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锦绣青梅>094 赵小姐的好意,覆卿心领
  谢锦词感受着满场热烈,搭在膝盖上的双手交握在一处,忍不住也为沈长风高兴。

  她永远忘不了天香坊初逢,小哥哥说他学问是临安城第一时,那眉眼弯弯的自信模样。

  这样的小哥哥,

  一定,

  一定能走得很远!

  她正欢喜,却听见四周的喧闹赞叹,变成了浪潮般的呼喊尖叫。

  小姑娘诧异抬眸,看见赵瑾萱不知何时走到了小哥哥身前。

  清丽出尘的少女,一袭白衣飘然似仙。

  素来心气倨傲、自恃清高的她,竟当众站到了小哥哥面前!

  在一千多双眼睛的注视下,她从袖中取出一方绣花手帕,递向沈长风。

  眼眸含笑,她柔声道:

  “古有潘安貌美,每每出街游玩,都会有许多市井姑娘,把香帕、花朵等物抛进他的马车里,以示倾慕。如今,我折服于沈公子的才华,当众赠你手帕,沈公子敢不敢接?”

  全场哗然。

  赵瑾萱是谁?

  不仅贵为知州之女,更是临安城内,无数男子心中的白月光!

  不可遇,亦不可求。

  可,就是这样一位眼不揉沙的冷美人,竟当着千余人的面,将贴身的手帕赠予了别的男子!

  校场的看台上,谢锦词已经惊呆了。

  赵瑾萱虽未直接表达爱慕之意,但相赠手帕,已是胆大逾越之举。

  最最重要的是,赵家有意与钱家结亲,这个节骨眼儿上,她这般做,无异于是将小哥哥推到了利刃之尖。

  此事若传开,前有一州之长赵先霖,后还有位三公子沈廷逸,他们都不会放过小哥哥的!

  只是……

  惊愤之余,谢锦词又满怀深深的敬佩。

  初识赵瑾萱,是陪钱佳人相看的那晚。

  原以为这个女人很坏,却没想到,她骨子里竟是这般敢爱敢恨,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骄傲与喜恶,比许多两面三刀的人,不知好上多少倍。xǐυmь.℃òm

  一些爱慕赵瑾萱的少年纷纷黯然,只恨不能取沈长风而代之。

  却也有不怕事的公子哥儿,在场边起哄,怂恿着沈长风快快接下手帕。

  赵瑾萱递出去的玉手不曾收回,仍旧定定等着沈长风的回答。

  温润雅致的少年郎,桃花眼含笑弯起,左眼尾缀着点赤色朱砂,衬得如瓷肌肤愈发剔透。

  他眸中潋滟尽三月春阳,后退一步,拱手道:

  “赵小姐的好意,覆卿心领。

  孔圣人有言,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覆卿顽劣愚钝,不敢比肩圣人,却也愿效仿圣人所行所为,好生读书,以便将来考取功名,为父母官,兼济天下。”

  话毕,再次礼貌地朝赵瑾萱作揖,不疾不徐地离场。

  一番姿态,

  尽显君子之风。

  白鹿洞书院的学子们双目灼灼,几乎把他奉若神明!

  赵瑾萱凉凉勾唇,眸底兴味深浓,不见丝毫失落。

  回首间,她撞上钱文慕复杂的眼神。

  微一颔首,算作见礼,迎着周遭各异目光,她脊背直挺地走向自己的位置。

  不远处,陆景淮高翘着二郎腿,瞥了眼满地的瓜子壳,鄙夷道:

  “词儿,你瞧瞧这个沈长风,真是哪哪都不如小爷我,还这么会作!狗屁的为父母官,呸,就他那德行,不剥削百姓就不错了!”

  谢锦词点点头,深以为然。

  陆景淮见她与自己站在同一战壕里,心中甚慰,起身道:

  “蹴鞠比赛就要开始,我也该准备上场了。词儿,你可得睁大眼睛看好,小爷我是如何让应天书院那帮家伙输得屁滚尿流的!”

  谢锦词乖乖应了声好。

  “魏思阔,江照昀,还有那边儿那几个,该咱们上场了!”

  陆景淮兴奋地招呼着他的队员们,十二位少年,如同阵风似的刮进了场中。

  他们绯带束发,额戴绣有白鹿洞书院字样的抹额,身着钱佳人设计的红色劲装,巴掌宽的本黑色腰带勾勒出挺拔之姿。

  牡丹与青竹的绣纹并没有被钱佳人放弃,用金线点缀于衣襟和袖口,既有风骨,又平添了几分江南儿郎特有的似水柔情。

  修整之后的队服,竟是极妙的。

  谢锦词正看得欢喜,沈长风不知何时坐到了她身边。

  “衣裳好看,还是陆二好看?”

  少年眉眼弯弯,笑问。

  谢锦词稚声,认真答道:“都好看!”

  沈长风挑了挑眉,桃花眼底莫名阴沉三分。

  谢锦词尚未察觉,甜笑道:“小哥哥,我觉得能进书院读书,真的是一件非常非常,非常有福气的事!”

  沈长风睨着她。

  小姑娘盯着校场,润黑鹿眼流光溢彩。

  被她的情绪所感染,少年眸光微动。

  他头一回深刻地意识到,这个小丫头,竟是这般容易满足的。

  从扬州到临安,她的生活与经历,可谓翻天覆地。

  黑暗不仅没能磋磨到她,反而令她成长得越发坚强。

  倒也不算坏事。

  沉默片刻,少年轻笑了声,“没见过世面的小东西……跟着我,以后,哥哥我带你去见识更大,更精彩的世界。”

  说罢,见谢锦词兴奋的目光仍旧盯着场内,嫣红唇瓣弧度微凛,伸手就把她的小脑袋掰了过来。

  “我在跟你说话,你看谁看得这般高兴?!”

