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锦绣青梅>169 陌路
  少女穿行在赵府游廊里,却在拐角处碰到了谢晚筝。

  谢晚筝盯了眼她脖颈上的缎帕,不禁冷笑,“怎么,谢姑娘这是来勾引太子?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出身,勾引太子,你也配?!”

  她怒意滔天,对谢锦词极尽侮辱。

  谢锦词冷冷看她许久,忽然微笑:“多年不见,你真是一点也没有变,我的堂姐。”

  谢晚筝脸色瞬间狰狞。

  谢锦词不愿在这里与她过多纠缠,错身而过时,却被对方抓住衣袖。

  谢晚筝个子矮,必须要仰起头才能直视她,“谢锦词,你是不是觉得,在临安城认了个义父,就能在江南为所欲为?!真是没想到,离了平轩伯爵府,你竟然还能活成今天这个地步,但那又怎样,现在我才是大司马认下的外孙女,而你谢锦词,不过是区区知府的女儿!天下很大,江南很小,有本事在上京为所欲为的人,才叫真正的厉害!”

  谢锦词冷眼,“我从没有想过为所欲为,即便是天子,也不能如此吧?更何况并不是能够为所欲为就叫厉害,堂姐,这么多年过去,你依旧如此肤浅,用冒名顶替的身份,过提心吊胆的生活,这种滋味,恐怕也只有你乐在其中。”

  “呵呵,大势已定,我何需提心吊胆?”

  “是吗?”谢锦词俯身凑近她,“你去上京时,我外祖父难道没有问你要信物吗?”

  “什、什么信物?”

  谢晚筝面露惊惧,还没来得及问清楚,忽有笑声响起:

  “谢姑娘,可否借一步说话?”

  谢锦词转身,来人二十岁出头,身穿布衣,腰别折扇,髻上插一根乌木簪。

  秋末冬初的阳光带着凉意,他撑伞站在阳光里,笑起来时犹如煦如春风。

  但谢锦词觉得他的眼睛里其实没什么笑容。

  谢晚筝紧攥绣帕,逃一般离开。

  秦妄上前,与谢锦词一道往府门走,“谢姑娘面见太子,虽然救出了沈思翎,但实在是冒了很大的风险。稍有不慎,甚至会被太子侵占清白。毕竟,太子真正的性情,并非外人能够想象的。”

  谢锦词微笑着直视前方的路,“秦大人说的是什么话,太子殿下儒雅持重,怎么会侵占我的清白?”

  秦妄眯了眯眼。

  他瞥向少女,“谢姑娘,你我之间,也需如此生分吗?”

  不等谢锦词说话,他已经吩咐侍从,“去把我的马车赶来,我亲自送谢姑娘回府。我倒要问问沈覆卿,难道我秦妄是什么不可靠的人?”

  谢锦词想拒绝他,但侍从已经飞快赶来了马车。

  “谢姑娘,请。”

  谢锦词盯着这个笑眯眯的男人。

  江南转运使,尽掌江南水路,当真是好大实权的官员。

  他总穿布衣,虽然看起来清瘦,但身姿却比一般男人更加结实挺拔。

  青天白日的,就算不下雨,也总撑着一把伞。

  真不知道沈长风是为何要结交这种古怪人……

  谢锦词低眉敛目,不动声色地登上马车。

  回到沈府,谢锦词去降鹤院见老太太,秦妄轻车熟路地踏进凌恒院。

  沈长风也才回来,瞧见他登门,不觉挑眉,“哟,秦兄来了?真是稀客……”

  秦妄在梅树下坐了,“谢锦词好大能耐,竟然孤身闯入赵府,凭着一番说辞,愣是叫太子放了沈思翎。覆卿,你有这样的妹妹,前程无忧啊。”

  他轻笑,素手斟茶。

  沈长风并不知道谢锦词去见太子的事情。

  他以为谢锦词还在女学乖乖读书呢。

  少年站在檐下,面上分毫惊讶不显,笑道:“秦大人不会对谢锦词起了心思吧?不瞒你说,这些年向我打听她的男人还真不少。”

  秦妄瞥向他。

  青衣雅致的少年,姿容艳美更甚从前,抱臂倚在廊柱上,看上去一派闲适温雅。

  可谁又知道这美少年皮囊底下藏着颗阴鸷的心呢?

  他收回视线,呷了口热茶,“当年我劝你杀谢锦词,你不听。自那之后,你我就生分了。覆卿,我记得你从前也是身怀大志的人,怎么,你现在甘愿为了一个女人蜗居江南?”

  茶是上好的碧螺春。

  梅树下茶香四溢,男人俊美的脸在氤氲茶雾中若隐若现,隐约可见唇瓣弧度冰冷摄人。

  他不再是和煦如春风的模样。

  沈长风忽然道:“你还记得咱们是怎么认识的吗?”

  “当然。”秦妄放下茶盏,“那年秋天,我因太子一党异动之事南下临安城,碰巧看见谢锦词手上的奇楠香木珠。那是狄国皇室才有的东西,所以我自称来自狄国,从而与你相交。确认你是小姑的儿子后,我又助你夺得浔水帮,后来我回狄国,一直与你保持着书信联系,直到我以戎国官员的身份再次来到临安,再次与你携手。覆卿,你我不仅是兄弟,更是知己,是同盟,是彼此的左右手。”

  “是啊,我们不仅是兄弟……”

  沈长风仰头望向天穹,“可是你要我杀谢锦词,抱歉,我做不到。如果那条路需要用女人的鲜血来铺垫,那么……秦妄,不,我应该叫你姜束,那么我仍旧是当年的那句话,我沈长风的路,从来由我自己走。如果我连一个女人都保护不了,这些年的成长,又有什么意义呢?”

