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锦绣青梅>132 连见了几次面都记得这么清楚!
  养病的日子非常无聊。

  沈长风坐在窗畔,就着案几上一盘珍珑棋局打发时间。

  窗外雪停,穿淡粉袄裙的女孩儿,挽着小竹篮,从积雪的梅树下走过,认真地摘下今冬红梅。

  听说要做梅花酥给他尝。

  女孩儿的脸庞圆润饱满,如同正抽芽的梨花,美好得叫人无法移开视线。

  少年在棋盘上落子,薄唇含笑。

  不要江南的泼天富贵,也没什么呀。

  漫长的岁月里,与她共处屋檐下,看她为他浣洗一衣一袄,为他烹煮一茶一饭,难道不比金山银山来得更有意义?

  一个成熟男人所背负的,不该只有锦绣前程、家国兴亡。

  还可以有小而温暖的家,和心仪姑娘的笑靥如花。

  院子里,谢锦词摘完梅花,仔细择净了,才踏进寝屋。

  她换了身崭新袄裙。

  沈长风悠闲把玩着两颗棋子,随口问道:“妹妹这是要出门?”

  “义父说带我去陆家拜年。两家同住一条巷子,又有生意上的往来,很有必要去一趟。”

  小姑娘说着,打开床头木匣,见里面一封封压岁钱完好无损,才又认真地挂上小锁。

  她警惕地望了眼少年,“小哥哥,我出去时,你可不许偷我的压岁钱。”

  是了,她如今已是沈老爷义女的身份。

  虽未正式宴请宾客公布于众,可府上的长辈们她都已经拜见过了,有人坦然受之,有人不喜,也有人无动于衷,但无一例外都给了她压岁钱。

  沈老爷待她极亲和,这几日领着她外出拜访了不少朋友,逢人便介绍她是他的女儿,倒真给了她一种久违的父亲的感觉。

  她很喜欢沈老爷,连带着整座沈府,也让她不再觉得压抑灰暗。

  沈长风一噎。

  他堂堂解元郎,能看得上谢锦词那点儿压岁钱吗?!

  他在谢锦词心里,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这么想着,嘴上却道:“妹妹真是小气,坐拥江南之富,还在乎这点儿银子?”

  谢锦词越看越觉得这厮有可能会偷自己的压岁钱,于是费劲儿地把木匣藏进被子里。

  “在我眼里,金鳞台的金山银山,都不及这些压岁钱来得珍贵。小哥哥要金鳞台的财宝,尽管差人去搬就是,我已经跟师爷打过招呼,你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总归浔水帮,其实是小哥哥打下来的。但,唯有这些压岁钱,小哥哥不能碰!”

  对三岁就失去爹娘的她而言,这些压岁钱,代表着她重新有了家。

  家是什么?

  说文解字言,一门之内,共同生活者曰家。

  可是在她眼里,家是清晨时可以给祖母请安,是被人欺负时有爹爹保护,是大年初一的压岁钱,是寒夜里有人记挂着是否温暖。

  连看着就讨厌的小哥哥,

  也是不能舍去的一部分。

  小姑娘想着,指尖轻抚过木匣,带着满满的眷恋与欢喜。

  正出神,门外扶归喊道:“词儿,呸,五小姐,你好了没?老爷在等你呢!”

  “哎,来了!”

  谢锦词正要离开,门口却被一道青影挡住了。

  沈长风盯着她,“陆府你又不是没去过,今日别去了,陪哥哥我下棋。”

  “小哥哥,你莫要再闹了,义父还在等我呢。”

  谢锦词想推开他,但顾忌着他伤势未愈,到底舍不得下手。

  她细声劝说:“小哥哥,这几日我都跟义父去拜访了那么多府宅,今日若不去,我也没有说辞呀,你快让我走吧,等我回来,给你打包好吃的菜肴。”

  “啧,小词儿当我是狗呢,随随便便就给打发了?”

  少年懒懒睨着她,身形一动不动,“不许去就是不许去,父亲那边,我去说。”

  话毕,踏出寝屋,还十分贴心地关上了门。

  开玩笑,他的小词儿如今可是女孩儿家打扮,怎么能让陆景淮见着?

  虽说早晚有一日陆景淮会知道,谢锦词就是他找了许久的阿锦,但俗话说得好,能拖一日是一日。

  这事儿没得商量,必须拖!

  谢锦词不知道沈长风怎么和沈腾说的,总之陆府她没去成。

  雕花床畔,棋局犹在。

  只独弈的少年,变成了对弈。

  沈长风单手托腮,笑吟吟望着对面认真思索的小姑娘。

  统共下了四盘棋,两人各赢两局,他有心让着她,可她落子时依然要斟酌很久。

  少年眯了眯桃花眼,正要催促。xǐυmь.℃òm

  谢锦词突然抬眸,“小哥哥,我知道你为什么不许我去陆府了,是不是怕被陆公子知晓,我就是阿锦?”

  不待少年接话,她纠结地绞着手指,“其实……我也怕。我甚至都不知道陆公子为何一定要找到我,算起来,我以女装示人时,不过与他见了两次面。”

  说完,她想到衣展大赛那日被陆景淮追了好几条街的惨痛回忆,改口道:“不,是三次。”

  沈长风莫名有些气闷。

  他以为小姑娘在认真思棋,可她却在思陆景淮,连见了几次面都记得这么清楚!

  “船到桥头自然直,妹妹想这么多作甚?难不成,你还指望用沈家姑娘的身份和陆二来一段感天动地的爱情?”