  “我……”

  “比完蹴鞠,就要比弹琴了,钱佳人这时候还不见人影,乖,快去找人。”

  “啊?”

  谢锦词惊诧,立刻左右顾盼,果然四处不见钱佳人。

  “啊什么啊,不许再看蹴鞠,快去找人。”

  沈长风弹了记她的额头。

  “哦……好。”

  谢锦词虽不舍错过精彩比赛,可是寻找钱佳人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只得匆匆忙忙离场。

  校场内,陆景淮凌门一脚,把藤枝缠绕的蹴鞠踢进了对方球门中,引来四周无数叫好声。

  他潇洒回眸,瞥向谢锦词的位置,却见那里空空如也。

  只有个沈长风,老谋深算的狐狸似的,笑眯眯的,人模狗样地坐在那处。

  看着倒胃口得很。

  色若春晓的少年,无端烦躁几分,踢球的力道越发狠厉。

  看台南侧,傅听寒早已起身离开。

  他收了烟枪,敛了痞笑,旁人看去,只当他是某座书院的学子。

  他散步似的走到沈长风旁边,撩袍坐下,压低了声音道:“今晚之事,你有几成把握?”

  沈长风微笑,“十成。”

  “长风……”

  傅听寒微微蹙眉,“我也不是不信你。上回那八个混混的事,沈廷洵只要顺藤摸瓜,不难查到那个时候你不在书院,万一……”

  “按察使办事铁面无私,向来讲究证据,仅凭这个,他不会动我。倒是你,何时变得这般瞻前顾后?难不成,你做了什么亏心事?”

  沈长风似笑非笑地朝他投去一瞥。

  “我才没做亏心事!”

  傅听寒立即反驳,语气透着几分虚浮。

  今日他来白鹿洞书院,其实是有事情告诉沈长风,但是在找沈长风之前……他还去找了趟沈思翎。

  咳咳,这种事情,绝不能告诉他!

  “扯远了扯远了。”

  不自然地咳嗽两声,傅听寒正色道:“今晚铜雀楼请了帮戏班子,你们行事之前,且去弄几身戏服套上,以便掩人耳目。”

  “倒是个好主意。”

  沈长风颔首应下,见他没有要走的意思,扬眉道:“怎么?店里的生意不做了?还是说……你还要去找谁?”

  “别胡说!除了找你,我还能去找谁?”

  傅听寒慌慌张张地站起来,像是身后有恶犬穷追不舍似的,脚下生风地离开。

  沈长风哂然勾唇,“想不到,你好的是这口。”

  ……

  谢锦词焦急地到处找钱佳人,可对方半点儿踪影也无。

  寝屋、晋诚斋、西厢,甚至是厨房,她都寻了个遍。

  路过自己的寝院时,她已是满头大汗,喉咙也干涩难耐。

  想着回寝屋喝口水,甫一推开门,却见钱佳人满面愁容地坐在椅子上。

  “钱公子!原来你在这里!”

  “词儿?你怎么回来了?”

  两人同时开口,谢锦词激动不已,钱佳人却蓦地红了眼眶。

  “钱公子,马上就该你上场了,快随我去校场吧!”

  谢锦词顾不上喝水,上前捉住他的衣袖,见他情绪不对劲,想了想,轻声问道:“钱公子,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钱佳人用手帕抹了把眼角,苦笑道:“词儿,人家报名参加衣展大赛的事,被祖父知道了。”

  谢锦词心一沉,小心翼翼地望向他。

  钱佳人有多想参加这次衣展大赛,她比任何人都清楚。

  “那,祭酒他……”

  “他向来不喜人家捣鼓那些,自然是极力反对。银青碎雨……已经关门了。”

  钱佳人叹一口气,拍拍她的肩膀,“书院比试结束后,我可能就要被关祠堂了,祖父决意要扼杀人家的理想,那么今日的艺比,人家不去也罢。”

  “钱公子……”

  “词儿,谢谢你来找我,不过你还是回校场吧,我是不会跟你去的。”

  性情柔软的少年,失去往日的鲜活,双眸黯淡无光。

  谢锦词抿着唇,鹿眼湿润,相劝之话,一句也说不出口。

  她静静陪着钱佳人坐了一会儿,缓步走出寝屋,轻轻合上门。

  再回校场,蹴鞠比赛已然结束。

  “小哥哥……”

  谢锦词垂着头走到沈长风身侧,“钱公子……不会来参赛了。”

  正说着,一只手搭到她的肩上。

  陆景淮含怒开腔:“词儿,你刚刚去哪儿了?不是说好要看我比赛的么?!”

  砰的一声沉响,

  他猛然把怀里抱着的蹴鞠砸到地上!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恼什么。

  刚才比赛的时候,那么多人为他欢呼,甚至还有女学的姑娘,在私底下悄悄托人赠送手绢给他。

  可,他一心只想让词儿欣赏这场比赛。

  词儿于他,意义是不同的。

  为了能赢今日这场比赛,他带着江照昀等人通宵达旦练习了那么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打败应天书院的队伍。

  一想到看台上没有那抹娇小的身影,这让他觉得,他的努力实在没有任何意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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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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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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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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