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锦绣青梅>156 她的太阳
  庭院石桌边,赵瑾萱白净的脸蛋逐渐涨红。

  她泪盈盈盯着面前的少年,倔强大喊:

  “可我就是喜欢你!既然你也没有喜欢的女人,为什么就不能试着喜欢一下我?!论美貌,论才情,我哪里配不上你?!”

  踏出房间的谢锦词怔住。

  她不过进去了一小会儿,这两人什么情况?

  小姑娘睁大眼睛,紧忙躲去廊柱后面。

  赵小姐……好像在跟她家小哥哥告白耶!

  赵瑾萱平息了一下心绪,望向少年的目光充满期盼,“长风哥哥,你可愿意接受我这份真心?”

  她紧盯着沈长风。

  目光之强势,仿佛眼前这个人,早已是她囊中之物。

  姿容雅致的少年,垂眸把玩自己的手指,勾唇而笑,“我的答案,一如从前。”

  赵瑾萱生生捏碎手中茶盏,“果真不能改变?!”

  “抱歉。”

  “你……是不是有喜欢的姑娘了?”

  “嗯,”

  少年的桃花眼笑成了月牙儿,余光里,倒映着檐下偷偷朝这边张望的小姑娘,“她是天底下最好的小姑娘,在我眼里,可遇不可求。”

  “可遇不可求?”

  赵瑾萱呢喃,笑容惨淡。

  她慢慢站起身,语带决绝:“沈长风,之前追求你,是因为你没有喜欢的女人。如今你既爱上别人,那么我亦有我的骨气。我不会介入你们的爱情,也不会再纠缠你。”

  她是赵瑾萱。

  是知州的掌上明珠,是临安城孤高清傲的第一才女。

  这场爱情是她输了。

  但是没有关系,天底下比沈长风更好的男人甚有人在。

  她不是非沈长风不可。

  总有一个与她般配的男子,等着她去征服。

  白衣少女潇洒转身,义无反顾地离开。

  “这样的性情,倒也勉强配得上那一身白衣。”

  少年含笑望向廊柱后的小姑娘,“别藏了,早就看见了。早就看见了……我的可遇不可求呀。”

  因着隔得太远,谢锦词没有听见他最后的话。

  她很不好意思地走出来,“小哥哥,我不是有意偷听的。”

  “听都听完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沈长风牵起她的手,慢悠悠踏出赵府。

  回府的路上,谢锦词始终想不明白一件事。

  小哥哥对赵瑾萱说他有喜欢的姑娘,为何她不曾听说过?

  然而她憋着没问。

  指不定那心仪的姑娘是小哥哥为了让赵瑾萱死心,胡编乱造的呢!

  虽然她不那么喜欢赵瑾萱,但今日之事,却叫她很敬佩赵瑾萱。

  喜欢,便大胆追求,被拒,便潇洒放手。

  这样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

  总会遇到那个对的人吧?

  夕阳温暖。

  长安巷口,有女孩儿撑一把红绸伞而来。

  她肌肤透着病态的苍白,衬得精致脸庞上,一双眼睛异常澄黑。

  “让一让!让一让!驾!”

  一辆满载货物的马车疾驰在熙攘长街,经过女孩儿时,不慎挂住了她的伞面。

  红伞扬起,跟随马车飞快远去。

  陡然接触到阳光,女孩儿顿觉皮肤刺痛。

  有路人瞧见她苍白的脸色,不由得眼光怪异,小声指点。

  听着那些纷纷议论声,女孩儿下意识护住脸,忽然想起从前的一些往事。

  那时,她还在上京。

  每天都被关在府里,从窗户中看着同龄的官家千金乘坐马车前往女学读书,她们坐在一起叽叽喳喳,那么欢喜热闹。

  而她,因为这身怪病,只能蜷缩在不见天日的深闺里。

  那时的她单纯得可怜,撑着伞跑了出去,只为和那些同龄人多说几句话,只为多一些朋友。

  可是,因为她皮肤苍白,女孩子们都不愿意带她玩,还骂她是小怪物,甚至故意弄坏她的伞。

  渐渐地,她变得不爱说话,不再主动与旁人接触。

  她不喜欢上京,也不喜欢牢笼般的国公府。

  跟随母亲来到临安,她本以为可以开始新的生活,可女学里仍旧没人愿意和她一块玩儿,甚至连宁府,也仍旧是另一座金碧辉煌的牢笼。

  女孩儿孤零零蹲在巷口角落,承受着阳光的灼伤,脸上开始一块块起皮,如同鱼儿被剥离鳞片。

  阳光让她寸步难行,她只能不停地掉眼泪,借以缓解痛苦。

  就在她觉得自己快要死掉的时候,有人撑伞而来。

  是一个穿品蓝色锦袍的男人,温文尔雅,姿容如玉。

  “店铺刚买的,与你丢失的伞一样。”

  他在她跟前蹲下,把伞递到她手中,“你是宁家的姑娘?”

  宁摇星满脸泪珠,稚声道:“你怎么知道?是不是因为临安城里的所有人都知道了,新搬来的宁府,府上有一个不能见光的小怪物?”

