?”
“因为喜欢你,所以你面对我的时候受了伤,我看不得。”
我直言道,“但因为你和你朋友对我的所作所为,我又很难过,那个时候,我一句话都不想多说。”
“伤口还疼不疼了?”他又问我。
“不疼了。”
凌彻点了点头,神情默然,根本看不出他有什么情绪,只是能感觉到,他应该也是不开心的。
而后他又陷入了沉默里,大概沉默了十来分钟后,他开了口。
“她比我年长。”
措不及防的,凌彻就说起了他和他发妻的事儿。
“我遇见她时,我18岁,她22岁,和现在的你一样。”
我的天,青春期遇见初恋!
我知道他为啥问我伤口疼不疼了,是知道我会受刺激!
我的手伸进被子里,悄悄的攥住了被单,让自己摆出了无所谓的态度:“然后呢?”
“她天真烂漫,不像比我年长。”
人家是天真烂漫,我是从小就当家做主,他发妻和我,一比零。
“她漂亮吗?”我摆出僵硬的微笑,问。
“祸国殃民。”
凌彻说话总是那么精简,短短几个字就能概括出关键,祸国殃民虽然不是褒义词,但若是来形容女子,那比倾国倾城还要绝。
即便我现在变好看了,但人发妻是个绝世大美人,那还怎么比!
好了,二比零。
我又问:“她是什么身份,做什么的?”
他淡淡的应我,“对这段记忆,我比较模糊,只记得她身份尊贵,本事不小。而我无父无母,身逢乱世,有些本事在,便游历天下,闯荡江湖。”
游历天下吗?
那凌彻极有可能是生活在战乱年代,怀有奇才的峻逸侠客。
乱世里攒了大功德的侠客若是过世,的确更容易成仙成神。
我曾猜测他和祖巫有关,没想到我猜错了。
不过这话和叫重的男人说的对不上啊。
重说凌彻为了发妻一身通天神力都耗了,那就说明他认识他发妻的时候,就是神啊,而凌彻现在的话,听起来他当初是凡人。
算了不想了,他不说明白猜也没用。
反正知道他现在是神就够了,具体怎么成神的我也懒得了解,我现在是比较受打击,他发妻打了我个三比零了。
“这要是放现在,就是妥妥的白富美啊!”我酸的就像个柠檬果,“所以你就追人家了吧?”
我问了这个问题,凌彻抬起头呆呆的看了看我,似乎是对“追”这个字,不太懂是什么意思。
片刻后他说,“她见了我,就没回过她的家,一直跟着我。我一开始觉得她很烦,可她嘴巧话甜,还逼我叫她姐姐。”
我心都特么的都快碎了。
最诛心的,不是看少年狼狈的为了所爱付出全部。
而是听一个成熟的男人,在经历沧海桑田后,回味他生命里最美好,最独一无二的青涩年华。
让凌彻这样的人叫她姐姐,那该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啊,而那时候的凌彻……怕也是很可爱的男生吧。
“后来呢,你怎么喜欢上她的啊?”
人就是犯贱,我泪腺都快崩了,却越来越好奇。
“不知道。”凌彻的声音淡淡的,而正是这份淡淡然,才更显他说的全都是真心话,“那一次,我下了决心把她扔在了个荒凉之地,决心和她分开,却导致她被邪魔盯上,受了很重的伤,我从那时自责到死……她受伤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其实已经喜欢上了她。”
后知后觉的感情,多半都是在情窦初开,懵懵懂懂时的一见钟情。
“心意一旦清楚的意识到便会疯狂的蔓延,后来在那份喜欢和歉疚里,我很听她的话,她让我叫姐姐,我就叫姐姐,让我干什么我干什么……
再后来我们成了婚,婚礼很简单却也很隆重,有当年的圣人主持婚礼。
只是,婚后我很忙,和她不在一起的时间,我从不过问她在干什么,我也没想到……”
说到这里,他的双目认真用力的注视着我,掬着悲伤:“她会在遇见我之前,就和一个男人关系密切。她会在我很忙的时候,悄悄去见那个男人,会躲着我为那个男人缝制衣裳袜靴……”
“最可笑的是,我临死前,才知道了那个男人的存在。我不相信她欺骗我,我问她,那个男人是她哥哥对不对,她说不是,她说……”
说到这里,他唇角勾起了自嘲的笑。
“她说什么了?”
“她说,能轻易说出口的甜言蜜语,都是虚情假意,她对我就是如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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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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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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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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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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