  少年握住她的小手,带着她落下那枚攥了很久的白子,“你又输了,笨死了。”

  “小哥哥!”

  谢锦词瞪他,“我与你说正经的呢!”

  “那好,我也跟你说点正经的。”

  沈长风垂眸收拾残局,“陆二之所以找阿锦,其实是想把她买回去端茶倒水伺候他。”

  迎着小姑娘怀疑的目光,他面不改色,“不然你以为他找你做什么?难不成把你娶回去当媳妇供着?别想了,陆二虽然是个草包,但还不至于眼瞎到看上你。”

  谢锦词想了想,竟一本正经地点了下头:

  “小哥哥,我觉得你说得很道理。虽然我不能做陆公子的婢女,但我可以跟他做朋友,他为人仗义直爽,若是知道沈老爷认我做了义女,一定会替我高兴的!”

  小姑娘眸光清亮,眉眼弯弯。

  单纯无邪的模样,倒叫沈长风颇不自在。

  透过槅窗,他望向积雪的院墙。

  那面墙的后面,正是陆府的某座院落。

  而沈陆两家比邻的院落,并不止凌恒院一座。

  他想到谢锦词即将搬进去的漾荷院,似乎就与陆家相连……

  羽玉眉微挑。

  他思量着,漾荷院可能不大安全。

  三日后,谢锦词的居所收拾了出来。

  她行李并不多,在扶归的帮助下,一趟来回便搬了进去。

  小院儿雅致秀美,一年四季的花卉井然有序地依墙而栽。

  寝屋正对着一方荷塘,塘中央还有一座八角凉亭,到了夏日,推开窗就能看见满池菡萏。

  北面是一座两层高的秀楼,一楼桌椅茶具俱全,可以用来待客,二楼则放着不少藏书,够小姑娘研读很长一段时日了。

  这院子,似乎比凌恒院还稍大一些。

  “词儿,喜欢么?”

  沈腾牵着谢锦词,亲自带她参观漾荷院。

  虽然收她做义女,初衷是因为沈长风的恳求,但这几日相处下来,他打心底里喜欢这个乖巧懂事的女孩儿,想要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

  早年他跟秦氏曾有过一个女儿,只那孩子福薄,出生不久便夭折了,若是还活着,大抵也该有谢锦词这般年纪。

  若非长风坚持要谢锦词住进离凌恒院不算太远的漾荷院,他定要好好挑一座最精致的院子给她住。

  谢锦词笑容甜甜,嗓音清脆:“我很喜欢这儿!谢谢义父!”

  “乖,随我进屋,瞧瞧我给你准备了什么。”

  沈腾牵着她踏进寝屋,带她来到衣柜前,“打开看看。”

  谢锦词小心翼翼地照做,澄澈鹿眼睁得圆圆的。

  “这是……”

  下一瞬,她立即红了眼圈。

  竟是满满当当的一柜新衣!

  秋冬袄裙,春夏薄衫,牙白水青杏红,浅浅淡淡的色泽,说不尽的雅致清隽。

  除了小哥哥,从来不曾有人给她买过新衣。

  “怎么哭了?是不喜欢吗?哪件儿不喜欢,尽管告诉义父,义父再给你重买!”

  沈腾轻抚她的发顶,语带温和。

  “不是的,我没有不喜欢!而是我太喜欢了……”

  谢锦词拿手背抹了抹眼角,“义父,您对词儿真好,等词儿长大了,一定会挣很多银子,也给义父买衣裳!不,不光是买衣裳,还要买田地,买宅子……”

  她认真地掰着手指一一细数。

  天真娇憨的俏模样,令沈腾忍不住扬唇,“傻孩子,义父是为官之人,又不是地主,要你的田地和宅子作甚?”

  “这样啊……”

  小姑娘歪头,笑得璀璨,“那我就好好读书,将来好好孝顺义父!”

  “好!那义父便等着词儿孝顺了!”

  后跟进来的沈长风斜倚在槅扇旁,含笑望着这样温情的一幕,眼敛芳华。

  他来沈府这么多年,头一回见沈腾笑得如此开怀。

  他的沈叔叔,对家里的小辈期望颇高,永远都板着一张严肃冷沉的脸。

  而谢锦词,恰能为他带来欢乐。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做了件十分明智的事。

  与此同时,沈腾已领着谢锦词参观完了房间,要带她回鸿永院用膳。

  少年自然而然地跟上。

  沈腾回头,皱眉道:“你怎么还在这儿?今日温书了?”

  沈长风颔首,“等用完了膳,我送词儿回来,之后就回去温书。”

  “不必了,我与词儿还有很多话要说,晚些时候我亲自送她回来。倒是你,马上就要去上京参加会试了,怎的还天天在外闲逛?多学学陆离,人家乡试考了第二名,却仍旧闭门不出地苦读,哪像你这般散漫?”

  沈腾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训斥。

  谢锦词乖乖巧巧地躲在他身后,冲着少年扮了个鬼脸。

  这厮成天不读书,只晓得欺负她,这下好了,挨训了吧!

  沈长风恭恭敬敬听完训,抬眸就看见谢锦词跟在沈腾后面,屁颠颠儿地走得欢喜。

  那脚步轻快地,恨不得要飞起来才好。

  桃花眼噙着温柔笑意,他无奈轻叹。

  真是只小白眼儿狼!

  有了爹,转眼就不要他这个哥哥了!

  也罢,谁叫他宠着她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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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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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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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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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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