  男人给她擦去泪花,声音非常温柔,“你是宁家的大小姐,才不是小怪物。”

  “可是,以前在上京,她们都骂我是小怪物……她们说,宁摇星是臭老鼠,只有阴沟里丑陋的老鼠,才不能见光……”

  男人笑了笑,“我曾出海做生意,通往西洋的大海上,有一种人鱼。她们很美,歌声尤其曼妙,但她们只能活在水里。与你一样,她们也不能长久触碰阳光。

  “小摇星,你不是怪物,如果一定要给你的怪病找一种解释,那你大约是人鱼转世,所以才跟别的姑娘不一样。”

  “人鱼?”m.χIùmЬ.CǒM

  从未看过海的女孩儿,乌黑瞳仁中现出光彩与向往。

  彼时的她,并不知道陆景从说的只是善意的谎言,彼时的她,爱极了这个谎言。

  “大哥哥,”

  她仰起脸,“你讨厌人鱼吗?”

  “人鱼那么可爱,我怎么会讨厌呢?”

  男人摸了摸她的头。

  他的动作那么轻缓,是母亲从不曾给予过的温柔。

  宁摇星沉溺在从未有过的温暖中,含笑擦去泪珠,“大哥哥,我其实很喜欢太阳,因为嬷嬷说,太阳是最厉害的神灵,因为它,花朵才会绽放,世间万物才有生息!”

  陆景从若有所思。

  片刻后,他忽然起身站到了阳光里。

  他望向天空。

  瞳眸中清晰倒映出夕阳灿烂的余晖。

  “小摇星,”他声音温醇干净,“我的眼睛,可以盛满你的太阳。你想看它却又害怕它,那么你现在只需要注视我的眼睛,就可以满足你所有的愿望。”

  小姑娘呆住。

  男人的眼睛,温柔又多情。

  盛满太阳的光芒,比任何人任何事都要夺目。

  长安巷口,人来人往。

  人们对她的争议声仍在继续。

  可她再也听不见分毫。

  她想,从今往后,她也有自己的太阳了。

  对宁摇星而言,

  这个大哥哥,

  就是她的太阳。

  三月莺飞草长,四月水满浮萍。

  女学内,姑娘们的春衫渐渐变得轻薄,随处可见芳华正盛的曼妙身姿。

  这日下学,沈家的四位姑娘难得聚齐,共坐一辆马车回府。

  沈冰雁素来不待见谢锦词和沈思翎,有一遭没一遭地与沈灵兮闲聊:

  “三妹妹今日不和江夫子学琴了?”

  沈灵兮眉眼恬静,正拿绣帕专注擦拭怀中的琴,“夫子家中有事,因此今日不学。”

  “三妹妹的意思,难道是日后还要继续学?”

  沈冰雁蹙眉,端出一副姐姐的姿态,“灵兮,不是我反对你习琴,如今你我都是议亲的年纪,江夫子毕竟是男子,而且又那么年轻,你应该懂得避嫌才是,整日与一个男子留在女学那么晚,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俩有什么呢。万一被哪个嘴碎的传出去,你还要不要名声了?你不要,可不要连累了我。”

  这话说得极不中听。

  沈灵兮只淡淡一笑,“还是二姐姐思虑周全,我会注意分寸的。”

  沈冰雁盯她半晌,很想再说她几句,但对方总是一副恭谦温顺的模样,实在让她挑不出刺儿来。

  这样的三妹,难怪能把祖母哄得服服帖帖,这么多年来就偏宠她一个。

  她越想越觉得嫉妒,干脆别过脸,看向窗外,“今儿个倒是奇怪,街上怎的这么多人?”

  谢锦词听见她小声咕哝,抬眸朝外看了眼,继续盯回手中的书卷。

  沈思翎乖巧坐在软榻上,不知在想些什么,耳尖红红的。

  她一直在绞手指,动作不大,却始终在谢锦词余光里晃来晃去。

  谢锦词忍不住握上她的手,“思翎,怎么了?傅老板给你放假,你难道不开心?”

  “我,我没有不开心,我就是想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这么好心……”

  沈思翎说完,小手挣扎了一下。

  她想到昨天在瑢韵轩擦地板时,傅听寒突然走过来,也是这样抓着她的手,说她天天来瑢韵轩干活,他怪心疼的,于是放了她一天假。

  他说,他心疼她。

  谢锦词瞧见她脸蛋绯红,还以为她生病了,探了探她额头,并不烫。

  小姑娘若有所思。

  马车拐进长安巷,窗外笑闹声不减,反而比市集上更加热闹。

  谢锦词察觉到不对劲,正要询问一二,就听见外头响起鞭炮声。

  沈冰雁已经叫了起来:“那些人都围在咱们府上作甚?呀,我看见父亲了!赵大人也在!还有通判李大人!父亲专程从琼川回家,还来了这么多官儿……难不成是我三哥考中贡士了?!”

  她兴冲冲地跳下马车,拎起裙摆奔到自家门口,果然听见那些人都在说什么恭喜高中。

  她正得意洋洋,便听有人朝沈腾拱手道:

  “早就听闻贵府五公子才学渊博,没想到年纪轻轻就中了三鼎甲,这绝对是历朝以来最年轻的探花郎啊!真真是少年英才!恭喜沈老爷啦!”

  沈冰雁笑容一僵。

  考中贡士的不是沈廷逸,而是沈陆离?

  入选殿试,还是探花?!

  后下马车的谢锦词等人也听见了这番祝贺话,三姐妹对视几眼,皆是由衷的欢喜。

  高兴之余,谢锦词又有些遗憾。

  要是小哥哥没有放弃科考,他会是什么名次?

  秋闱乡试,他可是排在沈陆离前头的解元郎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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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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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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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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