  天穹灰蒙蒙的。

  江南鲜少落雪,秋末冬初,更是从不落雪。

  可现在,它似乎要罕见地落一场初冬的雪。

  石桌上,茶水渐凉。

  秦妄低头整理了下衣袖,“我以为我们会是同一种人,但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

  他确保布衣整洁无一丝褶皱后,才拿起纸伞。

  撑伞离开时,他忽然道:“覆卿,你是在三年前认识我的。但我认识你,却是在更早的时候。”

  “有多早呢?”

  秦妄笑了笑,“大概在你还没出生时,我就认识你了。小姑远嫁戎国,我父亲非常不舍,常常与我们说起她。小姑怀你时,我三岁,小姑落难时,我九岁,我时常想,要是有天我能遇见你,我对小姑的那份情,一定要还给你。可是现在看来咱们毕竟不是同路人了,我也已找到更好的合作伙伴。覆卿,复仇之路,难如登天,我以表兄的身份,祝愿你做得到。”琇書網

  踏出院门前,他又回头,“对了,太子想占你谢妹妹的便宜,你谢妹妹倒是个贞烈性子,竟然不惜用性命威胁他,甚至还受了伤。瞧着真可怜,替她弄些好药吧。”

  他笑容和煦如春风,慢悠悠踏出院门。

  梅花树仍旧寂寥。

  石桌上,茶水彻底凉了。

  沈长风目送秦妄消失在视野中,散漫地踱步到树下。

  他抬手,掀翻了那盏凉茶。

  “沈长风!”

  清脆娇嫩的声音忽然响起。

  沈长风望去,青莲般的少女,娇俏地立在院门边,小脸上噙着笑容,正欢喜地朝他挥手。

  手里还握着一沓厚厚的银票。

  她如同小黄鹂似的奔过来,耀武扬威般炫耀,“瞧见没,林姨娘给我的银票!思翎回府后,林姨娘激动地都哭了,当着祖母的面要给我磕头,说我是她的大恩人!这些银票是她这些年攒下来的,说送给我买首饰!”

  沈长风却看着她颈间系着的缎帕。

  “谁给你的缎帕?”

  “我觉得林姨娘其实也没那么坏,大是大非面前,还是分得清的。”

  “谁给你的缎帕?”

  “林姨娘还说,以后要把我当她女儿看呢!思翎也说……”

  “谁给你的缎帕?”

  谢锦词恼了,“你只会说这一句话吗?!”

  沈长风面无表情,伸手扯下那方缎帕。

  女孩儿雪白的颈子上,赫然有道红疤。

  红疤虽然很小,但看得出流过血。

  谢锦词下意识捂住它。

  抬眸,沈长风眼底漆黑浓郁,仿佛酝酿着风暴。

  她觉得他像要杀人。

  她咽了咽口水,“那个,四哥哥……”

  “我又不杀你,小词儿怕什么?”沈长风弯起桃花眼,亲昵地揽了她的肩,“快要下雪了,外面天冷,小词儿快回漾荷院。”

  谢锦词迟疑地瞅他一眼。

  这厮现在这么好说话的?

  她将信将疑地离开。

  沈长风转身,打算进屋更衣。

  还没踏上石阶,矮墙上传来陆景淮的声音:“喂,你们说的话我都听见了。狗太子敢欺负我家谢锦词,真该死!你要去给谢锦词讨回公道,也带上我,怎么样?”

  沈长风嫌弃,“谢锦词什么时候成你家的了?”

  “哎呀,咱们以后总归都是一家,大舅哥你就不要这么见外了!”

  “呵呵!”

  ……

  晚来天欲雪。

  赵府大书房内,炭火已经燃了起来。

  身穿明黄四爪蟒袍的男人背着手立在窗畔,唇角挂一抹笑,似是还在回味傍晚的少女。

  面白无须的中年太监出现在他身后,“殿下,仪驾已经备好,可以随时出城。”

  “胡瑜,那个叫谢锦词的女孩儿,很有意思。”

  “天下间有意思的女孩儿很多,谢姑娘不过是其中一个。太子是将要坐拥江山的人,切不可被乱花迷了眼。”

  祁珩侧目,“你在教训本宫?”

  胡瑜欠了欠身子,“奴才不敢。”

  “她很聪明,本宫就喜欢聪明人。风晚筝和她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若非看在大司马的面子上,就凭风晚筝那蠢笨的性子,本宫会愿意带她下江南?!痴人说梦!”

  “殿下身边需要聪明人,但驾驭聪明人,是很麻烦的事。所谓帝王之术……”

  “你的意思是,本宫驾驭不了聪明人?!”

  “奴才不敢……”

  “哼!”祁珩转身,冷着脸踏出书房,“这次进山拜访钱文慕,你不必跟着!”

  踏出书房的刹那,他的冷脸瞬间化作笑颜。

  他转向侍立在檐下的秦妄,“秦卿回来了?正好,随本宫一道去看看帝师吧,多年不见钱老先生,本宫实在挂念。”

  秦妄微笑称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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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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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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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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